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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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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84 公司简称:浦东建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7,02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203,753,760.0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业务在保持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多年积累的项目管理技术和品牌优势,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从传统的施工企业逐步转变为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商”,并积极向“科技型全产业链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商”战略转型,盈利结构也从单一的施工利润转变为投资利润、施工利润等多样化的利润结构模式。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勘察咨询、园区开发、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环保业务。

1、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

由于传统建筑施工业务利润率较低等原因,为不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多年来,公司大力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业务,积极施行项目投资业务拉动传统施工业务的经营策略,利润结构逐步由单一的以施工业务利润为主向投资收益和施工收益并举转变。公司运作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目前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合作的各级地方政府均具有较为雄厚的财政实力,保证了公司投资项目收益来源的持续稳健。

2、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建筑工程施工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浦东路桥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专业资质。公司全资子公司浦建集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综合养护一级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专业资质。

同时,公司沥青路面摊铺施工技术能力在业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承建的工程项目曾多次获得“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奖项。丰富的专业资质资源和领先的施工技术能力为公司承接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并拓宽了公司开展工程施工业务的渠道。

3、设计勘察咨询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浦东设计院的股权收购,增加设计、勘察、咨询等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浦东设计院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建筑、市政、规划等多个行业及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工程测量、岩土等乙级勘察资质。顺应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大力推动设计与施工的业务协同,不断拓展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业务。

4、园区开发业务

公司实现了向商业办公地产和产业园区开发、运营领域延伸。在园区开发与运营方面,公司通过设计施工优势和业务资源,着力提高项目开发水平,在产业园区中打造产业生态,做好产业服务,并通过参与投资科创基金,打通“基金+基地”的产业园区运营模式,力争获得资产运营和产业投资的双重收益。

5、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业务

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沥青材料提供高质量的路面产品,主要从事沥青砼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构建了完备的“自主研发技术一沥青生产一沥青销售”的路用沥青产业链,具有上海市路基材料行业资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的沥青混合料生产一级资质,技术处于业界领先水平。公司研发的温拌沥青混合料,大幅提升了产品竞争能力和市场覆盖半径,并成功在浦东中环线、华夏高架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

6、环保业务

公司环保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公司下属公司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等废弃物的运输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完成合并营业收入为1,408,428.68万元,较上年同期1,139,478.61万元增加268,950.07万元,同比增长23.60%;实现利润总额59,546.56万元,较上年同期55,832.68万元增加3,713.88万元,同比增加6.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754.21万元,较上年同期53,484.61万元增加3,269.60万元,同比增加6.11%。本期业绩增长主要系施工工程项目实现的工作量多于上年同期,新增合并浦东设计院以及本期金融资产持有收益增加。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德勤园A幢3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7,02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203,753,760.00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能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6号)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度,浦发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浦发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目前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关联董事陈怡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托计划融资、保理融资等);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投资比例为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浦诚”)、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投资”)、上海浦东建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等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融资担保,其中为海盐浦诚提供的担保不超过95,000万元、为德勤投资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0,000万元,为保理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为海盐浦诚、德勤投资、保理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将有助于增强其市场开拓能力和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保证工程与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且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此项担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具体事宜操作,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协议涉及的主要交易内容包括:浦发财务公司授予公司及子公司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合计20亿元整;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人民币资金汇划与资金结算服务,提供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多利率层次的存款品种。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银团贷款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此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按产品风险等级,公司可投资低风险产品包括R1(谨慎型)、R2(稳健型)。R1产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中央政府债券、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收益权凭证(本金保障型)等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单一品种或投资组合;R2产品包括AA级(含)以上评级债券、债券型基金、底层资产与前述风险水平相当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其他收益权凭证等单一品种或组合。委托理财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点,公司及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存续总额不超过6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其中低风险产品(剔除货币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存续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投资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授权范围内决策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产品的投资业务,并具体实施结构性存款和R1、R2级别低风险产品投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优化资产配置,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结构性存款和低风险产品投资事宜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及长三角等经济基础较好、市场发育较完善地区,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积极拓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开发领域优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房屋建筑、交通出行、水利工程、片区开发、产业园区开发、双碳环保、智慧停车、产业金融等类型项目及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建筑工业化和数字化、建筑材料等产业链延伸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40亿元,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为:单笔对外捐赠支出且本年度累计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5%,并授权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的金额具体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3年4月20日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此期间,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关联交易额度约为115,393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额度约为82,405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商业保理服务额度约为25,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施工服务额度约为2,83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材料额度约为2,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额度约为1,381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额度约为1,062万元,向关联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额度约为207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房屋租赁服务额度约为2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额度约为15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运输服务额度约为88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额度约为5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委托服务额度约为2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陈怡、杨卫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在保险费用不超过50万元/年与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1亿元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经营层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和市场实际情况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责任人合规履职,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9、《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经营层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兑现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有关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杨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风险管理负责人2022年及任期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及任期薪酬考核兑现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事项(第20、21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有关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庞晓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2023年度在公司取薪董监事薪酬预算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在公司取薪的董监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薪酬预算总额为不超过28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在本公司取薪的董监事的薪酬额度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明、庞晓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4号上海浦东华美达大酒店;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3、4、5、6、8、9、10、11、12、17、18、22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08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桥路701弄3号德勤园A幢三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本次年报的审核意见:经监事会审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情况;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7,02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203,753,760.00元(含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合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各项经营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与管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第1、2、3、4、5、9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09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13,362,864.57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09,319,070.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7,025.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共分配红利人民币203,753,760.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9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需求,在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10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子公司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盐浦诚”)、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投资”)、上海浦东建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按投资比例为海盐浦诚提供的担保不超过95,000万元、为德勤投资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0,000万元,为保理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35.95万元,为公司对子公司海盐浦诚提供的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预计被担保的对象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同意按投资比例为海盐浦诚、德勤投资、保理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其承担的投资项目,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申请开具保函、银票、商票、信用证等,以及其他担保需求。其中为海盐浦诚提供的担保不超过95,000万元、为德勤投资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0,000万元,为保理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盐浦诚、德勤投资、保理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对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盐浦诚

