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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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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058 公司简称:澳弘电子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总额42,877,185.00元(含税),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整体行业市场情况

根据CPCA数据,2021年全球PCB总产值约890亿美元,同比增长21.7%,2021年中国大陆PCB实现产值512亿美元,全球占比升至57%,同比增长28%,中国是全球PCB行业增长的主力支撑。但自2022年以来,外部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国际局势变化不断冲击行业产业链。消费市场带动不足,订单需求减量,产能利用率下降,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伴随新基建、双碳战略、供应链自主可控等国家战略稳步推进,以及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细则持续落地实施。在稳经济、促销费政策持续作用下,展望2023年,经济与消费的需求有望恢复成长,预计行业能稳住发展步伐,实现全年稳步增长。

资料来源:CPCA

2.产品结构及应用市场变化情况

(1)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

根据CPCA数据,2021年,PCB主要产品均实现增长,多层板和HDI贡献了主要营收增量。其中,多层板总营收1,623.30亿元,同比增长21%;HDI总营收582.00亿元,同比增长24.7%。封装基板保持高增速,总营收128.50亿元,同比增长30.7%;刚挠结合板规模相对较小,实现营收42.30亿元,但增速高达97%,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可穿戴设备等市场快速发展。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单双面板、多层板、HDI板等刚性板合计占比80%以上,其中单/双面板占比同比下降0.6%,多层板提升0.4%,HDI板提升0.6%;封装基板、刚挠结合板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进一步提高。

资料来源:CPCA

(2)市场结构持续优化,车载等市场快速增长

根据CPCA数据,2021年,通信市场总体需求放缓,实现营收1,036.2亿元,尽管同比增长16%,但低于整体市场增速(20%);受益于居家办公、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市场带动,计算机&商用设备、车载、消费电子等领域市场实现快速增长,增速在25%左右,相应市场结构占比均实现增长,合计占比达56%。

资料来源:CPCA

3.公司的行业地位

澳弘电子成立于2004年,经过近20年的深耕与发展,已成为中国印制电路板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报告期内获评CPCA资深副理事长单位,连续多年入选CPCA发布的中国PCB百强企业,CPCA标准委员会成员之一,并被CPCA评为优秀民族品牌企业。

(一) 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业务以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产品包括单/双面板、多层板等。产品应用广泛,主要包括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源、消费办公、工控/医疗/EMS、通讯安防等领域。近年来公司在深耕传统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汽车电子、新能源、医疗设备、储能、6G等应用领域,向增速更快、空间更大的下游行业积极开拓,同时积极拓展多种技术方向和特殊材料产品,形成了丰富的产品体系,产品类型覆盖高频高速板、厚铜板、多功能金属基板、HDI板等,能够一站式满足各种客户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需求,实现产品和客户的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1、智能家居:公司终端产品覆盖各类大小家电,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厨房电器、清洁电器、智能家居等。公司深耕家电领域超过15年,凭借多年的项目经验确立了明显的产品规模化优势。

2、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产品在汽车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落地,如:电池管理系统、刹车控制、方向盘、水泵、冷却系统、车灯、后视镜、座椅、散热器、车内感知系统等。

3、新能源/电源领域: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不间断电源UPS、光伏逆变器、各类适配器、车载电源、电站储能、充电桩、照明等产品中。

4、消费办公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打印机、复印机、POS机、显示器、游戏机、电动工具中,相应产品实现批量供货。

5、通讯/安防/其他领域:公司产品可应用于基站光模块、网通信号模块、机顶盒、路由器、6G领域等产品上,另外公司产品也可被应用于安防控制、监控系统中。

6、工控/医疗/EMS领域:公司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精密电机、医疗设备、航空液压、各类EMS产品中。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模式上选择“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以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油墨和锡球等。PCB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客户定制化特点,而且PCB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的客户对于PCB产品的尺寸、基材、厚度等都有差异化需求,且原材料参数要求多样,因此原材料的采购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订单情况进行。同时,PCB产品的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付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为了保证产品按时生产和交付,公司根据库存情况及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对主要原材料进行一定期限的备货采购。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工作主要由采购部负责,由公司采购部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部制定了一整套采购控制程序,包括对供应商能力评估、公开招投标、合格供应商的控制与优化、采购结算和采购流程等控制程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及排产计划采用“按单生产”的模式进行排产。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结合少量委外加工的生产方式,澳弘电子和海弘电子是公司目前的主要生产基地,其中澳弘电子主要定位于生产双面板、多层板及HDI板,海弘电子主要生产单面板,另外专门配有单面湿膜生产线及厚铜板生产线,可生产包括厚铜板、金属基电路板、灯条板等在内的各类印制电路板。

公司的各项生产工作均由生产部负责。基于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以ISO9001、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AS9100D等管理体系为指导,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质量控制制度。为明确质量控制具体标准和方法,保障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制定了管理手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公司的生产活动规范化进行提供制度依据,并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与跟踪,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仅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公司在经过客户审核后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签订供货框架协议。大部分客户定期在合格供应商中采取招标或议价的方式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合格供应商的多维度综合评价分配供货比例。公司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送货方式等细节均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或客户物料需求预测履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2,615.53万元,同比增加5.18%;利润总额14,654.79万元,同比下降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07.53万元,同比下降6.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26.21万元,同比增加0.31%。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242,163.8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3.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2,743.91万元,比上年末增加6.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3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126,155,317.10元,同比增长5.18%;实现利润总额146,547,906.52元,同比下降8.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3,075,305.10元,同比下降6.7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总额42,877,185.00元(含税),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2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2年市场薪酬水平,我们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公开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3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3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14:00在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一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8家。

2.投资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200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泽丰,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汉波,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2020年度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详见下表;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的持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上年保持不变,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工作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该事务所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完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5,349,050.08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6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经审定事项的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共计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内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保证金32,694,538.65元。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信用证及自有外汇91,180,113.7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098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截止报告期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调整后“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注2:“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于2022年3月开始试生产,本期产能爬坡中,尚未实现规模效益,因此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3,075,305.1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918,791.1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64,183,284.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877,185.0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22%。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分红政策和分红条件,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22%,满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

至2023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7、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7、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

联系电话:0519-85486158

联系人:陈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下转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