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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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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赵文林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修订详情如下:

修订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影响),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修订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14.40元(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影响),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本次募集资金扣除财务性投资及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鉴于此,公司同比例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调整后各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进行了调整,更新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更新修订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董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送达,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实施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修订详情如下:

修订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影响),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修订后: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14.40元(已扣除财务性投资影响),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本次募集资金扣除财务性投资及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鉴于此,公司同比例调整各认购对象的获配数量与获配金额,调整后各认购对象获配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进行了调整,更新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监事会对相关更新事项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监事会对相关更新事项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更新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并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监事会对相关更新事项予以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更新修订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监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二次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根据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二次修订稿)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案(二次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或“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3月17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呈和科技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8号文《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呈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呈和科技本次发行股票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方案及发行结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333.34万股。呈和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4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1,946,754.56元后的余额人民币507,387,677.44元。已由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1年6月2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334,43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038,569.34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295,862.6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35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有4个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062,000.34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辖属网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辖属二级支行。

(三)前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置换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截至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68.4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9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339,168,889.35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已归还人民币163,468,669.13元,目前尚未归还的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175,700,220.22元。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授权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5,600.00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止2023年3月17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产。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3,295,862.66元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的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事项,顺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原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3,766,130.75元超募资金支付上述技改项目部分投资款。其中,超限额的部分为募集户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3年3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47.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投入项目中;

注2:截至2023年3月17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为16,245.0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3.61%。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处于建设阶段,故暂不适用产能利用率;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无产能指标,故不适用产能利用率;

注2: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于效益核算。根据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未披露项目投产后承诺效益,目前该项目尚未结项,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承诺收益,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注4: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公司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部分投资款的公告》未承诺收益,且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效益无法单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