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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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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废旧二次电池回收、处置、再生利用与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与销售;硫酸镍、硫酸钴、碳酸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与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电池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赣州豪鹏总资产为16,095.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455.11万元;2022年度,赣州豪鹏实现营业收入27,520.99万元,净利润1,711.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潘党育先生、董事潘胜斌先生在赣州豪鹏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赣州豪鹏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赣州豪鹏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销售废料和材料。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与赣州豪鹏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赣州豪鹏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公司相关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我们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时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等。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外销收入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整体业务中占比较高,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入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对冲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及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如美元等。

(三)资金规模

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四)授权及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投融资管理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跟进落实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在授权有效期内,经审议通过的套期保值交易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审议额度。在不超过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五)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交易对手

公司及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信用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如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市场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2.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对公司开展包括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3.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投融资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后续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利于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外汇套期以有效对冲外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且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保荐机构对豪鹏科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5.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金属镍等。

2.投资金额: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价格异常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减少由于原材料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相关产品,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在限定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金属镍等。

4.授权期限

鉴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日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投融资管理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跟进落实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库存带来的跌值损失,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时市场货源紧张无法快速建库的机会损失。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开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期货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当行情发生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存在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公司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并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期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定期及不定期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6.公司将配备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对冲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

五、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基于规避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降低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从而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工具,有效对冲和降低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资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授权期间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期货套期以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为目的,公司已建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保荐机构对豪鹏科技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5.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鹏科技”)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安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设立公司名称:深圳市安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安鹏新能源”)

2.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6.经营范围:锂电池、锂电池配件、充电器、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模具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太阳能配件加工制造;太阳能电池加工制造与销售;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技术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服务、家用电器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范围为准。

7.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9.团队激励:如安鹏新能源业绩达标,可以视具体情况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安鹏新能源不超过15%的股权作为核心团队的激励,用于激励安鹏新能源核心团队或吸引并引入关键人才。后续激励情况以届时各方另行确认的具体方案、协议等为准。

上述信息以最终政府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设立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持股100%,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投资设立子公司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可以更好地统筹公司现有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快速推动公司战略实施、项目落地,对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未来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均为曙鹏科技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存在的风险

相关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的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管控风险,努力争取良好的投资效益。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取得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越南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在越南投资尚需办理商务部、发改委、外资管理等政府机构的相关核准、备案手续;还需经过越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及登记,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核准、审批以及核准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使得本次在越南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越南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不断优化公司在全球的产业布局,服务全球客户,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豪鹏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豪鹏国际”)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豪鹏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子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豪鹏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当地登记机关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豪鹏越南”)

2.注册地:越南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

5.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6.经营范围:锂电池、镍氢电池、锂电池配件、充电器、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模具制造与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太阳能配件加工制造;太阳能电池加工制造与销售;软件技术服务、软件技术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上信息以越南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股权结构:香港豪鹏国际直接或间接持有豪鹏越南100%股权(以最终确定的股权结构为准),香港豪鹏国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信息以最终政府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设立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豪鹏国际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东盟十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东南亚市场对消费类电池的需求不断增加。加之国际地缘政治影响,部分客户在东南亚布局,为满足客户需求,保障交付,缩短交期,提供高效、便捷的客户服务,公司计划在越南建设制造基地。

越南市场劳动力资源丰富,能源、产业及关税政策优势明显,制造产业发展迅猛。本次在越南进行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未来长远发展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来源均为香港豪鹏国际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本次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存在的风险

相关下属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的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与运营经验,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管控风险,努力争取良好的投资效益。

本次在越南投资尚需办理商务部、发改委、外资管理等政府机构的相关核准、备案手续;还需经过越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及登记,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核准、审批以及核准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使得本次在越南投资设立下属子公司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2年9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公司聘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世纪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安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世纪证券承接,安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世纪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杨露先生、夏曾萌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安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杨露: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了招商银行配股、燕京啤酒可转债、重庆钢铁公司债、浩宁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创维数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茂硕电源非公开发行、卓郎智能借壳上市、拓斯达可转债、银宝山新非公开发行、维科技术非公开发行、唐人神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夏曾萌: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信永中和和普华永道,主持或参与金蝶国际、金逸影视、理邦仪器、中国平安等项目审计工作,参与龙版传媒IPO、诺德股份非公开发行、安车检测非公开发行等项目申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鹏科技”)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30日划至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时任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9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豪鹏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情况

