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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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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化工业务:公司本部运用联碱法生产纯碱和氯化铵等化工产品。联碱法是将纯碱和合成氨联合起来,同时生产纯碱和氯化铵两种产品的方法。与此对应,本行业的上市公司如山东海化、三友化工等从事氨碱法制碱,远兴能源从事天然碱生产。公司现有纯碱实际生产能力110万吨/年,氯化铵是联碱法制造纯碱时的共生产品,每生产1吨纯碱同时产生1吨氯化铵。公司自备真空制盐装置,产能120万吨/年,用于生产联碱法工艺所需的盐。

公司联碱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是煤、盐及合成氨,能源消耗主要是电力。2022年7月,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盐矿采矿权开始自行生产原材料盐,在此之前公司租赁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盐矿采矿权自行生产原材料盐;公司生产所需煤和电力进行市场化外部采购;公司以市场价外部采购合成氨。公司主导产品纯碱是基础化工产品,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下游重要用户有玻璃制造、洗涤剂合成、冶金、造纸、食品制造等行业;氯化铵是氮肥的一种,在工业领域也可用于电池、电镀等领域。

影响公司业绩的外部因素主要是纯碱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2022年光伏玻璃增量显著,加之出口状况良好,纯碱产业链上中下游显著去库,供应端持续偏紧,纯碱全年销售行情良好。从内部来讲,公司产品属于基础化工产品、各厂家产品性能差异不大,销价控制和生产成本控制是公司化工业务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销价一方面跟公司开发优质客户有关,也跟同行和下游产业布局、化工行业周期性波动密切相关;生产成本控制除受原材料价格影响之外,与不同厂家之间设备配置不同、生产控制能力差异有关。

(2)其他业务:子公司武汉宜富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从事贸易业务,其无外部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3月9日,宜化集团与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宏泰集团”)签署了《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简称“纾困重组协议”或者“本协议”)。纾困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在一定条件满足后宜化集团向宏泰集团无偿划转双环集团16.037%股权(简称“第一次划转”),划转后宏泰集团持有双环集团34%股权、宜化集团持有66%股权,宜化集团仍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在一定条件满足后的约定期限内宏泰集团有权通过无偿划转再获得双环集团36%股权进而取得对双环集团控股权(简称“第二次划转”)。关于纾困重组协议的详情可见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双环集团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022年5月19日,宜化集团、宏泰集团、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江产业集团”)签署了《关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原重组协议中宏泰集团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长江产业集团,长江产业集团继续推进双环集团重组。在签订《补充协议》同时,宜化集团、长江产业集团签署了《关于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原重组协议约定的双环集团第二次股权划转时间,细化合成氨升级改造项目投资。具体详情见公司2022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双环集团重组方案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目前宜化集团持有双环集团66%股权,长江产业集团持有双环集团34%股权。根据补充协议二约定,在补充协议二生效后至2023年9月30日,长江产业集团享有无偿划转获得宜化集团持有双环集团36%股权的权利、划转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持有双环集团70%股权。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采用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地点为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3.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本公司同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304.36万元,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580.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96.83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936.77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拟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魏灿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控制经营风险,同时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公告》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 14:50。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 9:15-下午15: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一9:25, 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上述第3项、第5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第11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 8:30一12:00 和下午 14:00一17:3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432407

电 话:0712-3580899

传 真:0712-3614099

电子信箱:sh000707@163.com

联 系 人:张雷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07”。

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举行,会议地点为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2、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刚应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本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304.36万元,上市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580.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296.83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8,936.77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拟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的预付往来款、在建工程,均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核销不影响当期损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预付往来款、在建工程的事项。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刚应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陈刚应回避表决。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关联财务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理财产品。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同受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宜化集团”)控制的主体,以及公司参股的宏宜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化工原材料、机器设备及合成氨等;向关联方提供水、电、气,销售纯碱、氯化铵等化工产品;接受关联方的运输、施工等服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额231,883万元(包含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与宏宜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中日常关联采购158,950万元、日常关联销售72,933万元。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为200,887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98,392.88万元。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未参与表决。

该项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能生效。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涉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还需获得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平官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000422,该公司的相关情况见该公司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2、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万新

注册资本:45,4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承担与盐碱化工相关的科研、设计、新产品开发及设备制造、维修、安装(需持证经营的除外);房屋租赁;销售化肥;贸易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卤水、盐及盐制品

住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办事处团结大道26号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双环集团合并的资产总额为294,999.53万元,净资产为155,550.0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0,135.32万元,净利润85,469.03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双环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红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液氨生产与销售;非食用盐加工与销售;煤制品制造与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与租赁;人力资源服务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团结大道26号双环公司办公楼3楼331-333室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应城宜化的资产总额为159,708.56万元,净资产为-10,423.54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7,155.79万元,净利润-1,876.38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应城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元海

