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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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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的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3-015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经事后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会议通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提案1.00”内容有误,为保障投资者顺利参与投票,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二、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3-016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23年4月6日(星期四)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于2023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提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2将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星期五),9: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倪伟雄、余斌

2、电话:0755-82874201

3、传真:0755-83203373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5、邮编:518000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9

2、投票简称:普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3.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议案1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2),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议案12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说明: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