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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202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服务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并对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延长为“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20年4月28日。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部分。

三、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管理人对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在特殊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计划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但暂停申购。若本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不同意延长存续期限事宜的,可于特殊开放期内,自行通过本集合计划推广机构办理退出事宜。特殊开放期内赎回的份额将按照本集合计划招募说明书约定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75,公司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集合合同一并更新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附件:

《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招募说明书一并更新管理人的公募固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投资经理的信息。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参照公募基金运作)2022年

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旗下的已完成合同变更生效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公募运作)如下:

1、广发资管乾利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广发资管消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广发资管昭利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广发资管价值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广发资管平衡精选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7、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广发资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9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2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am.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5)咨询。

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