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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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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08 公司简称:东材科技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40,276,140.06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003,448.28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1,354,768.39元,扣除当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64,135,476.84元以及上年度利润分配的金额88,885,611.2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9,862,693.02元,2022年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金额为578,196,373.37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916,515,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91,651,561.20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08%。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派现总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公司的主要业务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化工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新型绝缘材料为基础,重点发展光学膜材料、电子材料、环保阻燃材料等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发电设备、特高压输变电、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消费电子、光电显示、电工电器、5G通信等领域。

2.2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团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基地化运营”的管理模式,集团设立三大中心(技术中心、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着力于战略引领、资源配置、技术研发、薪酬设计、绩效考核、风险管控、资本运作的统筹管理。公司全面推行“基地化”自主运营模式,以七大基地公司(绵阳小枧、绵阳塘汛、绵阳东林、江苏海安、山东东营、河南郑州、四川成都)为运营主体,授予各基地公司销售、技术、制造、采购、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自主经营权,以净利润为导向,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

①采购模式

公司一贯秉承QCDS指标原则,积极拓展物料采购渠道,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公司的大宗物料采购策略由集团战略管理部统筹规划,生产设备由集团工程部统一招标订购,生产性原材料、辅料备件、办公劳保用品等均由各基地的供应链管理部自主采购。在日常采购业务中,公司严格按照供应商开发、供应商管理、采购业务三权分离的模式,搭建起了高效、便捷的供应链信息化管理系统。

②生产模式

从产业链的位置来看,公司处于大型石化企业与终端产品制造商的中间环节,产品均为满足特定用途的功能性原材料。因此,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大宗物料、生产性原材料由战略管理部向国内外大型石化企业统一采购,制造部门结合设备性能参数和客户预订单情况,自行制定排产计划,调配资源组织生产,完成检验并办理入库。

③销售模式

A、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公司以直销为主导,占公司整体销售额的80%以上。直销模式是通过公司营销人员销售至终端客户群,可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经销模式则是将产品销售给各级分销商,通过分销商开发和服务中小型客户,进而不断扩大营销服务网络。

B、以内销为主、外销为辅:公司以内销为主导,占公司整体销售额的90%以上。内销由各基地营销人员销售至国内品牌厂家,外销由集团国际营销部直接与海外客户进行洽谈和交易。

C、强化大客户营销策略:公司根据客户对经营业绩的贡献能力,并结合其经营规模和发展潜力,对客户群进行信用分级管理,强化大客户营销策略。各基地公司均委派销售专员负责大客户的销售业务,深入了解其发展需求,资源配置给予倾斜,尽可能为其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有步骤地培育一批具有战略合作意义的核心客户,进而形成长期稳定的行业竞争优势。

2.3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①新能源行业

多年来,公司依托国家绝缘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直致力于新型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制造经验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为轨道交通、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领域提供了安全环保的绝缘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生产的多款电工绝缘材料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功打造了深受国内外知名企业广泛认可的“东方”品牌,是国内品种最齐全的电工绝缘材料制造厂商。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为打破传统资源环境的约束,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体系逐渐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使命。自“十四五”以来,在双碳目标的战略引领下,我国加快实施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转型战略,新能源行业迎来了空前的高速发展期,且伴随着全产业链的绿色转型和上游供应端的配套升级,进而持续带动了上游化工原材料的市场化需求。为抢抓能源转型的发展机遇,公司以电工绝缘材料的技术储备和制造经验为基础,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配套优势,跟随战略客户积极拓展新兴业务领域,逐渐切入了高速高效的新能源发展赛道。目前,公司的产品已广泛应用到清洁能源发电(光伏、风电)、特高压输电、新能源汽车等相关领域,成为公司战略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发电端,公司生产的晶硅太阳能电池背板基膜、特种环氧树脂等产品,是高性能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的核心原材料,其市场需求量与光伏、风电的新增装机容量紧密相关。自“十四五”以来,国家深入实施能源安全转型战略,坚定不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到1.25亿千瓦,已连续三年突破1亿千瓦;全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1.52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76.2%,已成为中国电力新增装机的主体。截至2022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12亿千瓦,达到12.13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的47.3%。与此同时,随着清洁能源的装机规模持续高增,光伏、风力发电已逐步从“政策驱动”进入平价时代,下游终端厂商的降本需求大幅提升,进而带动了上游材料制造企业(光伏背板及组件、风电叶片等)进一步加快技术革新和产品迭代升级。

