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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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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股0(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顺丰控股是中国第一大、全球第四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公司围绕物流生态圈,持续完善服务能力,业务拓展至时效快递、经济快递、快运、冷运及医药、同城急送、供应链及国际业务(含国际快递、国际货运及代理、供应链)等物流板块,能够为客户提供国内及国际端到端一站式供应链服务;同时,依托领先的科技研发能力,致力于构建数字化供应链生态,成为全球智慧供应链的领导者。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截至2022年9月1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使用人民币19.9964 亿元回购股份38,797,055股,平均成交价为51.54元/股,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79%。

在前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的基础上,公司于2022年9月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再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35,200股,回购总金额约为0.4048亿元,平均成交价为48.47元/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2%。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

2022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1 Limited在2021年发行12亿美元债券的基础上,成功增发7亿美元债券,增发债券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泰森控股及 SF Holding Investment 2023 Limited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外发行规模预计为等值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285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1月7日、2022年2月18日、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16日,共计发行5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30亿元。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DFI14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8日、2022年9月15日,共计发行5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30亿元。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5号),泰森控股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4月15日,完成2期短期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发行规模合计为人民币10亿元。根据《关于同意泰森控股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5号),泰森控股于2022年9月22日完成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畅通货运物流)(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

(三)子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情况

为了促进公司同城业务长远发展,实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动,2022年12月6日,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顺丰同城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顺丰同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同城”)签署了《厦门小雨青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厦门小雨青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低碳、本地生活新机遇领域的非上市企业。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深圳同城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45%中的孰低值。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基金已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125亿元。

报告期内,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关于上述重大事项与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索引如下:

■■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名,实际参与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永健、金李、叶迪奇,以及第六届独立董事陈尚伟、李嘉士、丁益,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5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产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 未来12个月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包含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历史存量余额人民币约36亿元),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公司《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更名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修订后的制度。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卫、何捷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3)。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岑子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9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4,784千元,扣除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478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85,321千元,扣除2022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874,518千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73,109千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5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至2017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0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1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5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崇云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杨尚圆女士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宇峰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与上年相比审计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参考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及公司内子公司法定审计)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认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 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拟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公告编号:2023-016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50亿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遵循审慎经营原则,开展授信及对外担保时,有相应明确的授权体系及制度流程支撑。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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