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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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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202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有机硅是一类性能优异、形态多样、用途广泛的高性能新材料。根据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等政策文件,有机硅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材料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机硅产品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展示其优越性能并发挥作用,逐步实现对传统材料的替代,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自 20 世纪50 年代以来,中国的有机硅工业不仅支撑了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而且也使我国的建筑、电子电器、纺织、个人护理、日用品、交通运输等领域用上了有机硅,从而对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世界能源危机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作为非石油路线的化工新型材料,有机硅愈加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公司主要产品介绍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硅橡胶、硅油、硅树脂、气相白炭黑等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以及有机硅中间体等。其中:硅橡胶:主要作为粘合剂、密封剂、灌封和制模材料用于建筑、电子、电力、汽车等领域。作为灌封和制模材料用于医疗、日用品、电子电器、新能源等领域。硅油:硅油广泛应用于纺织、日化、机械加工、化工、电子电气等行业,主要用作纺织印染助剂、日化助剂、高级润滑油、防震油、绝缘油、真空扩散泵油、脱模剂、消泡剂、抛光剂和隔离剂等。硅树脂:一类具有高度交联网状结构的热固性聚硅氧烷,具有优异的耐热性、电绝缘性及良好的防水效果。有机硅树脂主要作为绝缘漆浸渍H级电机及变压器线圈,以及用于浸渍玻璃布、玻布丝及石棉布后制成电机套管、电器绝缘绕组等。气相白炭黑:主要作为硅橡胶的补强填料,也用于油墨涂料工业、复合材料、黏合剂、化学机械抛光等领域。

(二)行业发展概况

根据CAFSI统计,2022年末,中国有机硅甲基单体产能已达到498万吨,同比增长30.71%,约占全球有机硅甲基单体产能的67%。受原材料、成本和市场等因素影响,国外产能增长缓慢,全球有机硅单体产能增量主要来自中国。

2、消费量稳步增长

从应用领域来看,有机硅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电子、电力、新能源、汽车、纺织、医疗用品、个人护理用品等领域,行业需求与宏观经济关联密切,目前需求量虽然有所放缓,但仍保持快速增长。根据CAFSI统计,2022年度中国甲基硅氧烷表观消费量167.56万吨,同比增加25.42%。

3、有机硅产品价格回落

2022年,有机硅产品行情经历了历史性大幅波动,平均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大幅回落,主要原因:一是有机硅产品价格前期涨幅较大,2022年随着国内新建产能释放,有机硅产品价格进入周期性高位回调。二是受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动荡,国内有机硅短期需求增速放缓,抑制下游采购积极性,各类有机硅产品的内销和出口业务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加剧有机硅产品价格短期波动。

4、净出口规模快速增长

根据CAFSI统计,2022年,我国初级形状聚硅氧烷进口9.77万吨,与2021年相比减少27%,出口45.3万吨,与2021年相比增加20.6%,净出口35.53 万吨,与2021年相比增加47%。2017-2021年中国聚硅氧烷进、出口量年均增速分别为2.0%、22.4%。随着国内有机硅技术工艺逐步成熟,国产质量不断升级,有机硅国产化进程快速推进,有机硅进口量呈持续下降趋势,出口量持续快速增长,进口替代效应显著。

5、高端产品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我国有机硅产能快速扩张和企业技术升级,我国有机硅低端产品逐步实现进口替代,但高端产品仍依赖进口。根据CAFSI统计,2022年,我国初级形状的聚硅氧烷进口产品的平均价格为9,359.48 美元/吨,出口产品的平均价格为4,525.64美元/吨,出口产品主要是低端的中间产品和基础聚合物。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游消费需求的推动以及国内生产企业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我国高端有机硅产品未来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三)行业周期性特点

有机硅行业当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受益于行业技术、产品创新及下游需求的持续增加,我国有机硅产品生产规模始终保持正向增长态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受宏观经济运行及上下游供需状况的影响,市场需求增速和产品价格会随着整体经济状况或上下游行业的变化而出现一定的波动,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最近十年,有机硅DMC价格走势如下图:/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硅橡胶、硅油、气相白炭黑等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以及有机硅中间体等,具备从金属硅粉加工到有机硅单体、中间体以及下游硅橡胶、硅油、气相白炭黑等系列深加工产品的一体化生产能力,并对相关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配套。报告期内,公司深加工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84.70%,下游深加工系列产品已成为公司的核心盈利来源。

公司是我国有机硅行业中生产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现已建成并运营三套有机硅单体生产装置,具备年产60万吨有机硅单体的生产能力。同时,公司也是国内重要的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供应商,现拥有硅橡胶、硅油、气相白炭黑等各类下游产品350多个牌号。

公司深耕有机硅行业十余年,通过长期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并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应用,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山东省淄博市有机硅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曾先后承担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工程、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山东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以及淄博市创新发展重点项目计划等一系列重大科研项目。

公司还参与起草了《工业用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水解物》《羟基封端聚二甲基硅氧烷线性体》《十甲基环五硅氧烷》《甲基低含氢硅油》《端含氢二甲基硅油》《端乙烯基硅油》《高沸硅油》等十余项国家或行业团体标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各类已授权发明专利60项,其中发明专利“有机氯硅烷的水解方法”获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在广东、山东、江苏、 浙江、上海等主要市场区域共设立14个销售服务机构,并成立国外事业部负责拓展境外客户。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拥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并远销阿联酋、美国、比利时、德国、印度、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长期经营,公司与下游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35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85,848,466.9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9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唐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01,331.96万元。各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将按照项目建设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建设募投项目。结合整体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尽快投产,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合理、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使用。公司将在“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进行“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后续建设,后续建设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177,038,400.9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715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1,111.86万元,合并报表2022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0,677.31万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241.91万元,按照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24.1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0,431.10万元,扣除2022年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45,600.00万元,母公司报表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0,948.81万元。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44.7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于上述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85,848,466.9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7-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唐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所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间资金调整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招股说明书》披露,将按照项目建设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建设募投项目。结合整体项目建设规划及实施进度,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尽快投产,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合理、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将“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优先投入“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使用。公司将在“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进行“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后续建设,后续建设资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目前,“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已正式建成投产且产生经济效益,“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投入使用。截至2023年2月底,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后续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44.7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全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

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8.00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准时发放。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上述薪酬及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5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梅,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鼎股份(000887)、华骐环保(300929)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山航B(200152)、爱旭股份(600732)、掌阅科技(603533)、华利集团(300979)等多家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春梅、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运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相关要求,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也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郝斌、张海雷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监事张海雷先生向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名高梓寒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积极回报股东,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