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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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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2、北京信诺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诺时代)

法定代表人:赵海鸿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三层305单元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信诺时代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诺时代总资产35,631.54万元,净资产 18,569.14万元,营业收入 66,168.74万元,净利润 1,420.84万元,资产负债率47.89%。(经审计)

3、上海南洋万邦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万邦)

法定代表人:沈勇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7号乙三层3353室

经营范围:从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商业智能、信息安全、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应用化学(除危险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批发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软件、仪器仪表、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办公机械、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南洋万邦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洋万邦总资产 75,779.42万元,净资产 31,774.69万元,营业收入 145,343.15万元,净利润 3,691.61万元,资产负债率58.07%。(经审计)

4、上海南洋软件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系统集成)

法定代表人:沈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B幢5层519室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人工智能硬件、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云计算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已发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南洋万邦持有南洋系统集成100%股权,公司持有南洋万邦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洋系统集成总资产11,749.23万元,净资产 7,696.32万元,营业收入 28,763.53万元,净利润 248.00万元,资产负债率34.50%。(经审计)

5、上海云赛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科技)

法定代表人:孙霄龙

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2800号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通讯科技、计算机科技、节能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云平台服务,大数据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自动化控制工程设计与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电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环保节能设备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制造、加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信息科技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息科技总资产 48,221.59万元,净资产 25,895.46万元,营业收入 20,454.65万元,净利润 188.78万元,资产负债率 46.30%。(经审计)

6、上海塞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嘉电子)

法定代表人:汪迤平

注册资本:4,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2016号5楼513室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耗材、数据终端设备、通讯设备、音视频设备的批发,计算机软件及电子产品开发和批发,楼宇智能化工程,商务咨询(除经纪),机电设备租赁(除专控)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信息科技持有塞嘉电子100%股权,公司持有信息科技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塞嘉电子总资产 21,531.20万元,净资产 15,747.75万元,营业收入 5,744.90万元,净利润 -735.67万元,资产负债率 26.86%。(经审计)

7、上海宝通汎球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汎球)

法定代表人:简彬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武定西路1288号204-20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接有线电视、卫星电视、监控、防盗报警、出入口控制、环境节能、广播音响、舞台灯光、无线通信、建筑智能系统集成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销售和维护,公共安全防范工程,从事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环保科技、新能源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网络及软件、教育软件科技领城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办公设备及配套件、计算机硬件及配件、通讯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上海仪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持有宝通汎球100%股权,公司持有上海仪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宝通汎球总资产7,348.20万元,净资产5,346.99万元,营业收入8,119.17万元,净利润81.77万元,资产负债率27.23%。(经审计)

8、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鑫森)

法定代表人:夏军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2幢22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音视频系统集成、设计、安装,专业灯光、音响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销售教学设备及仪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仪器仪表,文教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办公家具,纸制品,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橡胶制品,日用百货,第二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建筑材料,玩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仪电鑫森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仪电鑫森总资产120,997.68万元,净资产33,463.78万元,营业收入 89,342.76万元,净利润1,928.59万元,资产负债率72.34%。(经审计)

9、南洋万邦(香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南洋)

NANYANG WANBANG (HONGKONG) SOFTWARE TECHNOLOGY CO., LIMITED

董事:沈勇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注册地址:RM 06. 13A/F SOUTH TOWER WORLD FINANCE CTR HARBOUR CITY 17 CANTON RD TST KLN HONG KONG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南洋万邦持有香港南洋100%股权,公司持有南洋万邦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香港南洋总资产3,193.22万元,净资产751.74万元,营业收入6,008.08万元,净利润105.38万元,资产负债率76.46%。(经审计)

10、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赛智联母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刚

