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上接65版)
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股权抵押担保借款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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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为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并根据目前银行授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母公司计划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0亿;2023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2.00亿;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资产、项目、股权抵(质)押担保借款计划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5.00亿;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亿;并同意相关授权事宜。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为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属于日常经营活动,该类担保为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1,535,415.76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43.0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689,201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9.32%。当前公司对外担保全部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或其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逾期担保。除以上披露以外,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和其他公司及个人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文一主持,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尽职尽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有违反《公司章程》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的财务报表能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地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对其无异议。认为:公司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保护环境、关爱自然、创建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值得肯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员工认购意愿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俞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3-037)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90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906号)。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
● 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2年度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母报表中实现净利润2,761,404,673.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80,884,541.91元,再扣除已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1,354,634,067.8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11,514,680.5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5,886,955.18元,按公司总股本(3,899,930,914股)扣除截至2023年2月28日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19,999,923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共计【1,357,975,846.8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内控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
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健、杨滢、沈佳云、巢序、耿磊、张晓荣、朱清滨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9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2021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20亿元;
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63亿元;
2021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55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审计收费总额:0.4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30,076.64万元。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巢序,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 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巢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巢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符合独立性要求。
4. 审计收费。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对包括财务报告在内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公司支付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30万元。同时,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130万元。
二、续聘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9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银星皇冠假日酒店(番禺路4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9日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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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股东大会还将听取《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5天于上交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议案10回避股东: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复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复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hoenix Prestige Limited、上海复颐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置业有限公司、南京复久紫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复远越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艺中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川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迈投资有限公司、Spread Grand Limited。2)议案11回避股东:上海黄房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豫园(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豫园商场、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三)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厦);
(四)登记时间:2023年4月14日
上午9:00一11:30 下午1:00一4: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3.联系电话:(021)23029999转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黄震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2人,监事会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公司母报表中实现净利润2,761,404,673.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80,884,541.91元,再扣除已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红利1,354,634,067.85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911,514,680.5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0】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及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确定。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25,886,955.18元,按公司总股本(3,899,930,914股)扣除截至2023年2月28日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19,999,923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共计【1,357,975,846.85】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9】%。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3-029)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本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坏账准备7,921.97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36.57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3万元,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减少本期利润总额10,160.57万元,约占本期利润总额的1.71%,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不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六、《关于2023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告》编号:临2023-030)
七、《关于支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31)
八、《关于支付2022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3-032)
九、《关于2022年度公司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投资总额授权的议案》;
复合功能地产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复合功能地产业务已经成为公司构建家庭快乐消费产业集群、城市产业地标的重要支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投资计划,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本议案经审议通过之日起,2023 年度公司复合功能地产业务投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
2、在不超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投资。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战略优势调整项目权益比例,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开发项目等。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建设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本次授权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度。
4、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23年度公司捐赠总额授权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2023年度公司对外捐赠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对外捐赠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股东利益构成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有关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2022年销售及购买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王基平、石琨、徐晓亮、龚平、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2022年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朱立新、李志强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临2023-033)
十二、《关于2023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基平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编号:临2023-034)。
十三、《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王基平、石琨、徐晓亮、龚平、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关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关于继续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十五、《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九、《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部分高管职务调整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和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由公司总裁(轮值)胡庭洲提名聘任冉飞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冉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冉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关于部分高管职务调整的情况
因工作安排原因执行总裁邹超先生不再兼任公司CFO,公司对邹超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经研究和公司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公司CFO由公司总裁(轮值)胡庭洲兼任。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十、《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编号:临2023-036)
二十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震、王基平、石琨、徐晓亮、龚平、郝毓鸣回避表决,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3-037)
二十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报告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906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906号)。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十三、《关于召开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3-038)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决议
附冉飞先生简历
冉飞,男,1980年4月生,硕士,2007年11月至2010年6月在金地集团华东区域任资深HR,2010年6至2015年4月在星浩资本集团总部任HR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4月加入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后先后担任复星地产控股/蜂巢控股副总裁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复星集团副CHO等职务,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在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复地集团副总裁兼杭州、台州城市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支付2022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健、杨滢、沈佳云、巢序、耿磊、张晓荣、朱清滨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为9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2021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20亿元;
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3.63亿元;
2021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55亿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农林牧渔;审计收费总额:0.4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30,076.64万元。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巢序,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 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1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巢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巢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崇德、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符合独立性要求。
4. 审计收费。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支付2022年度年审审计费用300万元。同时,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年审审计费用30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相关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3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1.42亿元的财务资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基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3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1.42亿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基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书。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可本次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情况介绍
1、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R8F8P9P
法定代表人:刘庆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15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大厦T3、T4及裙楼房幢2929-2932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建材、体育用品的销售;五金产品的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深圳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236,332万元,净资产28,144万元。
2、上海复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F1KX1
法定代表人:孔畅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09室
经营范围: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珠海市润瑞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执行总裁周波均为上海复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415,075万元,净资产63,975万元。
3、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MA6NY84J75
法定代表人:王宏艳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7月9日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前兴路万达双塔南塔42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7.4%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2.6%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362,599万元,净资产63,863万元。
4、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G4KD6E
法定代表人:叶慧标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10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浙江绿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股权,杭州杭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9%股权。(豫园股份执行总裁唐冀宁为上海复地复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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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857,525万元,净资产14,001万元。
5、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D7GXH
法定代表人:姜欣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9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东路2号1幢605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发布,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天津融承和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豫园股份董事王基平、执行总裁唐冀宁均为上海复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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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741,782万元,净资产63,928万元。
6、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303760517X
法定代表人:吉南
注册资本:2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390号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1号楼单元40层1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
股权结构:上海复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豫园股份持有上海复毓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武汉森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复毓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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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1,298,159万元,净资产363,823万元。
7、上海豫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C573A62T
法定代表人:茅向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旧校场路125号地下14-地下1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上海云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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