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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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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黄国荣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国荣出具的《股权变动情况告知函》。2021年9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间,股东黄国荣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72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达到公司总股本1%。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股东黄国荣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经事后复核,原通知中“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之“5、会议的召开方式”之“(3)”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更正后: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及说明:

审议议案1-3时,关联股东需对上述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3年4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伟阳

联系电话:0596-6783990

传真号码:0596-6783878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50

2、投票简称:太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