注册资本:136,767.345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200号1号楼2楼

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云计算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大数据技术研发与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信产品、设备及软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服务业务;建筑智能化产品及工程,交通智能化产品及工程,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及工程,医疗信息化产品及工程,教育信息化产品及工程,食品安全检测溯源信息化产品及工程,环保水质检测和环境信息化产品及工程,能源智能化产品及工程,工业自动化产品及工程,机电产品及工程;电子视听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产品,特殊电子防务应用与集成;智能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上述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赛智联母公司总资产412,669.88万元,净资产398,509.29万元,营业收入 806.20万元,净利润19,439.95万元,资产负债率3.43%。(经审计)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全部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在核定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本次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本次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事项,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前12个月,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金额2.33亿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3-013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上海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所持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聘请有资质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松下微波炉全部权益价值实施价值审计和评估,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扬子江投资所持松下微波炉40%股权。

● 本次股权交易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方式进行挂牌出让,存在无人摘牌流拍而导致无法出让股权的风险。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微波炉”)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赛智联”、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投资”)参股企业,成立于1994年8月,注册资本:344,300万(日元),其中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电器”)出资206,580万(日元),占股60%;扬子江投资出资137,720万(日元),占股40%。经营期限:199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1日。

扬子江投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为与松下电器合资设立松下微波炉而成立的投资公司。注册资金:963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818万元,占股81.18%,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6万元,占股9.41%,新余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906万元,占股9.41%。

由于松下微波炉面临因合资期限2024年到期的客观情况,同时公司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扬子江投资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松下微波炉40%股权。

鉴于以上,经扬子江投资股东各方协商,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聘请有资质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松下微波炉全部权益价值实施价值审计和评估,以国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扬子江投资所持松下微波炉40%股权。经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松下微波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611.09万元人民币,扬子江投资持有松下微波炉4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9,444.44万元人民币。评估结果已通过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届时,将以经国资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基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扬子江投资所持松下微波炉40%股权。转让完成后,扬子江投资不再持有松下微波炉股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不存在特定受让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松下微波炉40%股权

公司名称: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072621707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888号、898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翁峻青

注册资本:344300万日元

成立日期:1994年08月22日

营业期限:199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1日

主要经营范围:微波炉和其类似烹调器具、设备、以及相关产品以及零部件、相关的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汽车坐垫电热器的检测、分装;上述产品以及该产品的类似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松下微波炉经审计总资产55,154.01万元,总负债19,923.00万元,净资产35,231.0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048.57万元,净利润-6,526.2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松下微波炉的总资产70,912.27万元,总负债26,662.80万元,净资产44,249.4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6,585.57万元,净利润2,492.2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和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于本次董事会批准该交易后,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以公开方式,完成股权转让。

(一)定价原则

扬子江投资聘请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40%股权行为涉及的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3)第2002号,松下微波炉的股东全部权益(截至2022年6月30日)价值为48,611.09万元人民币,对应扬子江投资持有松下微波炉40%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19,444.44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方式

扬子江投资已经获得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所有内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批准了本次转让及相关国资管理部门对于《评估报告》的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以公开方式征集意向受让方,并以经国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准转让扬子江投资所持有松下微波炉40%股权。

(三)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

1、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松下微波炉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551,540,136.22元,评估价值为685,340,996.39元,评估增值133,800,860.17元,增值率为24.26%;负债总额账面价值为199,230,071.78元,评估价值为199,230,071.78元,评估无增减值,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52,310,064.44元,评估价值为486,110,924.61元,评估增值133,800,860.17元,增值率为37.98%(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大写:人民币肆亿捌仟陆佰壹拾壹万零玖佰贰拾肆元陆角壹分)。

评估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2、运用收益法评估,上海松下微波炉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8,600.00万元,增值额13,368.99万元,增值率35.39%。

3、评估结论分析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48,611.09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为48,600.00万元,两者相差0.02%,差异较小。

考虑到松下微波炉合资期到2024年8月结束,收益法虽然对剩余预测期内的经营情况进行了预期,但考虑到剩余期限较短且企业合资期即将到期,企业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收益法的可靠性相对较差。而资产基础法角度,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能够准确判断,本次评估已经考虑了合资期满对相关资产处置的影响,同时以企业未来的能够实现的收益情况为基础,从贡献角度对企业持有的专利进行了评估,故资产基础法相对收益法的准确性较高。

