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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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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20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一年。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 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一12: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慧女士,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小军先生,独立董事涂成洲先生,保荐代表人何雨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9日(周日)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 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不超过等值1,4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 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 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 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 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 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 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395.60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截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3、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用于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也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以控制风险,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2 年 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