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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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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54版)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3-004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西部超导”)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9号),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8,41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614,59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468,507.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121,492.18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70004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 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9,995,282.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83,004,676.48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4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9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12月30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粉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甜水井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浙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粉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甜水井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浙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各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92,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中的“(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44,20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508,0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额为292,000,000.00元,共计800,000,000.00元,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121,492.18元,按计划募集资金投入到投资项目金额的比例,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为382,982,147.53元,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为220,139,344.65元,共计603,121,492.18元。

1、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建设内容调整如下:

②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03,121,492.18 元,按计划募集资金投入到投资项目金额的比例,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82,982,147.53 元,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利用自有资金自筹解决。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厂房基建已完成,部分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中,公司正在办理相关生产资质手续。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部超导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西部超导公司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西部超导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西部超导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注1: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3-006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8)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西部超导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西部超导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李玲,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时应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正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玲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9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实际审计费用尚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资格,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资格,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3-00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有限公司,均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超导”)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6,000.00万元的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247.2万元、74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6亿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担保有效期自担保实际发生起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