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士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9,537,68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516%;股东邵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1,248,00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3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股东陈士斌先生、邵静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220,000股、3,600,000 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0,8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本次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03月23日收到陈士斌先生、邵静女士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3月30日至 2023 年9月26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士斌先生的承诺:

1.自发行人(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即陈士斌先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人于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不包括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事项,本人承诺如下:(1)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15%;(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15%。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及富腾发展有限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股东邵静女士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太平洋实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人违反上述第1项和第2项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太平洋实业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包括前述第2项承诺的延长后的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或应付太平洋实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人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士斌先生、邵静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安排及计划的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