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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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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94 公司简称:保税科技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1,212,152,157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000,000股,即1,200,152,15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6元(含税),总计43,205,477.65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门类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所属行业大类为仓储业。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推进新一代国家交通控制网建设,加快物流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推进新兴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提高仓储、运输、分拨配送等物流环节的自动化、智慧化水平。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统一大市场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统一大市场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集码头仓储服务、智慧物流服务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大宗商品智慧物流运营商,主营业务涵盖液体化工仓储和固体干散货仓储综合服务,为客户提供智慧物流服务和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适量参与化工品贸易、代理业务和证券投资。

公司主要仓储品种乙二醇(MEG)主要应用于聚酯涤纶、聚酯树脂、PET、合成纤维等多种化工产品的生产。长期以来,我国乙二醇需求量远大于产量,以至于依赖进口来填补需求空缺。公司主营品种乙二醇进口量占全国总进口量持续保持在35%以上。近年来随着国内石化大炼化产业的发展,国内优质乙二醇产能逐步取代进口产能,进口依存度有所下降。

2、公司的经营模式

(1)码头仓储服务:通过长江国际为客户提供包括码头装卸、仓储、交割业务、物流分拨、租罐等服务,为后方库区提供码头和管道运输配套服务;通过外服公司为客户提供固体干散货仓储物流和仓库租赁等服务。

(2)智慧物流服务:通过电子商务公司和上海清算所合作推出的清算通业务为客户提供交割服务,并按照客户需求推出“数融仓”服务;通过长江国际的智慧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和外服公司的智慧云仓系统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线上交割服务。

(3)供应链金融服务及其他业务:通过电子商务公司清算通业务为客户提供大宗商品供应链融资服务;通过保税贸易为客户提供化工品及黑色金属代理业务;通过上海保港基金参与对公司有协同效应的标的项目的资本投资和资产整合,同时利用自有资金适量参与证券投资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4,134.7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8.32%;实现利润总额21,917.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8.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1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3-010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1年 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年 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及其他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并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准则解释的要求调整财务报表相关的金额,该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3-006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在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际现场参会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各子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及各自章程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长远发展需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长江国际将截止2022年末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65,978,628.47元作为分红基金,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其中:保税科技分配数额为150,609,007.47元,外服公司分配数额为15,369,621.00元;

(2)外服公司将截止2022年末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5,454,374.65元作为分红基金,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其中:保税科技分配数额为8,345,362.31元,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配数额为7,109,012.34元;

(3)电子商务公司将截止2022年末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3,306,281.89元作为分红基金,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其中:长江国际分配数额为5,987,826.85元,华泰化工分配数额为1,995,942.28元,上海保港基金分配数额为2,661,256.38元,扬州石化分配数额为1,995,942.28元,张家港基金公司分配数额为532,251.28元,保税科技分配数额为133,062.82元;

(4)保税贸易将截止2022年末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余额16,473,646.04元作为分红基金,全额分配给保税科技。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3-0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报酬预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唐勇、张惠忠、周锋、陈保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3-009。

15、《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3-010。

16、《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时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23-011。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3-007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14日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在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现场参会5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雅娟召集和主持,到会监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止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之要求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董事、高管2022年度的履职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对公司董事、高管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3-008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保税科技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7,598,315.6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59,831.56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80,905,791.65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36,364,564.71元,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05,379,711.01元,资本公积金132,177,620.69 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387,968.88元)。

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提交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212,152,157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000,000股,即1,200,152,15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6元(含税),总计43,205,477.65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 2022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金额 39,673,948.30元视同分红。2022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82,879,425.95元(含2022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公司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3,387,968.88元的50.73%。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3-009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华泰化工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化工”)将租用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港务”)依法拥有的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区85,559.1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保税港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资产”)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唐勇、张惠忠、周锋、陈保进已回避表决。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2615.71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整合优化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后方储罐库区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长江国际的储能,2013年9月长江国际子公司华泰化工与保税港务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以1,938.00万元/年的价格租用保税港务依法拥有的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区85,559.1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液体化工储罐的建设,该液体化工储罐已于2016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根据长江国际、华泰化工经营需要,华泰化工2023年将继续以1,938万元/年的价格向保税港务租赁上述土地,租赁期限为1年。

因保税港务为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保税港务为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港区西区南京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陈保进

注册资本:46,974.367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1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装箱;(限按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间的贸易;对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与物流相关的服务、仓储(含冷冻食品仓储)、分拨(仓储待消防验收合格方可经营),受托从事货物的监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金港资产持股65.225%;公司持股34.775%。

(三)关联方近一年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区,权利人为保税港务,土地面积共计85,559.1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至2051年7月25日,土地用途为仓储。

租赁标的使用状态良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土地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协议主体:保税港务为出租方,华泰化工为承租方。

(二)租赁标的:保税港务依法拥有的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区85,559.1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租金:1938万元/年。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土地主要用于华泰化工建造液体化工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液体化工储罐已于2016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继续租赁上述土地是为了满足长江国际、华泰化工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整合优化长江国际后方储罐库区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长江国际的储能。

此次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唐勇、张惠忠、周锋、陈保进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3位,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孙公司华泰化工租赁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的材料,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土地租赁事项是为了满足长江国际、华泰化工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整合优化长江国际后方储罐库区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长江国际的储能。保税港务为金港资产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土地租赁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此次土地租赁事项是为了满足长江国际、华泰化工正常的经营需要。租赁协议中租赁费定价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保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保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保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常乐庆、陆鑫涛

电话:0512-58327235

传真:0512-5832062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4日(星期五) 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07日(星期五)至04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ouzzzx@zftc.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14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14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唐勇先生

总裁兼财务总监:张惠忠先生

董事会秘书:常乐庆先生

独立董事:潘虹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14日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07日(星期五)至04月13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ouzzzx@zftc.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陆鑫涛 电话:0512-58327235 邮箱:luxt@zftc.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3-01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产业并购基金已于2023年1月17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2023年1月6日和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和《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并购基金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二、并购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并购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保税胜帮(张家港)仓储物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ZD648

管理人名称: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3月23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保税胜帮(张家港)仓储物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后续运作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