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3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卜海因年龄原因离岗,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张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授权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方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卜海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卜海因年龄原因离岗,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李卜海不再在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卜海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李卜海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高管持股的相关规定。
李卜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卜海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3 年 3 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龙简历如下:
张龙,男,198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200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河钢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资本运作经理、高级经理,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张龙未持有公司股票,其本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三、新任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11-66770709
传真号码:0311-66778711
电子邮箱:hggf@hbisco.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邮政编码:050023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