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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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0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投资”)、王根九、王凤仙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为4,010,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上述一致行动人发来的《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出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王根九与王凤仙为夫妻关系,润丰投资是王根九与王凤仙实际控制的企业,其中王根九持股 60%,王凤仙持股 40%。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801,924股,占公司总股本0.9996%。其中,润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615,208股,占公司总股本0.7669%,王根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8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0.2277%,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802,21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其中,润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436,467股,占公司总股本0.5441%,王根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79,743股,占公司总股本0.2241%,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3、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511,876股,占公司总股本0.6381%。其中,润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81,686股,占公司总股本0.1018%,王根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287,19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80%,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8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4,010,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股份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国盾量子

股票代码:68802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安徽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王根九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王凤仙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如有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出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王根九与王凤仙为夫妻关系,润丰投资是王根九与王凤仙实际控制的企业,其中王根九持股 60%,王凤仙持股 40%。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润丰投资根据企业经营需求减持公司股份,王根九、王凤仙根据投资经营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信息披露义务人润丰投资、王根九和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603,84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801,924股,占公司总股本0.9996%。其中,润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615,208股,占公司总股本0.7669%,王根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82,716股,占公司总股本0.2277%,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3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802,21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00%。其中,润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436,467股,占公司总股本0.5441%,王根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79,743股,占公司总股本0.2241%,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3、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511876股,占公司总股本 0.6381%。其中,润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 81686股,占公司总股本0.1018%,王根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 287190股,占公司总股本0.3580 %,王凤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票1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8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4,010,9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