为确保“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顺利建设投产,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未来预期将投入的金额,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具体投资变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动的原因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整体投资预算金额系基于彼时的投资成本测算得出。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动的主要原因为该募投项目前期主要进行基础工程建设,受项目建设期间钢材等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提升等原因影响,导致建筑工程费相应增加,致使该募投项目整体投资金额增加。

基于上述,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增13,673.81万元,投资总额增加至233,691.77万元,调增比例6.21%。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募投项目预计投资总额增加13,673.81万元,主要系建筑工程费增长因素导致。经测算,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调增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并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基于实际发行情况的合理调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综上,保荐机构对豪鹏科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该专项报告内容出具了独立意见及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XYZH/2022SZAA503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豪鹏新能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969.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381,727.4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2SZAA50307)。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已实施完毕。

(五)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50,450.42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450.42万元,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因前次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核心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实现收益。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募集资金尚在使用中。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1: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和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注2: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可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12月末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时间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58.10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日(2023年3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预测公司净资产时,除2023年1月授予186.0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022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影响外,仅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利润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净资产发生的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亦不考虑本次发行利息费用的影响;

7、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础,除2023年1月授予186.0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外,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12.6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13.81万元。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与2022年度持平,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3年度持平;(2)较2023年度增长10%;(3)较2023年度增长20%。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可能出现下降。

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和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的提升。同时,鉴于本次发行转股价格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故转股完成后,预计公司2024年底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增加,且本次发行转股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将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严格的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体分析详见《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对公司现有小型、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聚合物软包扣式锂离子电池、圆柱锂离子电池(PACK)及镍氢电池等产品进行产能的转移和扩建。近年来,公司小型、中型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和聚合物软包扣式锂离子电池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现有产能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业务发展速度;基于镍氢电池未来在车载T-Box等领域仍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有必要进一步优化镍氢电池生产线。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旨在转移并扩建公司现有业务产品线,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和生产规模,实现相关产品自动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转化,不断推动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业务的发展,在市场方向把握和技术路线判断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撑。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670余人的研发团队,涉及电化学、材料化学、物理化学、机械设计、电子等多个学科领域。公司研发创新由一批技术带头人与顾问专家团共同推进,引领技术持续突破。公司坚持立足于前沿科技的探索和挖掘,与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合作研发项目,开展了电极界面成膜、过充、DCR仿真分析、固态锂离子电池等前沿技术的项目研究,为技术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自身技术水平,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具备扎实的技术基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涵盖了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等多个领域。

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已经具备多项提升电池安全性及能量密度的关键技术:通过改进、优化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离膜、制造工艺、电芯及PACK结构设计等方式,公司掌握了高能量密度、高倍率充放电及高温电池技术和低温电池技术,适用于不同产品应用领域;通过提升正负极材料热稳定性、隔离膜强度、优化电解液组分及电芯结构设计等方式,自主开发了一种高安全电池关键技术;公司与材料供应商联合开发更高电压正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可使锂离子电池能量密度进一步提升,增加续航时间;另外,公司凭借对电芯及软件系统的专业认知,结合下游应用场景需求,形成了多项锂离子电池整体电源系统解决方案的核心技术。

在镍氢电池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氢氧化镍正极材料,配合表面改性的隔膜和专用电解液,有效解决低自放电、耐过放电的问题,应用于个人护理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公司自主研发了负极合金粉的表面处理技术、抑制合金腐蚀和正极膨胀的技术以及与之匹配的化成技术,提升了电池的宽温放电性能,成功应用于国内知名汽车配套的T-Box产品;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种防爆安全技术,通过电池帽特殊结构设计,使得公司电池在火烧测试等极端条件下不发生爆炸,超过国际安全标准。

(三)市场储备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和镍氢电池领域深耕多年,始终重视与终端品牌客户合作关系的维护,积极拓展新的客户资源。公司定位的目标客户群是世界五百强和细分行业前十名品牌商,与终端品牌客户关系的建立需要经历较长的认可过程,一旦通过其认证体系,通常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按照产品应用领域、市场区域设立相应的行业部和业务组,针对性地拓展客户资源。目前,公司销售市场品牌客户遍布欧洲、日本、韩国、美国等地,受到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客户的广泛认可,现已积累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与惠普、MSI、罗技、索尼、哈曼、百富、大疆、飞利浦、松下、博朗、LG、FITBIT、伟易达、佳明、GOALZERO、ARLO、SHARK、金霸王、劲量、VARTA、广汽埃安等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但需要提示投资者,制定下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二)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能力。

(三)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善和扩大产品矩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客户粘性,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同时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七、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2.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9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潘党育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潘胜斌先生、独立董事华金秋先生、董事会秘书陈萍女士、保荐代表人夏曾萌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