在输电端,公司生产的电工聚丙烯薄膜、大尺寸绝缘结构件及制品等产品,是特高压用薄膜电容器、柔性直流/交流输电、电力变压器的关键原材料,其市场需求量与特高压建设的开工数量紧密相关。在我国,电力能源呈逆向分布,能源中心的地理位置距离负荷重心较远,东西部电力资源分布不均,特高压电网作为跨区域输电的重要载体,具备输送容量大、损耗低、效率高、输送距离远的综合优势,不仅能有力推动西北部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外送,促进当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还可以提升中东部地区接受外输电比例,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有效解决发电端的传输消纳和用户端的空间错配等问题,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回顾2022年度,国家电网以特高压工程为主的电网建设项目再次提速,福州-厦门、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张北-胜利等特高压交流工程陆续开工建设,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工程、白鹤滩-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闽粤电力联网工程、南阳-荆门-长沙、荆门-武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顺利投产。同时,我国正加速推进与俄罗斯、蒙古、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的电网互联,计划到2030年建成9项以特高压技术为核心的跨国输电工程。未来,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的全球能源互联网建设,必将持续带动特高压装备制造、智能化技术支撑、建设安装、投运维护等诸多领域的市场需求。

在用电端,公司生产的超薄型电子聚丙烯薄膜、金属化聚丙烯薄膜、复合材料等产品,是薄膜电容器、新能源驱动电机的重要原材料,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逆变器、车载充电器、驱动电机以及配套充电桩等核心零部件。近年来,我国密集出台多项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扶持政策,包括降低新能源企业进入门槛、延长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等,引导国内汽车制造商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制造,提升新能源汽车的产销占比。2022年度,随着国内锂电材料产能相继释放、人工智能芯片等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式进入市场化阶段,并交出了产销两旺的成绩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产量为705.8万辆,同比增长97.5%;销量为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25.6%,已提前三年完成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一2020年)》提出的到2025年达到20%的目标。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这预示着新能源汽车不再是小众产品,已逐步成为被大众消费者接受的燃油车“替代品”。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薄膜电容器、新能源驱动电机及其上游原材料的市场需求正加速释放,而国内制造厂家正加快建设新能源配套产能,积极抢占增量市场份额,加快国产化替代进程,以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稳定供应。

公司是国内首批涉足晶硅太阳能电池背板基膜、电工/电子聚丙烯薄膜的厂商之一,自主研发能力强,制造技术成熟,产品技术领先,与国内的主流光伏背板、薄膜电容器制造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近年来,为抓住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公司持续加大产业化投资力度,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材、全资孙公司东材膜材分别投资建设一条“年产2万吨特种功能聚酯薄膜项目”生产线,通过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生产线,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东材投资建设两条超薄型聚丙烯薄膜生产线,通过全资子公司东材新材投资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质子交换膜项目”。上述新建产能均定位于新能源行业的上游原材料,目前项目建设、调试进度基本符合预期,达产后可填补新能源产业高速增长带来的国产化配套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能源转型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以新型绝缘材料为切入点,深度挖掘新能源行业的配套需求,同时加快燃料电池用质子交换膜项目的下游客户认证进程,不断拓宽新型绝缘材料的应用领域,提升传统优势领域的整体盈利能力和市场领先地位。

