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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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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同时独立董事曹先军先生、刘胜元先生、张永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2022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郑建青、伊港、张秀磊、曹先军、刘胜元、张永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郑建青、伊港、张秀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044.7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34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定于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7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1-1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1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5、6、7、9、10、12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出;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前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曹先军先生、刘胜元先生、张永德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件等;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2023年4月18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现场、信函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799号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秀磊

联系电话:0533-8514338

电子邮箱:ir@dyyjg.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工业路37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6401

7、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21;

2、投票简称:东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投票说明:

1、以上议案,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海雷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张海雷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张海雷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4月1日止。

张海雷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补选出新的监事前,张海雷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日,张海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监事会对张海雷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高梓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高梓寒简历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高梓寒个人简历

高梓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20年8月入职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所研究员,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研究所课题组组长。

截至目前,高梓寒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高梓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