海盐浦诚成立于2017年2月,是公司为浙江山水六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而成立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28,557万元,占85.5%;联合投标人江苏镇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173万元,占9.5%;政府方指定合作单位海盐县海诚新农村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670万,占5%。海盐浦诚主营业务为公路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及养护。

公司名称: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4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34号2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8BJMBX9

法定代表人:程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盐浦诚总资产为157,007.52万元,负债为119,350.5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7,657.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02%。2022年营业收入为4,391.72万元,净利润为1,648.95万元。

2.德勤投资

德勤投资成立于2004年3月,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德勤投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名称: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2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96903P

法定代表人:马思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德勤投资总资产为36,159.71万元,负债为28,898.2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261.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92%。2022年营业收入为 5,275.84万元,净利润为1,497.78万元。

3.保理公司

保理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为公司100%控股子公司。保理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所受让的应收账款相关的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建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118号21楼2101-E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U1FX4

法定代表人:姜丽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理公司总资产为20,773.80万元,负债为78.1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695.7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38%。2022年营业收入为474.57万元,净利润为586.7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所需。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被担保子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存在为失信被列执行人情形,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投资比例为海盐浦诚、德勤投资、保理公司等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提供融资担保,其中为海盐浦诚提供的担保不超过95,000万元、为德勤投资提供的担保不超过80,000万元,为保理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为海盐浦诚、德勤投资、保理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将有助于增强其市场开拓能力和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保证工程与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且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此项担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035.95万元,为对子公司海盐浦诚提供的融资担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7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1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涉及综合授信及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交易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拟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浦发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并在资金平衡的基础上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并提供各类信贷资金支持和其他优质金融服务。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金额

1、授信方面

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亿元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有条件允许公司子公司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上海浦兴创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用额前,应经浦发财务公司审批同意,且落实完成浦发财务公司认可的担保措施)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整。

浦发财务公司授予本公司及子公司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整,其中票据业务(含买方贴息或卖方贴息)授信规模不超过1亿元整。综合授信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银团贷款业务、票据业务、公司债券业务及非融资性保函业务等。

2、存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除综合授信外,浦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多利率层次的存款品种。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的最高限额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50%,但公司银团贷款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浦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包括结算、咨询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具体包括:为公司资金运作提供优质、便捷的人民币资金汇划与资金结算服务。

3、委托理财

根据上一年度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经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浦发财务公司尚存的委托理财本金金额为1.2亿元。本年度协议签署前双方已达成的与委托投资相关的存量业务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同意继续履行至该合同到期终止。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4-3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0883397E

法定代表人:陈新

成立日期:1998年3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

2022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浦发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在符合监管的前提下,浦发财务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为同期市场上优惠贷款利率,并允许公司根据资金回笼实际情况提前还贷;浦发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根据公司需要,由浦发财务公司提供项目财务顾问服务,具体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后,相关费用可以给予减免。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及渠道,通过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与浦发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证券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定期对浦发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列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2、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建立银企合作关系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以及其优质、便利的服务,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此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12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上海浦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路桥”)、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建集团”)、上海浦东路桥沥青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沥青材料”)、上海德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投资”)、上海浦东建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投资”)、上海浦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川投资”)、无锡普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普惠”)、上海寰保渣业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保渣业”)为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浦发集团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杨卫东先生现担任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咨询”)法定代表人、董事,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同济咨询构成关联关系。

● 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审议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2、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委员陈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怡、杨卫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保持公司经营业务稳定,降低经营成本,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在对有关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2年1月1日-4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自2021年4月8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测。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了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8月27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测。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注:上表中的剩余额度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预计的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减去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合同签订金额。上述预计期内部分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因涉及设计变更、工作量调整、工期变化等原因,造成施工现场服务进度与预计产生一定偏差,部分预计项目金额已转入2022年度预计。保理公司因成立初期,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预计的保理业务未在报告期内落地。

2、2022年4月12日-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不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自2022年4月12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2022年8月26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了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8月26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下转7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