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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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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新能源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万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ongde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9-100-8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