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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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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008 公司简称:连云港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104,872.3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4,866,554.81元,减去2021年度利润分配37,219,140.18元及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4,510,487.24元,2022年度实际可用于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348,241,799.78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港口增速有所放缓:港口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是衡量经济走势的晴雨表。港口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状况、国际贸易开放自由程度、地缘政治稳定趋势等因素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进出口总额虽持续上升,贸易结构持续优化。随着国民经济由追求高速度的发展转向高质量的发展,港口吞吐量增速有所趋缓,2020年、2021年、2022年,我国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分别为145.50亿吨、155.45亿吨、156.85亿吨,同期增速分别为4.3%、6.8%、0.9%。

口岸环境不断优化: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深入执行,以及国家陆续出台的多项港口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指引性文件落地实施,同时,随着各地港口资源整合的深入推进,港际竞争趋缓,促进了口岸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吞吐量维持增长态势: 2022年,尽管受到国际宏观环境影响,但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仍保持增长态势,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2022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56.85亿吨,比去年同期增长0.9%。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6431.27万吨,同比增长2.35%。

公司于2001年10月成立,目前经营范围为: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及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实业投资。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核心业务为海港码头货物的装卸、堆存及港务管理业务。

公司拥有28个通用和专业化泊位,参股经营3个通用泊位、4个集装箱泊位,控股经营两条中韩客货班轮航线。作业的货种主要有铁矿石、煤炭、有色矿、红土镍矿、钢铁、胶合板、机械设备、粮食、氧化铝、焦炭等。

公司所在的连云港港是我国沿海27个主要港口之一,也是重点规划发展的12个国家级区域性主要枢纽港口之一。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展中,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聚焦连云港港口,共同聚力连云港战略支点建设,为中亚国家打造货运物流一体化最便捷的出海口,推动连云港港口发挥更大的作用。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港口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服务,收取港口作业费用。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有:一是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走势决定了整个港口行业告别了以往高速增长局面,增速放缓。二是公司经济腹地集疏港货物的生成量直接决定了生产经营的规模和业绩。三是公司硬件功能提升和服务范围、服务模式的拓展,是驱动业绩不断向好的内生动力。四是港口港际之间的充分竞争,不断增加新市场开拓和现有市场份额固守的难度。

报告期公司累计完成吞吐量6431.27万吨,同比增加147.96万吨。完成收入22.32亿元,同比增加1.99亿元;完成利润总额3.07亿元,同比增加0.50亿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2亿元;同比上年数增长9.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亿元,同比增加45.83%;共完成货物吞吐量6,431.27万吨,同比增幅为2.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楼23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7日

至2023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经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决议公告。股东大会资料将于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3、15、16、19、20、21.00、22.00、2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一13日(星期四)8:30一17:00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389262 传真号码:0518-82389251

联系人:韦德鑫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

邮政编码:222042

(二)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2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倪受彬先生、沈红波先生、侯剑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承担的工作,有效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总体情况,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至每位独立董事每年税前9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第七届董事会决定提名杨龙先生、王新文先生、尚锐先生、李兵先生、吴治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倪受彬先生、沈红波先生、侯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倪受彬先生、沈红波先生、侯剑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任期三年,和职工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三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国超先生、周炀先生、王金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任期三年,和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龙先生简历

杨龙,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曾任东海县委常委,安峰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灌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灌云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江苏筑富事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灌云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王新文简历

王新文,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程序员。

曾任连云港港务局一公司商务科副科长、科长,港务局东联公司货商科党支部书记、副科长,港务局业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副部长、部长,港口集团党委委员,本公司副总经理、东泰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尚锐简历

尚锐,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审计师。

曾任连云港市财政局农业科科员,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处科员、副处长、处长,挂职市信访局办案处副处长,市审计局法规处(审计督察处)处长,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兵先生简历

李兵,男,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

曾任连云港港务局第二港务公司办公室秘书;连云港港口集团东联港务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机关二支部书记;淮安华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连云港新云台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委员、党委委员;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总经理。

现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云港中韩轮渡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治明简历

吴治明,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

曾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东联港务分公司技术员,连云港港口集团投资管理部项目研究室主管,副主任,主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倪受彬简历

倪受彬,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曾任安徽铜陵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中国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信贷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律事务主管,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院长。

现任同济大学教授,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红波简历

沈红波,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ACCA)。

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

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侯剑简历

侯剑,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曾任中远(集团)有限公司教师、培训主管。

现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超简历

王国超,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硕士,高级物流师。

曾任连云港港务局二公司商务科业务员,连云港港务局纪委纪检监察室监察员、办公室干事,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监察室副科级纪检监察员,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处长,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8.06-2010.11挂职任新疆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副主任),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2015.11-2021.02兼任上合组织物流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

