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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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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17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0号)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5,172,896.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227,103.7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11-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13,040,349.06元(不含税)系尚未支付及待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内容

甲方: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1、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邱宇、张钟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续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18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经核查,发现《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下午15:00。”

更正后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3-019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请召开,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华敏君豪酒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提议案8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对于上述议案5、议案6、议案7,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9:3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蒋元、杨鹏

电话:028-61551700

传真:028-61551700

邮箱:sichuanhuangjin@mlrdky.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37”,投票简称为“川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签署日期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