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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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3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为了保证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于2023年3月28日起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有权予以拒绝。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3年4月4日,本公司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和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8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结算的提示性公告

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50001,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4月29日合同生效。按照《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采用季度结算的收益分配机制,每个季度进行分红结算,并在符合分红条件时进行分红。

一、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为:

分红结算日:每季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每季分红结算日;

分红前提:分红结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且基金产生已实现收益;

分红比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至少分配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但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已实现收益,且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低于1.00元;

分红登记日与除权日: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分红结算日(T日)决定是否分红,若确定分红,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则T+1日为权益登记日并进行除权,T+7日内实现派息;

若基金已实现收益不足基金份额净值超过1.00元部分的25%,在满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将全部分配已实现收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小分配单位为0.1分)。

二、按照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3月31日进行分红结算,并决定是否分红。如分红,基金管理人将于2023年4月1日发布分红公告。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特提醒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4月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三、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四、重要提醒:

本基金约定每季度结算收益,但并不保证每季度实现分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