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1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合称“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022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2022年度,公司不断完善ESG治理机制,深耕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主动回应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在运营、环境、社会等责任领域的实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科研创新、赋能产业、国际交流、医疗普惠等方面做出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聘请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2023年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A股及/或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3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七)《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八)《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比照关联交易程序对2023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公司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建立了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本次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二)《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三)《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规范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0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主持,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规范化管理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五)《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年度业绩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议通过《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境内审计机构、境外审计机构分别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九)《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对国内、国际会计准则理解深刻,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经验丰富,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XUEFENG YU(宇学峰)、SHOU BAI CHAO(巢守柏)、朱涛、DONGXU QIU(邱东旭)、王靖回避表决。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A股及/或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2023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十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市场需求,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将A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疫苗研发项目-DTcP-Hib”的3,000万元更改为用于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以进一步提升联合疫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为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相关咨询意见并修订相关规则,拟将审议和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纳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并据此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二十六)《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624,440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七)《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任何需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通函等,并处理任何涉及本持股计划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合规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康希诺 证券代码:688185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称“康希诺”或“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359人,其中参与本持股计划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562,460股,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7,449,899股的0.23%。

本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次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61.17元/股。

8、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持股计划各批次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当批次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本持股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 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通过持有公司股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本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一、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二、参与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参与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与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下转1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