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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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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1,254,173.95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5,053,105.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77,680,726.37元,减去2022年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08,375,350.7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75,506,443.79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3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2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26,140,204.24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在污水处理领域,“十四五”预计新增规模超5000万立方米/日。在提质增效政策推动下,管网建设有序展开。污水处理标准因地制宜提高,提标改造市场精准释放。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投建运市场将扩大。随着国家“新基建”战略的提出,智慧水务发展将进一步加快。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政策明确了深化重点行业工业废水治理、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污泥收集处理设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综合整治城乡黑臭水体等内容,对水务行业企业的重点区域和业务布局提供方向性指导。

在污泥、有机固废处理处理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9月联合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这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污泥出台的方案,从处理路径、设施规划、空间布局等角度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整体布局,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方向和路径,该领域将迎来发展新契机。此外,政策鼓励采用污泥和餐厨、厨余废弃物共建处理设施方式,提升城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水平。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全国共109个市(州)、17个区入选,“无废城市”建设按下加速键。截止2022年底,全国范围内46个重点城市已大部分推进、完成本地的垃圾分类专项立法工作,随着垃圾分类工作逐渐深入,厨余垃圾收运处理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在新能源领域,“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关键期,以新能源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新能源将逐步成长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能源。根据《“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增量主体。截至2022年底,全国光伏累计并网容量共392GW,其中集中式234.44GW,分布式157.62GW,全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约370GW。根据已公开文件,十四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规划总装机量超100GW,整体规划新增装机规模有望突破55GW。截至2020年末,我国清洁供热率达65%,地热供暖面积累计实现13.92亿平方米,约占我国清洁供暖面积的10%,十四五期间预计全国可新增地热能供热(供冷)面积约7亿平方米。在新能源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新能源项目用地、补贴、建设、运营、监管相关的政策规定,为企业新能源业务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助力行业发展。政策内容包括积极构建实现“双碳”目标的“1+N”政策体系,加强储能等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支撑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有序发展碳金融,探索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和去年相比,没有发生变化,主要业务由基础业务及战略新业务构成。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供水、再生水等领域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战略新业务包括新能源供冷供热、危废业务、污泥处置、光伏发电、科技成果转化等,在盈利能力、经济附加值、投资回收期等方面,与基础业务形成互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新增再生水断点连通管网27.12公里,其他水务业务规模与期初相比没有重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权益类水务业务总规模约560.46万立方米/日,其中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约486.96万立方米/日,供水业务规模31.5万立方米/日(包括自来水、工业供水),再生水规模42万立方米/日,厂网一体化中的管网长度约1118.61公里,上述项目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委托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为25.189万立方米/日,再生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供水业务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期初相比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新业务主要情况如下:

(1)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新增服务面积30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总服务面积341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天津,经营模式仍以BOT为主,服务面积的增加主要是因为天津市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变更了服务范围及投资方案。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规模仍为规划年度发电量292.16万度,于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分布在天津、大连;经营模式以市场化定价模式为主。

(3)危废业务方面,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包括处置能力共12.8万吨/年的4个项目,一座规模2万吨/年的收储、转运项目,一座总库容31.46万吨的填埋项目,废物综合利用规模7.3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两省。危废业务在获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采用充分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在地方政府指导价的引导下,自行选择产废单位,为其提供危废处置服务,收取危废处置服务费。

(4)截至报告期末,污泥处置业务总规模为272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酒泉、浙江。酒泉项目经营模式为BOT,其余污泥处置项目为委托运营模式。

(5)科技成果转化方面,2022年本公司科技项目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合计1.97亿元,其中直接收入1.75亿元,节约电费、药耗等间接收入0.22亿元。目前公司多项科技项目成果均具备转化能力,转化成效显著、转化形式多样化,凯英公司3项技术成果成功入选《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蓝皮书(2021)》。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英公司承担的专利“CYYF全过程除臭技术”的市场转化业务,签订项目合同7个。截至报告期末,该技术推广领域覆盖近全国三分之二区域,已成功应用并实施的项目达80余个,遍及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在业务推广过程中,凯英公司紧密跟进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新趋势,丰富了企业在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中恶臭治理相关技术的多样性,立足自身在菌种筛选及培养方面的技术优势,该项除臭技术不断升级,目前已升级为“全过程除臭+技术”,促进了未来市场化转化的进一步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业务运营平稳。与上年度相比,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以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新能源供冷供热、道路收费、危废业务、科技成果转化等为主,是本公司2022年度业绩主要来源。2022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52,216.7万元,比上年度下降0.30%;利润总额96,929.8万元,比上年度增长8.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5,125.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3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其中5人为现场参加,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安品东先生因会议冲突无法参会,委托董事彭怡琳女士代为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汲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已于2023年3月17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经营策略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51,254,173.95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5,053,105.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577,680,726.37元,减去2022年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08,375,350.78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75,506,443.79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3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2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26,140,204.24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审议《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审议《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申请2023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拟新增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23亿元。建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控制资金成本的情况下与金融机构洽商解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