②光学膜行业

公司应用于光学膜行业的主要产品为光学级聚酯基膜,是光电产业链前端最重要的战略性材料之一,其市场需求量与终端电子产品(电视、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出货量密切相关。光学级聚酯基膜需满足高透光率、低粗糙度、高平整度、高表观质量等特殊性能,对光学性能稳定性、关键装备精密度的要求极高,且下游客户群对供应商的认证标准高、周期长,是聚酯薄膜行业中技术壁垒最高的细分领域。

2022年度,受俄乌冲突和经济下行的影响,欧美多国通胀率高企、物价飙升,导致大众消费情绪受到抑制,终端消费品市场的购买力明显下滑,加之全球“宅经济”的刺激效应逐渐消退,物流运输局部受阻,终端品牌厂商迫于降价与滞销的双重压力,纷纷加强库存控制和风险管控,导致终端消费品的产销量远不及预期。根据市场调查机构Omdia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电视出货量约为2.025亿台,同比下降5.6%;中国电视出货量约为3,634万台,同比下降5.2%。根据市调机构IDC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约为12.1亿台,同比下降11%;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约2.64亿台,同比下降23.1%。终端消费品市场整体运行低迷,电视机、手机等存量市场长期处于去库存阶段,导致整个产业链承压,下游需求萎缩,业务增长乏力。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存量市场的需求相对饱和,但折叠屏手机、物联网等增量市场尚未建立足够的库存,并在终端消费品与显示技术融合发展的推动下,表现出强劲的逆势增长态势。据市调机构IDC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市场折叠屏手机出货量近330万台,同比增长118%,成为2022年整体低迷消费电子行业中的细分增量市场。近期,在终端品牌降价促销与经济复苏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我国消费电子行业总体呈现出恢复发展态势,终端品牌厂商的库存消纳已初显成效,产品出货量的下滑幅度正逐渐收窄,特别是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相关产业链陆续出现了小批量库存回补需求,整体基本面或将加速触底,并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复苏而释放出新一轮的消费潜力。

从产业链格局来看,近年来,在国内市场需求强劲、人才梯队健全等优势的驱动下,海外产能纷纷向大陆转移,加之国内厂商密集投放产能,我国触控模组、LCD/OLED显示面板、MLCC陶瓷电容器等光电产业的产能规模迅速扩大,自主核心技术和全球产业话语权也快速提升。但作为其核心原材料,我国光学级聚酯基膜的产能结构分化严重,常规品种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激烈,中高端系列基本为垄断性生产,长期依赖于日本(东丽、三菱、东洋纺)、韩国(SKC、科隆)等海外品牌进口,进而导致原材料成本上升,压缩产品的盈利空间。目前,在全球金融局势严峻和“经济内循环”的叠加效应下,为打破海外基础原材料的技术垄断,光电企业正积极寻找优质的国产配套供应商,以实现关键性原材料的本土化采购,为我国光学膜制造企业带来了弯道超车的机会,渠道和品牌的积累由量变进入质变阶段,核心原材料的国产化替代进程明显加快。

目前,公司的主导产品为增亮膜基膜、贴合膜基膜、OCA离型膜基膜、ITO高温保护基膜、MLCC离型膜基膜、偏光片离保膜基膜、窗膜基膜等,制造技术成熟、性能指标日趋稳定。近几年,公司主动融入消费电子、新型显示、5G通讯等领域的配套化建设,先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MLCC及PCB用高性能聚酯基膜项目”、“年产2万吨新型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年产25000吨高端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等多条生产线,主要定位于制造MLCC离型膜基膜、高端抗蚀干膜基膜、偏光片离保膜基膜等产品,旨在完善光学膜板块的产业化布局,提升公司在中高端领域的综合配套能力。同时,公司还凭借自身技术储备和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投资建设“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主要定位于减粘膜、柔性面板功能胶带、OLED制成保护膜等涂布产品,进一步向OLED柔性显示领域进行产业链延伸。

