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3-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隆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23日起新增委托泰隆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泰隆银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泰隆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泰隆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1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59号

法定代表人:王钧

联系人:刘苗

电话:18701965080

客户服务电话:95347

网址:http://www.zjtlcb.com/

二、通过泰隆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泰隆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泰隆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产品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泰隆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泰隆银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泰隆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泰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泰隆银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3月23日起在泰隆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注:(1)以下产品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2)以下产品暂未开通不同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泰隆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泰隆银行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泰隆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泰隆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泰隆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47

网址:http://www.zjtlcb.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确认原则

本基金每39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39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39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如果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月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月度对日为该对应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为10(含)至20(含)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2019年12月24日至2023年3月23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为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共10个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创金启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3年3月23日起新增委托创金启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同时参加创金启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创金启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创金启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注:上述基金最新业务状态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海洋

电话:010-66154828-8048

传真:010-63583991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二、通过创金启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创金启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创金启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以下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创金启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创金启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创金启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创金启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创金启富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3年3月23日起在创金启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1)以下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2)以下基金暂未开通A、C类份额互转业务:

(3)景顺长城隽发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代码:015317)仅可与本公司旗下FOF基金进行转换,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转换。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创金启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创金启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相关说明

若今后创金启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创金启富最新规定为准。

六、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