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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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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4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拟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五)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本项授权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十)对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设立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与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娜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碟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熊宇

2.诚信记录

签字会计师胡碟于2022年2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1项,详见下表:

以上情况不影响证券期货业务的承接,除上述情形以外,胡碟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水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综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3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995.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909.0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7,086.4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498”《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上述表格中总数与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密码产品研发升级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开展的项目,着眼于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实力。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状况及运营资金规划,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方案设计、技术论证等一系列前期工作。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到账,滞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1年3月,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将“密码产品研发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3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更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9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张岳公、高志权、张宇红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8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

至2023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8、9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6、7、8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8、9。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59785937

联系人:范胜文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205,128.91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4,963,988.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9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76,952,2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78%,不实施送股。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76,952,268股,合计转增36,937,08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3,889,35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此次权益分派具体实施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上述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权益分派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1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欣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码产品研发升级”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