未来,随着新建产能的陆续释放,公司在光学膜产业链的产能规模将快速扩张,品种结构和产业链体系日趋完善,公司将加快整合市场优势资源,加大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构筑拳头产品的技术壁垒,巩固在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

③电子行业

公司应用于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领域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级树脂材料,是制造印制电路板(PCB)的上游核心材料。作为集成电路的硬件载体,印制电路板承载着连接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数字及模拟信号传输等核心功能,被誉为“电子产品之母”。公司生产的电子级树脂材料具有高玻璃化转变温度、低介电常数、低介质损耗、低膨胀系数等特性,能够满足信号传输高频化、信息处理高速化的性能需求,是制作高性能覆铜板的三大主材之一,可广泛应用于5G通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工业电子等领域。

近年来,在“新基建”政策的引领下,我国5G网络建设稳步推进,下游应用广度拓宽,与信息通讯相关产业的融合加速,构筑着国民经济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化落实《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累计完成5G投资1,803亿元,新建5G基站88.7万个;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国已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231.2万个,基站总量占全球60%以上,发展领先全球水平。从产业规模上看,5G基站具有精度高、覆盖半径小的特性,同等覆盖范围需配置的5G基站数可达到4G基站数的1.5倍,且基站天线仍延续大规模阵列化和一体化有源天线的趋势,导致单个基站PCB板面积大幅提升。由此可见,5G通讯的全面普及将迅速拉动PCB产业的市场需求,进而为其上游的原材料供应链带来新的增长动能。

值得关注的是,汽车电子行业正伴随着智能驾驶、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而快速演进。传统燃油汽车在车载显示多屏化、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消费驱动下,电子设备渗透率大幅提升。而电子元器件及芯片在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安全系统、通讯系统、娱乐系统中的用量远高于传统燃油汽车,正越来越得到年轻消费者的青睐,产销量和渗透率显著提升,为整车PCB配套及上游电子级树脂材料带来了充裕的增量空间。

从产业链格局来看,近年来,随着海外覆铜板及下游PCB产能纷纷向我国转移,国内厂商密集投放产能,我国基础覆铜板行业的产能规模迅速扩大,占全球产能70%以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覆铜板生产基地。但是,我国的产能结构分化严重,常规覆铜板产能严重过剩,同质化竞争激烈,而高性能覆铜板(HDI板、IC载板等)领域的技术壁垒较高,贸易逆差仍在持续攀升。为避免受到国际金融博弈和原材料价格的牵制,国内覆铜板企业正加快中高端领域的产能投放,积极寻找国内树脂供应商,联合开发高频高速、高耐热性、高导热性、高可靠性等高性能覆铜板的多元化解决方案,保障5G通讯网络建设的安全稳定。

为抓住我国覆铜板行业的转型机遇,公司提前布局5G通讯、轨道交通等领域的项目培育,在成都设立了以开发高性能树脂材料为核心任务的东材研究院-艾蒙特成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出碳氢树脂、马来酰亚胺树脂、活性酯树脂、苯并噁嗪树脂、特种环氧和特种酚醛树脂等电子级树脂材料,并与多家全球知名的覆铜板厂商建立了稳定的供货关系。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新建产能大规模释放,“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部分投产,“年产16万吨高性能树脂及甲醛项目”进入设备调试阶段。

未来,公司将不断拓展高性能树脂在电子材料、复合材料、绝缘材料、防腐涂料、橡胶轮胎等诸多领域的市场化应用,逐步完善电子材料板块的品种结构和产业链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引进高端技术人才,为我国5G通讯、汽车电子、消费电子、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发展,提供关键性原材料的本土化保障。

④环保阻燃行业

公司应用于环保阻燃行业的主要产品为环保阻燃共聚型聚酯树脂,是环保阻燃聚酯纤维及纺织品的上游基础原材料,具有耐水洗、加工性能优良、阻燃性能稳定、无卤环保等特殊性能,可广泛应用于地毯窗帘、汽车及轨道交通内装饰、消防军备、安全防护等功能性纺织领域。

