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8版)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百斯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百斯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百斯特鲜食有限公司、江苏坤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股东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或孙公司。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公允合理,交易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和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 授信与担保情况: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对外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押汇等)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淮安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塑料制品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9,464.19万元,净资产5,961.27万元,资产负债率79.7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8,046.68万元,实现净利润76.67万元。
2、共创人造草坪(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越南胡志明市
法定代表人:陈金桂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人造草丝和草坪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214.48万元,净资产67,474.23万元,资产负债率35.25%;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18.63万元,实现净利润26,957.98万元。
3、香港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25万美元
经营范围:人造草坪境外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0,302.58万元,净资产-390.35万元,资产负债率101.9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7,957.38万元,实现净利润-1,779.77万元。
4、艾立特国际贸易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淮安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925.34万元,净资产1,287.16万元,资产负债率33.15%;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216.67万元,实现净利润154.60万元。
5、香港境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1万美元
经营范围:人造草坪境外销售、塑料粒子采购。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4,008.03万元,净资产-846.66万元,资产负债率106.04%;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9,201.22万元,实现净利润-826.55万元。
6、江苏境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南京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塑料制品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476.80万元,净资产1,411.53万元,资产负债率4.4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938.33万元,实现净利润34.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预计的授信和担保额度是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出于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而作出的合理决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及目的
1、基本情况
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在遵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总规模不超过1亿美元(含按即期汇率折算的等值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障财务安全性和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交易目的
一方面,公司目前存在大量以外币计价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为管理相关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公司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因此,公司2023年将视汇率波动的实际情况,审慎选择适合的市场时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相关情况
1、业务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如在本年度授权期限内有新增控股子公司,其也可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使用该年度额度。
2、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3、业务规模
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用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含按即期汇率折算的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最长时限。
5、资金来源
此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发生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与主要合作方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预计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但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主要是指不能按期和银行履约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且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机性的投资和套利交易。
2、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4、公司持续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并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持续监控市场变化,以便针对市场剧烈波动及时制订、实施应对方案。
5、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积极应对。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有利于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且风险可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613,5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13713元/股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创草坪”)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统一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和由于未完成第二期业绩考核目标而无法解除限售及终止该激励计划所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13,500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8、2021年2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2月10日,首次登记限制性股票216.20万股。
9、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14.6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28.70万股限制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回购价格为14.6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11、2021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3日,预留登记限制性股票28.70万股。
12、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注销。
13、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1,200股,回购价格为14.6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14、2022年6月24日,公司披露《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11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41,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6月23日完成注销。
15、2022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300股,回购价格为14.1371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16、2022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0日完成注销。
二、《2021年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原因
按照《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均以2020年公司财务数据为基数,要求达成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方可解除限售,详情可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激励计划》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实施工作,也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激励成效。但是,2021年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较预期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经营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的挑战,公司的业绩增长也短期承压。
2021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了国际航线货柜紧张,海运费价格不断飙升、原辅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的不利情况,同时还叠加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越南下半年人员流动不便导致工厂生产受限等不利因素影响,虽在公司管理层全力克服困难,及时制定恰当的应对措施的情况下实现了该年度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但利润较上年仍旧出现小幅回落,故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未能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2022年,虽然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也总体呈现贬值趋势,但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全球能源危机、粮食危机、金融危机等多重风险积聚效应明显,欧美等全球主要经济体通胀压力持续上升,导致居民实际购买力下降,消费需求被进一步抑制,公司主要市场欧洲地区人造草坪需求下降幅度远超预期,极端不确定性因素给公司生产经营继续带来不小的挑战。在严峻的外部市场环境之下,公司管理层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最终实现营收利润再创新高,但以2020年公司财务数据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3.53%,净利润增长率为8.79%,仍旧未能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综合上述情况可见,近年来外部环境不稳定性显著增加,对经营存在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频繁发生,而地缘政治危机、海外通胀等外部因素又错综复杂,特别是在此影响下的欧洲市场的需求恢复情况将充满不确定性,且预计持续时间将较长,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和公司当前所处的全球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相匹配,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的角度考虑,并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激励计划》,并同时终止与本激励计划配套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观察外部环境及客观条件变化,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市场变化趋势及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继续研究并适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进行回购的部分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该计划第六章第三节和第八章第二节之规定,公司拟将9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2,1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 因激励对象离职进行回购的部分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该计划中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 因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激励计划》进行回购的部分
鉴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等外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2021年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本计划第十一章第五节第(四)条和第十三章第一节第(四)条之规定,公司决定对因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现存激励对象92人,涉及其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613,500股,回购价格14.13713元/股,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22,810,259.26元,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1,703,500股变更为400,09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1,703,500.00元变更为400,090,000.0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限售期业绩未达标、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1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13,500股,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终止2021年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尚需就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及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15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并且有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事项涉及的10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13,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1,703,500股变更为400,09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1,703,500.00元变更为400,090,000.00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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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
至2023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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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姜世毅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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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运营中心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大厦20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京
联系电话:0517-85196088
传真:0517-85196059
邮箱:zhengquanbu@ccgrass.cn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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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