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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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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2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张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刘东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审议《方案概要》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审议《交易标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审议《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审议《交易对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审议《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审议《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审议《本次交易的条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有关估值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差异情况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涨跌幅未构成异常波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经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联股东明再远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其所持股份数174,090,367股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曲惠清、董玮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