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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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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86 公司简称:骏亚科技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印制电路板是指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其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元器组件通过电路进行连接,起到导通和传输的作用,是电子产品的关键电子互连件。几乎每种电子设备都离不开印制电路板,因为其提供各种电子元器件固定装配的机械支撑、实现其间的布线和电气连接或电绝缘、提供所要求的电气特性,其制造品质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并且影响系统产品整体竞争力,有“电子产品之母”之称。作为电子终端设备不可或缺的组件,印制电路板产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国家或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速度与技术水准。

PCB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服务器、工业控制、医疗器械、国防及航空航天等领域,是全球电子元件细分产业中产值占比最大的产业。2017年和2018年,全球PCB产值增长迅速,涨幅分别为8.6%及6.0%。由于中美贸易战、市场需求下降等影响,2019年全球PCB产值较上年下降1.7%。2020年,居家办公、居家学习等情景加大了个人电脑、消费电子、网络通信等需求,以及2020年下半年汽车生产及需求逐步恢复,带动PCB需求回暖。根据Prismark统计,2021年全球PCB产业总产值为809.20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24.1%。中国大陆作为全球PCB行业的最大生产地区,占全球PCB总产值的比例已由2000年的8.1%上升至2021年的54.56%,美洲、欧洲和日本的产值占比大幅下滑,中国大陆和亚洲其他地区等地PCB行业发展较快,PCB产业已经形成以亚洲为主导、中国大陆为核心的产业格局。

数据来源:Prismark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SMT),细分领域涵盖印制电路板的研发样板、小批量板、中大批量板。公司产品包括刚性电路板(RPCB)、柔性电路板(FPC)、刚柔结合板(RFPC)、高密度互联电路板(HDI)和PCBA,产品结构类型丰富,拥有1-108层线路板研制能力,兼具刚柔印制电路板批量生产、小批量研发及整机服务能力。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消费电子、工业控制及医疗、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汽车电子、安防电子和航空航天等领域,能够满足客户不同产品组合需求、快速响应客户新产品开发,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为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车载智能终端线路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龙南骏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龙南骏亚精密为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度企业上云典型案例”、江西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江西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龙南骏亚、龙南骏亚精密、长沙牧泰莱被工信部授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公司深耕PCB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PCB制造经验。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398电子元件及专用材料制造”之“3982电子电路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及外发机构评分程序》以严格控制公司对供应商的筛选程序及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行为。针对不同特性的原材料,公司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采购:

(1)按照预计产量采购:对于通用型原材料,如覆铜板、锡球、铜球、半固化片、铜箔、化学物料和一般辅料等,公司按照预计产量进行月度计划采购。

(2)按照实际订单需求采购:对于特殊型的覆铜板、铜箔、半固化片等材料,公司据实际订单需求采购。公司亦根据历史数据对客户订单的数量及综合实际用量进行预测,并据此准备适量的安全库存。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未发生变化。

2、生产模式

由于不同电子产品对使用的电子元器件有不同的工程设计、电器性能以及质量要求,不同客户的产品会有所差异,公司印制电路板(含SMT)是定制化产品而非标准件产品。基于这一特点,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根据订单来组织和安排生产。公司设立有计划部、物控部,对公司的生产排期和物料管理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生产、采购和仓库等各相关部门,保障生产的有序进行,在公司产能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时,公司将部分订单的部分生产环节交由其他有资质的企业完成,公司对外协生产的品质和交期进行严格的把控和管理,满足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式未发生变化。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目前绝大部分来自向终端客户的直接销售,少量通过贸易商销售。由于印制电路板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与客户均签订买断式销售合同或订单,客户根据需求向公司发出具体的采购订单,约定销售价格、数量、出货日期、支付条款、送货方式等,公司据此安排生产及交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原名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之一。根据2022年5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同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第二十一届(2021)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在综合PCB百强企业中排名第35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57,282.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65%;营业利润为15,205.9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084.31万元;利润总额为15,213.6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823.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62.5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1.1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通过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叶晓彬先生、副总经理李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朋先生、财务总监雷以平女士的薪酬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中审议,故不在本议案审议。

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1.1 关于董事长叶晓彬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同时兼任公司总经理,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45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及董事刘品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2 关于董事刘品女士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刘品女士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2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刘品女士及董事长叶晓彬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3 关于董事李强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强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70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强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4 关于董事李朋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朋先生同时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65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李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5 关于董事雷以平女士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雷以平女士同时兼任公司财务总监,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72万元,并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雷以平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6 关于董事杨志超先生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志超先生预计2023年度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杨志超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7 关于独立董事沈友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沈友先生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沈友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8关于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梅春来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11.9关于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9.6万/年,按任职月份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刘朝霞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董事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邮件、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和《骏亚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1《关于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刘水波先生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刘水波先生同时任职公司硬板事业部总经办主任,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46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刘水波先生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2《关于监事彭湘宾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彭湘宾女士同时任职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监,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52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彭湘宾女士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3《关于监事潘海恒女士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潘海恒女士同时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计2023年度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为人民币19万元,并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潘海恒女士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任职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公司考核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并领取薪酬。同时,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29,975股,发行价格为17.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0,099,97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187,877.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12,095.68元。2021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额度及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281.30万元,其中:202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301.6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124.14万元。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公司及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下称“龙南精密”)已分别于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3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及龙南精密、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及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该两份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9月6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9月7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骏亚科技: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2年12月27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归还的情况告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在到期前足额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下游相关市场需求不足,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如本次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能造成募投项目目前阶段产能过剩、资金浪费,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也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当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骏亚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骏亚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3969号)。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9,909,911.87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2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26,322,560股,以此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26.4512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1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股东利益,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是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额度情况: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是否有反担保: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投资并购等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新增及续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托提货收据、抵押贷款、贴现、贸易融资、并购贷款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和业务品种等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上述下属子公司包括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牧泰莱电路有限公司及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内新设或新增各级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

二、保证担保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上述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或质押保证。同时,根据实际授信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骏亚企业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晓彬先生及其配偶刘品女士拟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的上述授信提供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联交易豁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款相关规定,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事项,可直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 担保金额:本次为年度预计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29.12亿元。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719.3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方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合计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2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新增担保(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担保总额范围内,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涉及被担保的下属子公司包括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南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龙南骏亚柔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骏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沙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牧泰莱电路有限公司及广德牧泰莱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现有各级全资子公司及本次授权有效期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并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在上述范围内以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上述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2,632.256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

法定代表人:叶晓彬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2,300万元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103号(厂房1)

法定代表人:吕洪安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电视机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82.56万元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府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樊领

股东构成: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骏亚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万港元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8楼802室

董事:刘品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电子数码DVD产品、数字电视机顶盒、其他数码整机产品及其配套的PCB电子线路板等电子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

法定代表人:吕洪安

股东构成: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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