为健全内控体系,防范风险,公司于2021年4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符合资格的、专业水平及市场认可度较高的审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以质优价惠的报价中标,每年的审计服务费共计370万元(其中包含内控审计服务费60万元),服务期限自2021年-2023年。

考虑到中标结果,以及普华永道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本公司审计师,其对本公司的持续了解以及其专业水平两方面都具有优势,因此建议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为本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同时提供2023年度内控审计服务,并承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公司审计师应尽的职责。

有关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香港联交所于2022年7月对《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进一步作出修订。其中,经修订的《企业管治守则》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明确列出包含“审阅及╱或批准《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一项,相关修订已于2023年1月1日生效。因此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第三章 职责权限

1.第八条(三)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修订为:

第八条(三)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增加第八条 (九) 审阅及╱或批准《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提名刘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田亮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于2023年3月27日辞去我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所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提名具有资深法律背景的刘飞女士接替田亮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新任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前,田亮先生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所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对上述提名没有异议。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上述董事候选人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的任期内,其董事薪酬执行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审议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独立董事田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发展原因,田亮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其所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田亮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田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田亮先生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田亮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田亮先生与本公司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需提请股东注意。

本公司董事会对田亮先生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75,506,443.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70,418,0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6,140,204.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董事安品东先生因会议冲突无法参会,委托董事彭怡琳女士代为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汲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术彬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 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6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术彬先生主持。本公司已于2023年3月17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工作报告真实反映了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22年公司监事会较好的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在境内外公布。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对董事会

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437,24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对象向本公司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5,509.25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97%。2023年,本公司预计新增对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437,244万元,单项担保不超过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持股比例,且被担保人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情况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除表内子公司以外的本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2: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除表内子公司以外的公司现有及未来新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因担保数量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拟就总额度437,244万元担保,向股东大会申请同意按如下授权决策方式实施:

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含表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各自范围内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需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当担保金额超过被担保人上限额度时,应及时披露;

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含表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各自范围内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但需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当担保金额超过被担保人上限额度时,应及时披露;

3、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但需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4、上述三种情况的担保发生时,无需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5、对注1、注2所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下履行批准程序:

(1)担保金额不超过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2)新设公司或并购公司的,标的项目收益水平满足本公司的投资要求和标准;

(3)被担保人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

(4)被担保人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5)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6、授权期限:自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7、超出上述437,244万元额度范围的担保,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履行上述担保后,本公司累计担保金额962,753.25万元,约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53%。本公司将动态关注担保余额,关注被担保人履约能力,加强管控措施,控制担保风险;同时,本公司将鼓励子公司自主融资,压降公司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的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详见下表:

2.本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3.上述被担保公司的财务情况详见附件2。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持股比例详见附件1。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且担保额度是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子公司经营需求而预计的,有助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且担保额不超过对被担保人的持股比例,被担保人应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因此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且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业务板块的拓展。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2,753.25万元亿元(含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13.53%,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子公司担保具体情况

注:上述各项担保金额均不高于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附件2:被担保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2]1122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0,499,999.00元,扣除本次股份发行实际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以下合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共计人民币19,743,434.08元的净额为人民币810,756,564.92元,记为本公司的股东权益增加金额,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43,189,655.00元,增加资本公积金额人民币667,566,909.92元。

于2022年9月20日,本公司的银行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13,889,999.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该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0,499,999.00元扣除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及部分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6,609,999.98元后的差额。该资本金的投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623,623,800.05元。自本公司2022年9月20日收到募集资金后,该账户的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注释#:本公司本年度对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承诺项目的置换金额109,382,040.38元,实际拨付了人民币26,000,000.00元至本集团的其他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2022年10月18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及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按照《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2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9,382,040.3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5703号鉴证报告。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也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产品的情况。

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a:“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b:“截至年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1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凯,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至2015年期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1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曾文淦,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8年获香港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5年起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莉莉,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年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凯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曾文淦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莉莉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凯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曾文淦先生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莉莉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普华永道中天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7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22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37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和资质,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