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8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王晖、乔丽媛、董晖、甘犁、邵赤平等5名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樊斌、陈存泰等4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董事王涛先生书面委托董事甘犁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朝学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樊斌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5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涛先生回避表决。
选举王涛先生担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涛先生的副董事长任职资格,尚需报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职。王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永强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王永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永强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职。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王永强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永强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王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晓峰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马晓峰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马晓峰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在监管部门核准后正式履职。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马晓峰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马晓峰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提名马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补充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IT相关项目及费用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成都银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何维忠先生、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蓉工鸿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市数字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何维忠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22年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22年IT工作总结及费用决算报告和2023年IT工作计划及预算报告》和《2022年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一、王涛先生简历
王涛先生,1973年1月生,中国国籍。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达州市南城支行副行长,达州市分行总稽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行长助理兼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四川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王涛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2023年3月2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二、王永强先生简历
王永强先生,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国际关系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经济师。现任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金融稳定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巴中市中心支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王永强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永强先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2023年3月2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三、马晓峰先生简历
马晓峰先生,1973年9月生,中国国籍。四川美术学院美术教育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编审。现任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读者报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看熊猫杂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四川民族出版社编辑、美术编辑室副主任、艺术编辑室主任,四川画报社副社长,四川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社长,省委宣传部出版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副处长、二级调研员,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总经理助理。
马晓峰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截至2023年3月2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9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6名,孙波、刘守民、韩子荣、龙文彬、赵颖等5名监事现场出席,张蓬监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孙波监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孙波监事长主持,部分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分析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规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案防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洗钱风险管理的报告》,通报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事项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成都银行”)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上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与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成都银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将于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扬,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汪扬201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将于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汪扬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将于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35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师事务所轮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由于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按照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充分评估。
2023年2月2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成都银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示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成都银行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1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3月23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何维忠先生、董晖先生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
注:
1.上表中“-”表示2022年度该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本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仅针对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定义的关联方,不含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定义的关联方;
3.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本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剂集团总量额度内各成员公司之间的预计额度;
4.本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行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二、关联方介绍
(一)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2008年9月成立的成都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6796561013,以市场化、专业化、集聚化运作地方资本为特征,主营业务为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及金融创新等,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经营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成都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
截至2021年末,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8,436.97亿元,总负债7,631.82亿元,净资产805.15亿元,资产负债率90.46%。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97亿元,实现净利润 60.17亿元。截至2022年9月末,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882.80亿元,总负债9,020.91亿元,净资产861.89亿元,资产负债率91.28%。2022年1-9月度实现营业收入337.42亿元,实现净利润73.44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 年 5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689007236E,是经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企业。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城市建设投资运营商,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均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 11 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海彤。
截至2021年末,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总资产200.80亿元,总负债107.75亿元,净资产93.05亿元,资产负债率53.66%。2021年末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实现净利润0.55亿元。截至2022年9月末,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13.71亿元,总负债121.88亿元,净资产 91.82亿元,资产负债率57.03%。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2亿元,实现净利润0.21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三)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4595999T,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注册(实收)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7号航天科技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为章映。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如约偿付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与本公司、成都农商行、兴业银行等10余家金融机构开展合作,2020年末担保业务余额10.08亿元,2021年末担保业务余额20.56亿元,2022年末担保业务余额26.60亿元。
根据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2年末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末,总资产25.90亿元,总负债5.55亿元,净资产20.35亿元,资产负债率21.43%。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97亿元,实现净利润0.098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四)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60061454Q。是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均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号楼B座5层,法定代表人为章映,主营业务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投资等。
截至2021年末,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04.94亿元,总负债56.61亿元,净资产48.33亿元,资产负债率53.95%。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7亿元,实现净利润0.97亿元。截至 2022年9月末,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23.70亿元,总负债73.33亿元,净资产50.36亿元,资产负债率59.28%。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15亿元,实现净利润 1.90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五)成都金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58983923C,是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促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贯彻成都市政府促进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经营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号楼,法定代表人为乔丽媛,主营业务为金融机构非金融业务服务外包、项目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等。
截至2021年末,成都金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5.87亿元,总负债13.27亿元,净资产2.60亿元,资产负债率83.6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0亿元,实现净利润0.09亿元。截至2022年9月末,成都金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2.71亿元,总负债10.05亿元,净资产2.66亿元,资产负债率79.07%。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1亿元,实现净利润0.07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公司董事乔丽媛女士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六)成都交子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13MA69NPYT3P,是在落实成都市供应链产业政策,发展新兴金融业态的背景下,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与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1509号现代物流大厦A区A0401,经营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栋A座9楼,法定代表人为丛文滋,主营业务为对供应链项目的投资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截至2021年末,成都交子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5.86亿元,总负债4.42亿元,净资产1.44亿元,资产负债率75.43%。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7亿元,实现净利润0.06亿元。截至2022年9月末,成都交子供应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9.47亿元,总负债7.97亿元,净资产1.49亿元,资产负债率84.16%。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38亿元,实现净利润0.05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七)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56430735J,成立时间2010年6月22日,注册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2栋A座三楼,办公地点同注册地,法人代表程毅然,注册资本10亿元,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租赁业务;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租赁物;租赁物的变卖和处置;租赁业务的咨询和担保服务。第一大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1年末,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0.99亿元,总负债39.12亿元,净资产11.87亿元,资产负债率76.72%。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亿元,实现净利润0.48亿元。截至2022年9月末,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71.10亿元,总负债58.47亿元,净资产12.62亿元,资产负债率82.24%;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实现净利润0.75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八)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7日,注册资本为4亿元,法定代表人:李里。公司股权结构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8楼812、813、816室。实际经营地址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号楼A座5层。公司主营业务: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与贸易合同相关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2年末,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65,210万元,总负债121,738万元,所有者权益43,472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65万元,净利润2,148万元,资产负债率73.69%。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下转1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