经以上综合分析,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合理的反映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评估结论:松下微波炉于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486,110,924.61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云赛智联的战略定位为国内一流的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商,核心业务为信息化建设和解决方案,松下微波炉所从事的家电制造业务与云赛智联核心主业之间的关联度较低,鉴于松下微波炉面临因合资期限2024年到期的客观情况,扬子江投资转让松下微波炉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

(二)交易风险

本次股权交易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方式进行挂牌出让,存在无人摘牌流拍而导致无法出让股权的风险。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3-014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和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赛智联”、“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3-009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封松林先生、李远勤女士、董剑萍女士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李远勤女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系会计学专业正教授、注册会计师。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封松林,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封松林

2023年3月27日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远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系会计学专业正教授、注册会计师。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远勤

2023年3月27日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董剑萍,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剑萍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 600602 股票简称:云赛智联 编号:临 2023-010

900901 云赛 B 股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无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该预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金刚、徐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本预案进行了表决,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及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前对该预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之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发生额与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是,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情况确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导致差异较大。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资本:3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号

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母公司总资产为2,629,614.09万元,净资产为1,584,491.94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5,731.46万元,净利润为-9624.52万元。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注册资本:250,702.801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001号第七幢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卡应用、多媒体通信及智能化系统集成等领域的软件、系统开发及四技服务,数码电子及家电、智能卡及终端设备、照明电器、灯具、电光源的销售及技术服务,音响、电子、制冷设备、照明、音视频、制冷、安保电子网络系统工程(涉及专项审批按规定办)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本企业及控股成员企业进出口业务(范围见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以其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资本:106,089.9292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数据处理,计算机软件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以其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 上海华鑫物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雪松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3号楼1102A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建设技术服务、咨询,本系统公房经租管理,室内外房屋装修。建筑材料,房屋配套设备,电机,建筑五金,木材,钢材,有线电视设计、安装(二级),物业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经营管理,健身、体育场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8,171.56万元,净资产为15,155.19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7,685.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320.25万元。

● 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金刚

注册资本:8,16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A-154座

经营范围:从事物联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及相关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电子类产品的设计和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4,915.18万元,净资产为35,410.26万元;营业总收入为33,600.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74.08万元。

● 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靖

注册资本:230,3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平路419号5楼-6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商务咨询,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24,043.94万元,净资产为780,944.56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92,720.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512.76万元。

● 上海馨伴寓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勇

注册资本:2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200号B楼5层546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851.37万元,净资产为27,368.18万元;营业总收入为59.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4.61万元。

● 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虹

注册资本:21,3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10号

经营范围:电动工具,电气器具,电子电器产品、机械设备、特种电工测试仪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工艺装备,新材料,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环境技术等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代理、代购代销,安装和进出口及计量、质量检测、体系认证,科技中介、技术咨询、服务,培训和物业管理,电气安装工程、工程总承包、设备租赁,承包《电动工具》国内期刊广告,会展服务、会务、停车收费,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5,166.15万元,净资产为42,417.62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37,326.1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12.95万元。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

负责人:李鑫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39号4号楼6层

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集成电路、计算机信息安全、网络通信、电子商务、专业软件、数字音视频、云计算与大数据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非独立法人)。

● 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兵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幢6层E座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产品、电器产品及设备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物业管理,产权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母公司总资产为590,070.42万元,净资产为-3704.27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062.83万元,净利润为8735.23万元。

● 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71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6号(A座)2号楼20层01、05室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电器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食品销售,酒类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广电进出口有限公司已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64.31万元,净资产为1027.75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0,762.55万元,净利润为263.91万元。

● 上海飞乐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静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新公路1001号7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建筑材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防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办公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具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3,852.33万元,净资产为8059.39万元;营业总收入为5620.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94.40万元。

● 上海国际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云

注册资本:7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宝山区长江西路101号110幢三楼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工程及相关产业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文化交流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6,882.34万元,净资产为69,817.04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446.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79.06万元。

● 上海怡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豫川

注册资本:16,82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3幢1103A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3,100.42万元,净资产为21,781.61万元;营业总收入为5009.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920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彼此间签署的合同执行。

1、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

2、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五、关联交易的授权和事后报告程序

由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间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发生的不超过3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未造成损害和影响。

特此公告。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