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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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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50,986,6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产品、煤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发供电。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铝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电解铝及电解铝深加工产品,产品质量优良;其中,电解铝产品为铝锭,主要运用于建筑、电力、交通运输等行业;电解铝深加工产品主要为食品铝箔、医药铝箔和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主要运用于食品、医药、新能源电池等行业。煤炭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煤炭和型焦,具有低硫、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产品种类分为精煤、块煤、洗混煤及型焦等,主要应用于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

(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1、铝电业务

铝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2022年铝产品产量位列全国前十位。公司铝业务营运主体分布为: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新疆炭素主要生产阳极炭块,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煤电及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主要生产电解铝,上海铝箔主要生产食品铝箔、医药铝箔,神隆宝鼎主要生产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电解铝产能170万吨/年(新疆煤电80万吨/年,云南神火90万吨/年)、装机容量2000MW、阳极炭块产能56万吨/年、铝箔8万吨/年。

公司电解铝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公司铝箔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2、煤炭业务

(1)公司煤炭业务基本情况

煤炭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拥有煤炭采掘相关的完整生产及配套体系,2022年煤炭产量位列河南省第四位,是我国无烟煤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制的煤炭保有储量13.29亿吨,可采储量6.12亿吨,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公司参股和尚未办理探矿权证的资源如下:

①公司参股39%的郑州矿区赵家寨煤矿保有储量3.18亿吨,可采储量1.59亿吨,煤种为贫煤、无烟煤。

②2013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炭矿业权整合方案》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整合后的五彩湾矿区设置5个露天矿、3个井工矿、3个后备区,其中5号露天矿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新疆煤电和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5号露天矿地质储量约为25.32亿吨,煤种为长焰煤和不粘煤。

2019年6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煤电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新疆煤电持股40.07%;目前,正在办理5号露天矿探矿权人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宜。

(2)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调度室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核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运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监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采购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火国贸负责集中采购,其中大宗设备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耗材实行比价议标的采购方式。井巷工程建设由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招标委员会以招投标的方式采购。

销售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火国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集中管理;神火国贸根据每月召开的定价会制定的价格政策,并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3)公司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4)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重大矿产勘探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2020年度、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云南神火90万吨电解铝产能投产

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电网”)自2021年5月以来对云南省内电解铝企业实施有序供电,云南神火供用电总负荷大幅降低,在产产能被迫停运。2022年2月,云南电网对云南省内电解铝企业实施有序恢复供电,云南神火供用电总负荷大幅增加,2022年4月底,云南神火90万吨产能全部投产。2022年9月起,云南神火收到文山供电部门通知,压减用电负荷。

2.神隆宝鼎电池箔项目顺利推进

神隆宝鼎项目核心设备铝箔轧机、分卷机、轧辊磨床等均选用国际一流水平的进口设备,整体装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主导产品为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广泛用于绿色电池领域。

目前,神隆宝鼎的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入试样和批量供货阶段;二期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进展顺利,预计2023年下半年逐步投入运营。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13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因有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徐学锋先生就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71,202,799.1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72,259,195.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59,163,448.3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制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50,986,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10.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2,250,986,60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4,296.21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4,296.21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49.9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国家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6号),同意公司根据该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33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20.00万元(含税)。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电”)等7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拓展,同意公司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56.11亿元;同时,鉴于公司子公司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新材料”)目前处于基建期,资金需求较大,为加快其项目建设进度,同意公司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云南新材料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为8.00亿元。综上,同意公司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新疆煤电等8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共计64.11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和签署担保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等3家关联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43亿元。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31.7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等业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授信启用日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银行授信到期日之前均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神火集团申请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敞口不超过65.00亿元,神火集团按照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发生天数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00%,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房产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盘活存量闲置、低效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神火集团转让位于北京市华荣公寓的4套住宅,转让价格为15,970.89万元,向河南神火集团总医院转让位于永城市的综合大楼,转让价格为10,978.52万元。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房产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公司铝锭的销售价格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同意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于2023年继续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全部为自有资金。该项业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备注:1、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和《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中,提案七、八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5、上述提案中,提案三、四、六、七、八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4月17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6062933/6062466

传真:0370-6062722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李元勋 肖 雷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13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4,296.21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4,296.21万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49.95万元。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国家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6号),同意公司根据该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7)。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火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22日向1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0,961,809股,发行价格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48,653,597.71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23,988,0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348484_R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8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经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龙公司提供借款1,723,988,070.67元,借款利率为4.75%/年,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新龙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2月19日与公司、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5,426,692.13元和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255,624.35元,置换资金总额为1,186,682,316.48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22日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2月18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1年2月20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2年2月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2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亿元(含3.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实施了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于2023年2月1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新龙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新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

2022年6月22日,新龙公司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约定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为协定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协定存款业务时,该账户的基本留存余额为伍拾万元;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其中:结算账户余额高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小于或等于基本留存余额的存款部分,按照当日光大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414,381,202.32元,其中:35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4,381,202.32元存放于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面对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和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持战略定力,持续优化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全面对标提升,抢抓电解铝、煤炭价格强周期机遇,有效克服了大宗原材料及辅料价格上涨、物流不畅等诸多不利因素,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了公司成立以来的最好业绩。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我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生产681.22万吨,同比增加27.49万吨,增幅4.21 %;

2、电解铝产品:全年生产163.50万吨,同比增加22.84万吨,增幅16.24%;