据统计,全球每年因火灾死亡6-7万人,而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并非火源,而是周边材料在燃烧中释放的大量烟雾和毒气。作为全球产量最高、用途最广的合成材料,聚酯纤维具有抗皱性、高强度、弹性恢复能力强等性能优势,但其极限氧指数只有20%-22%,在燃烧过程中常常伴随着熔体滴落现象和浓重的烟雾,是火灾中引燃、蔓延和致人烫伤的直接祸因。因此,如何减少纺织品燃烧危险性及燃烧时有毒气体的释放,保障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全球纺织品研究的重要课题。近年来,随着人类环保、安全、健康意识不断增强,欧美国家在功能性纺织领域的安全法规日益完善,海外市场对环保阻燃、抗菌阻燃聚酯纤维及纺织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攻坚中高端的阻燃纺织领域,公司自主研发出阳离子可染阻燃聚酯、耐热阻燃聚酯、阻燃抗熔滴聚酯等系列产品,可满足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的环保要求,终端产品出口比重较大。2022年度,在RCEP机制生效、跨境电商新业态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纺织品行业的出口需求明显回暖。根据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纺织服装产品累计出口额达3,233.4亿美元,同比增长2.6%。

为提前布局健康纺织品领域,公司在四川成都设立成都葛伦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推出“葛伦森”功能性民用品牌,自主研发的抗菌阻燃聚酯、抗菌吸排聚酯、抗菌去甲醛聚酯等健康类多功能集成聚酯树脂,目前已在医疗卫生、日用家纺等民用领域实现小批量应用。未来,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整合市场优势资源,努力将“葛伦森”品牌产品推广到更多功能性民用纺织领域,积极推动安全健康纺织产业的绿色转型。

2.4 公司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新能源行业

近年来,随着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供给不足,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价格持续攀升,能源短缺从欧洲开始向全球蔓延,能源转型已成为关系到国家稳定发展、民生大计的全球性课题。新能源产业作为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高能源安全保供能力的战略性举措,迎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

从技术路线来看,相比于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高效的特点,高度契合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已成为推动我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测: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在我国发电总装机中的占比将达到50%。放眼全球,主流市场强势复苏、新兴市场快速发展,新能源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而为上游原材料市场的快速增长提供了巨大的动能。根据国际能源署《全球能源行业2050年净零排放路线图》的研究显示:2050年,全球近90%的发电将来自于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阳能发电、风能发电合计占比高达70%。

从基地布局来看,我国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大多建设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且考虑到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天然具有波动性,迫切需要特高压电网发挥其远距离、稳定传输的功能,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进而提高能源安全保供能力。目前,我国第一批9,705万千瓦风光电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已建成投产,第二批风光电基地部分项目陆续开工,第三批风光电基地已形成项目清单。上述基地项目主要分布西北部地区,距离电网负荷高峰省份较远,特高压作为能源传输的骨干网架,承载着电力“广域输送”的重担,可以有效解决新能源发电端的传输消纳和用户端的空间错配等问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从终端应用来看,为实现交通领域的碳减排目标,新能源汽车已逐渐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共同选择。世界上的传统汽车业大国纷纷加大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汽车制造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和先进产能投放。在我国,随着新能源汽车“三电”技术日渐成熟,续航里程和充电效率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受到年轻消费者的青睐,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产品力驱动”,正迈入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未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将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弯道超车,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经之路。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将顺应信息网络智能化趋势,不断提升数据处理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智慧、便捷的出行体验。同时,我国将加快完善充换电、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推动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的深度融合,构建交通运输体系和城市智能化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综上,为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顶层设计思路,中国新能源材料制造业将进一步深化产业技术革新、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导入拼质量、拼技术、拼效益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成为推动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引擎。未来,随着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叠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人工智能的普及,我国新能源行业将持续推动全球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和国际电网互联,促进能源网、交通网、信息网“三网”融合发展,进而为推动全球能源转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②光学膜行业