周炀简历

周炀,男,汉族,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曾任公司财务科会计,审计部审计员、部长助理,连云港港口国际石化港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室主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会计岗主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经理。

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金梁简历

王金梁,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助理政工师。

曾任港口股份东源分公司技术部技术员,港口股份东源分公司总经办秘书、主任助理,连云港港口集团组织部办事员、副主任、主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人事岗主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组主任。

现任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督检查四部主任。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3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

股东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平台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回报,根据公司以往关联交易安排,财务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口集团”)就财务公司为港口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不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融资顾问等相关金融服务产生的关联交易续签《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关联董事杨龙、王新文、尚锐、南岚、杨彦文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港口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为: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财务公司与港口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能有效规范财务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下属单位的日常金融交易行为,保证关联服务的公平、公正,高效开展。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职责的范围内审慎审议了此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合法必要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意见为:财务公司与港口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能有效规范财务公司与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所属单位的日常金融交易行为,保证关联服务的公平、公正,高效开展。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前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四)本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5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龙

注册资本:78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国际班轮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食品销售;现制现售饮用水;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燃气经营;公共铁路运输;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港口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国际船舶代理;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环境保护监测;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船舶制造;船舶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计量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港口集团资产总额6,495,579.89万元,净资产1,800,546.5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6,348.22万元,实现净利润29,020.9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口集团持有公司58.7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港口集团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履约能力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履行正常。

(四)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王斌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目前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51%股权,财务公司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52,105.10万元,净资产126,885.3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83.92万元,实现净利润8,453.81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3年3月22日,财务公司和港口集团续签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有:

甲方: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规范甲方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的主要条款为:

第1条 服务内容

1.1 根据甲方经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发的L0254H23207000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可以向乙方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1.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

1.1.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1.1.3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1.1.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1.1.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1.1.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1.1.7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1.1.8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业务范围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为准。

1.2 乙方在甲方于本协议第1.1条所述经营范围内的金融业务需求,应首先通过甲方进行。根据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

第2条 定价原则

2.1 关于存款:甲方吸收乙方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应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2.2 关于有偿服务

2.2.1 甲方拟向乙方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担保、票据承兑或贴现、办理委托贷款、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2.2.2 甲方向乙方提供第2.2.1条所列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除符合前述外,甲方为乙方提供金融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应根据甲方相关制度并参照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第3条 交易限额

3.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吸收乙方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120亿元(含本数)。

3.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担保、票据承兑、贴现、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手续费)不高于100亿元(含本数)。

第4条 协议的履行及风险控制

4.1 如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甲、乙双方均应配合港口股份依照相关法律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披露。

4.2 甲方负责保障乙方存放资金的安全,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3 乙方向甲方提出授信申请,甲方将视实际情况,基于风险可控的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逐笔审核发放。

4.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授信额度,甲方将根据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乙方的资金和信用状况,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5条 协议有效期限及终止

5.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5.2 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情况下,除非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本协议在有效期届满时将自动延长三年。以后延期按上述原则类推。

5.3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以下简称“违约方”),另一方(以下简称“守约方”)可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构成违约行为,并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作出补救,如违约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此等违约行为作出补救,则守约方可立即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保留向违约方追索补偿和其他任何法律允许主张的权利。

5.4 若一方出现可能危及另一方资金安全的事项,应及时向另一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5.5 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终止前已依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6条 附则

6.1 本协议附件2尚未包含乙方的全部相关下属企业。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之尚未签署附件1所列同意函的相关下属企业,拟接受甲方向其提供的本协议项下的相关金融服务,则该等下属企业须于接受甲方向其提供的本协议项下的相关金融服务前签署附件1所列同意函,并于签署之时起受到本协议项下乙方一方的法律约束。

6.2 为本协议的目的,于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来乙方新收购或新设立下属企业,如该等企业不属于港口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则于该等下属企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成员单位的范围的情形下,该等下属企业须于接受甲方向其提供的本协议项下的相关金融服务前签署附件1所列同意函,并于签署之时起受到本协议项下乙方一方的法律约束。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具有“集团资金归集平台、集团资金结算平台、集团资金监控平台、集团金融服务平台和集团融资运营平台”等功能。凭借熟悉港口集团各板块核心业务的优势,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全面、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与港口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为规范日常金融服务提供了依据,为财务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规、有序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专项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财务公司与港口集团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3月22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择优向多家金融机构(含公司控股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承兑汇票(包含存入保证金在金融机构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等业务。

提请授权董事长与各金融机构(含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具体相关法律文书,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向各金融机构(含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信用贷款及其他业务的相关手续。

本次授信额度与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2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4人。经全体监事推选,本次会议由甘爱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转1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