3、碳素产品:全年生产52.74万吨,同比减少3.86万吨,减幅6.82%;

4、铝箔产品:全年生产8.15万吨,同比增加2.74万吨,增幅50.65%;

5、电力产品:全年发电129.70亿度,同比减少3.64亿度,减幅2.73%;供电122.91亿度,同比减少3.17亿度,减幅2.52%。

(二)销售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销售674.77万吨,同比增加20.28万吨,增幅3.10%;

2、电解铝产品:全年销售162.60万吨,同比增加20.84万吨,增幅14.70 %;

3、碳素产品:全年销售58.43万吨,同比增加2.96万吨,增幅5.34 %;

4、铝箔产品:全年销售铝箔8.34万吨,同比增加2.37万吨,增幅39.70 %。

(三)售价情况(不含税)

1、煤炭产品:平均售价1,371.56元/吨,同比增加264.63元/吨,增幅23.91%;

2、电解铝产品:平均售价17,114.82元/吨,同比增加1,123.08元/吨,增幅7.02%;

3、碳素产品:平均售价6,507.54元/吨,同比增加2,207.95元/吨,增幅51.35%;

4、铝箔产品:平均售价31,460.51元/吨,同比增加6,233.92元/吨,增幅24.71%。

二、2022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权益状况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604.77亿元,比年初增加69.41亿元;负债总额392.96亿元,比年初增加1.44亿元;股东权益211.81亿元,比年初增加67.97亿元。

资产负债率64.98%,比年初降低8.16%;流动比率0.68,比年初增加0.20;速动比率0.59,比年初增加0.20。

(二)营业收入

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7.04亿元,同比增加82.11亿元,增幅23.80%。

(三)营业成本情况

2022年度发生营业总成本320.96亿元,其中:

营业成本293.38亿元,同比增71.48亿元,增幅32.21%;

税金及附加7.12亿元,同比增0.20亿元,增幅2.93%;

销售费用3.29亿元,同比减0.58亿元,减幅15.10%;

管理费用7.64亿元,同比减2.85亿元,减幅27.19%;

研发费用1.84亿元,同比增0.38亿元,增幅26.39%;

财务费用7.70亿元,同比减5.80亿元,减幅42.98%;

(四)利润总额

2022年度利润总额盈利106.60亿元,同比增利55.75亿元,增幅109.62%。

2022年度净利润盈利85.76亿元,同比增利55.20亿元,增幅180.5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1亿元,同比增利43.34亿元,增幅133.90%。

(五)每股收益

2022年度每股收益3.39元,与2021年度每股收益1.45元相比增加1.94元,增幅为133.79%。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工作报告将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报告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 2022年工作回顾

一、概述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面对经济新的下行压力和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董事会带领经理班子及广大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高质量发展战略方向,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战略引领推进转型升级,坚持深化改革激活发展动力,全面对标提升,抢抓电解铝、煤炭价格强周期机遇,有效克服了大宗原材料及辅料价格上涨、物流不畅等诸多不利因素,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实现了公司成立以来的最好业绩。

二、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022年度公司生产煤炭681.22万吨(其中永城矿区323.72万吨,许昌、郑州矿区357.50万吨),销售674.77万吨(其中永城矿区321.91万吨,许昌、郑州矿区352.86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3.22%、102.24%;生产型焦5.70万吨,销售5.44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3.55%、98.87%;生产铝产品163.50万吨,销售162.60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16.79%、116.14%;生产铝箔8.15万吨(其中商丘厂区5.32万吨,上海厂区2.83万吨),销售8.34万吨(其中商丘厂区5.20万吨,上海厂区3.14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5.84%、108.31%;供电122.91亿度(其中永城厂区19.63亿度,新疆厂区103.28亿度),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4%;生产碳素产品52.74万吨(其中永城厂区13.10万吨,新疆厂区39.64万吨),销售58.43万吨(其中永城厂区13.83万吨,新疆厂区44.60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3.41%、114.56%。各主要产品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04亿元,同比增加23.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71亿元,同比增加133.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煤炭、电解铝、铝箔产销量同比增加,价格同比上涨,公司盈利能力大幅增强。

(二)2022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

1、系统推进安全环保治理能力。安全生产上,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思想不动摇,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版《安全生产法》,通过深入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大煤矿重大灾害源头防范力度、持续强化电解槽安全管护、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实现了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环保工作中,公司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部署低碳项目,实现了达标排放,全年未发生环保事件。

2、持续强化实物量生产水平。铝品业务板块以电解槽和铝加工设备稳定运行为核心,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维护、精准化技术管控,最大限度减少能耗双控、限电等不利因素对生产的影响;煤炭业务板块持续优化矿井技术方案和接替规划,通过加大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优化采掘布局、强化洗选工艺,扎实推进高效生产、集约生产、精益生产,实现了稳产提效、提质增量。

3、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2022年度,公司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以实现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加强与国内一流企业先进经营理念、运行机制、管理方法等全要素对标,构建公司全面对标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压实成本管控责任、深化预决算管理、强化资金管理、细化资产管理、推进全库存管理,有效推动公司治理向精细、精益转化。

4、大力提高产品购销绩效。2022年度,公司灵活应对市场变化,超前谋划周密组织,敏锐把握市场行情,持续强化采销运管理,不断深化产品和原燃料结构调整,择机开展大宗物资战略采购,实现了经营质量的连续提升。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