近几年,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LCD/OLED显示面板行业快速发展,LCD显示面板年产量稳居全球第一,OLED显示面板年产量稳居全球第二,中游面板制造商(京东方、华星光电等)正快速赶超海外厂商,成为全球面板龙头企业。与此同时,作为其核心原材料,我国的光学基膜制造企业坚持科技创新,自主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窗膜、背光模组和触控模组用光学基膜已率先实现国产化,偏光片离保膜基膜、OCA离型膜基膜、中高端MLCC离保膜基膜、PCB干膜基膜等中高端领域也已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国产化替代的进程明显加快。

未来,我国将大规模重建通信网络的基础设施,从线上到线下、从消费到生产、从平台到生态,助推数字化经济转型迈上新的台阶。同时,随着智能终端的渗透率提升,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智能家居、穿戴式产品和车载交互式屏幕等创新智能应用将得到迅猛的发展。作为其硬件载体,终端电子产品将直接获益于通信网络建设和应用场景升级,迎来新一轮的技术变革和产品迭代,光学膜产业链的景气度有望回升。

③电子行业

21世纪以来,随着国民经济快速稳健发展,高端制造工艺取得不断突破,高性能树脂行业的制造产能得到大幅提升,新兴领域的需求旺盛,且下游产业涵盖范围日渐广泛,涉及消费电子、信息通讯、装备制造、船舶防腐、橡胶轮胎等诸多行业。未来几年,随着5G基站、通信设施及终端电子产品的大规模换代重建,必将持续拉动高频高速覆铜板领域的市场需求。

未来,全球树脂产业将日渐规范化,生产成本过高、环保不合格、档次定位低的落后产能将逐渐被淘汰。同时,随着国家支柱产业(信息产业、汽车制造、交通运输等)的蓬勃发展,高性能树脂产业下游的差异化应用将不断拓展和延伸,全面涵盖到工业互联网、云数据、人工智能等诸多新兴领域,进而带动整个树脂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发展。

④环保阻燃行业

近年来,我国环保监察力度趋严、法规日趋严谨,国内众多传统纺织企业被迫关停或者停产整顿,污染较严重的有卤型、添加型阻燃聚酯纤维的成本优势正在逐渐削弱,而共聚型阻燃纤维凭借耐水洗、永久阻燃、着色性好、透气性优越等显著优势,正逐渐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成为加快纺织行业绿色转型升级所亟需的基础原材料。

根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提出按照“创新驱动的科技产业、文化引领的时尚产业、责任导向的绿色产业”发展方向,持续深化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这预示着在十四五期间,“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将构成我国纺织行业发展的主旋律,而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将不断拓宽功能性聚酯纤维的应用领域,特别是医疗卫生、大众消费领域对抗菌、吸排和空气自净化等功能性聚酯的市场需求尤为突出。同时,随着我国出入境政策的优化调整,我国消费类及功能性纺织品企业获取海外订单的渠道将全面快速恢复,国际市场份额有望得到持续提升。

未来,全球功能性聚酯厂家将不断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探索和延伸,加大竞争性产品的研发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多功能、差异化、健康环保的共聚型阻燃聚酯产品,为客户提供产品定制化服务,以满足下游功能性纺织行业的多元化市场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调整后的数据同比增长17.95%。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0亿元,同比增长12.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亿元,同比增长2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9亿元,同比下降19.23%;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6元,同比增长17.95%。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坚定转型升级战略,多方位夯实战术举措