注册资本:88645.97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液氨生产与销售;非食用盐加工与销售;煤制品制造与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与租赁

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团结大道26号综合楼4楼401室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宏宜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2,828.74万元,净资产为83,885.8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72万元,净利润-88.98万元。

经查询,宏宜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湖北宜化集团化工机械设备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中泽

注册资本: 11,000万元

住所: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399号

主营业务:对外承包房屋建筑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园林等工程,化工、炼油、冶金等机械设备制造及安装,压力容器、管道设计及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化机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5,315.49万元,净资产为13,070.4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324.34万元,净利润1,632.20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化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世平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住所: 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主营业务: 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仓储服务;搬运劳务服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及汽车零配件、轮胎、润滑油、防冻液、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销售;建筑工程施工;乙醇汽油、柴油零售;化肥、煤炭、焦炭、矿产品(不含限制禁止的项目)销售;网上无实体销售:汽油卡、柴油卡、天然气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安卅物流的资产总额为52,152.57万元,净资产为17,913.9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235万元,净利润3,230.31万元。

经查询,安卅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宜昌百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覃硕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住所:宜昌高新区生物产业园宜昌市公共就业创业指导和信息服务中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人才招聘;企业内部职工培训;会务服务;石化填料、封包线、塑料制品、塑料编织袋、石化设备配件、纸袋、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劳保用品、日用百货生产、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其他印刷品印刷;人事代理++

最近一斯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百树咨询资产总额2,439万元,净资产为622.7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613万元,净利润148.51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百树咨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分析

1.双环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2.湖北宜化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子公司;

3.应城宜化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宏宜公司的董事长魏灿先生是公司的董事;

5.化机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6.安卅物流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化集团控股子公司;

7.百树咨询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宜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单位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进行交易的关联方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尚可,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市场定价、协议定价或成本加成定价的原则,有市场价格的以市场价定价、难以找到市场价的以协议定价或成本加成定价,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及公允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执行成本加成定价的,根据成本情况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1、关联交易对方为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公司或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履行合同有保证,可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种需求,同时将交易风险降到最小。

2、本公司和交易对方日常关联交易的标的,主要为双方生产的化工产品。产品具有质量好,价格低,运输距离近,供货及时的优势。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交易双方采购到高质量的原材料,同时减少库存,降低成本,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有序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与双环集团的煤炭采购是因为公司2021年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后,煤用量下降,不具备签订长期协议的条件,双环集团以长协价格将煤炭出售给公司,能有效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

4、与关联方应城宜化、宏宜公司发生的合成氨、电力、蒸汽、一次水、脱盐水、厂房设备租赁、污水处理服务、土地租赁等交易为2021年重大资产出售后产生的,是过渡性安排,根据《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纾困重组协议》(详情请见2021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双环集团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约定在合成氨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宏宜公司股权出售给公司,随后公司将重新获得自产合成氨的能力,消除前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分析

1、上述关联交易是交易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及生产成本为基础,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共同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2、公司在任何第三方的同类交易价格优于上述关联方时,有权与第三方进行交易,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确保交易行为在公平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对关联方与其他客户一视同仁,以确保关联方与公司以正常的条件和公允的价格相互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原则进行磋商和交易。

2、公司主导产品纯碱的生产必须使用合成氨,公司向应城宜化、宏宜公司采购的氨将占公司对氨需求量的85%以上,集中度高,具有一定风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购销合成氨是过渡性安排,宏宜公司各股东在合成氨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股权出售给公司,公司将重新获得自产合成氨的能力,消除前述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同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委托理财仅限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产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并谨慎投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

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2023年度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投资于安全性高险、流动性好的稳健型产品,包括银行及证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

(四)委托理财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委托理财事宜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核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委托理财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列式在报表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程序,本次事项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拟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相关业务。

2023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日在财务公司累计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预计公司在人民币5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获得财务公司的贷款;预计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7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除上述存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可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万新、刘宏光、魏灿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宜化集团控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法定代表人:刘宏光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582496287T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从事同业拆借、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须办理许可手续后经营)++

财务公司股东情况: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湖北安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

财务公司是于2011年9月3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办理集团成员单位金融业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00433406,机构编码为L0134H342050001。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十)从事同业拆借。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2年12月末,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41.76亿元,负债为35.17亿元,净资产6.5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3.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同受宜化集团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经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参照以下定价政策执行:

1.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结算服务不收取费用;

4.除上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初至2月28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贷款合计人民币0元;截止2023年2月28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96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执行相应审批程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下转1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