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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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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公司近三年审计费用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真实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其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9元,共计募集资金30,1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4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68.77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07.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18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91,36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136,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7,610,8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91,525,2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7,180,000.00元、律师费用(不含税)1,200,000.00元、会计师费用(不含税)1,190,566.03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310,294.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9,255,13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20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685.92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发行费用未用募集资金支付170.21万元、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287.45万元,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象公司”)、安徽圣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圣达公司”)和浙江圣达生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研究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劳动路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11月3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0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通辽市圣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圣达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8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鲁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8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对“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8,532,698.66元(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7,471,152.4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目”中“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8,269,779.07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8,535,763.5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拟对“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51,283,529.88元,该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或终止),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51,547,422.74元(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50,712,760.33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66,859,230.21元(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9,553.9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并已全部注销。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全部赎回。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3.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388.42万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2,550.43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鉴于“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现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将“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目中的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情况、公司产能增加,公司于2019年度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和300吨叶酸技改项目”中“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公司于2018年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银象公司已建厂区和始丰路南面的新建厂区变更为天台县银象公司已建厂区,变更实施地址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公用系统建设(含排水、压缩空气、配电等公用系统)投资减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大大地降低了建设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项目资金。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8,38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3,629.04万元。

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公司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方式,合理配置资源,大大地降低了建设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最大限度地节约了项目资金。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200.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1,561.61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

根据《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预计于2020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2020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将其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1年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1.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较晚,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及预期;2. 通辽圣达地处东北,受气候寒冷的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土建及其他厂房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期较短。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的终止实施进行了充分研究,认为:基于“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生产线建设已完工并投入生产,公司根据整体经济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控制投资规模,减轻经营压力。该项目原规划的办公楼等暂不建设,而是利用原有设施,则原规划的部分项目用地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通辽圣达公司尽快实现盈利,为股东创造更高效益。公司终止实施“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故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6,467,921.55元(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剔除利息收入为45,033,887.55元,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47,370,281.48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

根据《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预计于2020年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

2020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将其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1年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1. 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较晚,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及预期;2. 通辽圣达地处东北,受气候寒冷的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土建及其他厂房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期较短。

2021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将其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2年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浙江溢滔食品技术有限公司建有500吨的蔗糖发酵物车间,蔗糖发酵物属于新兴产品,市场拓展和客户培育需要一定的时间,近年蔗糖发酵物的销售不及预期,因此公司暂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的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浙江省圣达生物企业研究院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通辽市黄河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增资项目主要用于与公司进行业务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故通辽市黄河龙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及增资项目无法单独测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圣达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圣达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圣达生物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于2019年8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安徽圣达公司生产后全部销售给本公司,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832.94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税后利润为2,692.56万元,系包含“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和“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我们分摊计算出“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的税后利润为1,795.04万元;“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已终止实施。项目预计效益未达成系市场行情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相关成本增加所致

[注2]其中“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于2019年12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新银象公司生产,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2,716.07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税后利润为4,072.58万元。项目预计效益未达成系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公司的市场策略及产品定价等均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所致

[注3]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形成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发行费用的影响,实际募集资金小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支付发行费用817.88万元(含税)后,剩余资金29,095.72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发行费用(含税)从“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中列支

[注2]其中“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于2021年6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通辽圣达公司生产,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4,638.61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税后利润为2,609.66万元

[注3]其中“年产2,000吨蔗糖发酵物项目”于2022年6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通辽圣达公司生产,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43.88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税后利润为609.47万元。项目预计效益未达成系该项目于2022年6月结项,投产初期产能尚未饱和,分摊的成本较高,且蔗糖发酵物属于新兴产品,市场拓展和客户培育需要一定的时间

附件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于2019年8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安徽圣达公司生产后全部销售给本公司,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832.94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税后利润为2,692.56万元,系包含“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和“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我们分摊计算出“年产200吨生物素中间体烯酮项目”的税后利润为1,795.04万元;“年产300吨叶酸技改项目”已终止实施。项目预计效益未达成系市场行情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相关成本增加所致

[注2]其中“年产100吨纳他霉素和80吨ε-聚赖氨酸盐酸盐技改项目”于2019年12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新银象公司生产,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2,716.07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税后利润为4,072.58万元。项目预计效益未达成系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公司的市场策略及产品定价等均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所致。

附件4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年产1,000吨乳酸链球菌素项目”于2021年6月结项,本年度产品由通辽公司生产,按照税后利润口径计算效益为4,638.61万元,可研报告中预测的税后利润为2,609.66万元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的要求,现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公司主要产品中,维生素产品包括生物素(折纯)、叶酸(折纯);生物保鲜剂产品包括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聚赖氨酸。

生物素(折纯)产量包含公司外购生物素粗品精制加工的生物素纯品。

二、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地区分布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维生素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1.38%,环比下降5.79%;生物保鲜剂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28%,环比下降4.87%。

2、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环酸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4.4%,环比下降2.87%;三氨基盐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4.91%,环比下降2.10%;对氨基盐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4.85%,环比上涨0.44%;白砂糖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0.94%,环比下降1.86%;酵母粉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6.52%,环比上涨1.93%。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银象”)和安徽圣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圣达”)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其中,拟为新银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安徽圣达提供不超过8,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元。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被担保方不提供反担保。

●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银象、安徽圣达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且为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计划担保的总金额为14,000.00万元。其中,拟为新银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担保,拟为安徽圣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担保。在本次担保计划范围内,给新银象与安徽圣达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

3、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上述对外担保,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5、被担保方不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新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二)安徽圣达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内容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是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正常开展,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2023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具备偿债能力,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2023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长远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1.67%;对外担保余额为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本次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额度内进行投资理财,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应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均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仍不排除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延期支付风险、早偿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管理人风险等原因遭受损失。

(二)风控措施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84%,公司货币资金为32,071.79万元,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1.18%。公司在确保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进行委托理财金额为公司对未来闲置自有资金规模进行测算后得出,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为准。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的前提下,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上述总理财额度包括公司尚未到期的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审批额度2.00亿元、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审批额度1.00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

至2023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2023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议案14、议案15、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5日(工作日,8: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3年4月26日下午13:1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林炜媛

联系电话:0576-83966111

传真:0576-83966111

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准则解释第15号

①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②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准则解释第16号

①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②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无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