本报告期,在“集团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基地化运营”的管理架构下,公司主动融入产业链绿色转型升级,多方位实施战略转型举措,加速推进“1+3”发展战略的落地。公司聚焦5G通讯、新能源汽车、风电等新兴领域对核心原材料的差异化需求,实施精准营销策略,以“自主创新”和“精益化制造”推动产品升级,持续提升竞争性产品在主营业务中的销售占比,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积累和产业配套优势,与行业标杆客户达成了“联合研发、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关系,跟随战略客户积极拓展新领域,快速切入高速高效的业务发展轨道。作为公司的创新孵化平台,东材研究院始终聚焦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加快培育新型功能膜、高性能树脂、质子交换膜的研发技术和客户资源,为公司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了充足的项目储备和技术支撑。

(2)抢抓项目建设进度,培育业绩增长新动能

本报告期,公司以“快建设、早投产、早达产、早见效”为原则,努力克服物流受阻、限电停工等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加强产业化项目建设的过程管控,推动公司重点产业化项目的落地达产。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部分投产,“年产16万吨高性能树脂及甲醛项目”、“年产2万吨MLCC及PCB用高性能聚酯基膜项目”、“年产2万吨新型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特种功能聚酯薄膜项目”正处于设备调试阶段,“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工程建设进度基本符合预期。随着新建产能的陆续释放,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和市场部门的联合攻关,加快推进新产品的下游客户验证工作,培育公司业绩增长的新动能。

(3)加快信息化和创新平台建设,狠抓管理提升增效益

本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新组织架构下的岗位职能梳理,成功搭建EHR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持续深化组织绩效管理;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完成子公司山东胜通、山东艾蒙特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工作。公司财务中心加快推行财务协同平台的深化应用和全面预算体系建设,实现了子公司和新建产线的信息化系统全覆盖。为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下游需求低迷等经营压力,各基地公司精准研判市场动态,制定了“提升关键产线综合效率、构筑拳头产品技术壁垒”的经营策略,持续推行精益化制造,通过配方技术迭代创新、生产流程优化、工艺流程再造等方式,不断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同时,加强存货管理和呆滞物料削减工作,强化设备能源管控和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努力实现经营业绩增长。

(4)强化金融和资本市场运作,助推产融协同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成功募集资金人民币14亿元,为公司的产业化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并适时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续构建经营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长效激励体系,为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再添动力。同时,公司积极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平台优势,将“产融协同”作为培育新兴产能的重要构成,充分整合产业前沿、技术协同、产能补足、渠道运营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在成都设立成都东材、东材国际贸易、成都葛伦森三家子公司,利用省会城市在地理位置、基础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优势,努力实现产业链布局的新突破。

(5)强化安全环保风险管理,为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作为一家化工新材料生产和销售企业,公司坚守安全环保底线,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常备不懈的部署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本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基地法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负责所属基地的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等工作;持续加大环保设施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严格落实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配套化建设,并对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关于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职业健康风险等专项安全培训工作。各基地深入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环保设施的风险辨识评估、系统排查隐患、生产过程管控等预防性工作,并对相关风险进行汇总梳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有效构建了安全、环保管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全年“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3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上述规定。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 由于山东艾蒙特的其他股东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本次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交易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曾向山东艾蒙特提供过借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的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4,497.53万元(本息合计数),该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合理、公允,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风险提示: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但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且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润”)的新建项目尚在持续推进中,未来经营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仍存在可能无法按时履约和归还借款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考虑到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尚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短期内融资能力有限,且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润的新建项目尚在持续推进中,后续建设仍需投入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

山东润达是山东艾蒙特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30%股权,属于“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故山东润达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李长彬先生为山东艾蒙特的第三大股东,持有山东艾蒙特5%股权,且为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属于“直接/间接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故李长彬先生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由于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未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同比例的借款,本次借款事项属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的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资料

公司名称: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MA3R89K37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胜坨镇胜利路19号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状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山东艾蒙特的资产总额为1,227,443,964.58元,负债总额为864,057,395.60元,净资产额为363,386,568.98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4,636,925.15元,实现净利润6,563,680.64元。

(三)股权结构

(四)其他说明

山东艾蒙特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亦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其他事项。

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169548434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长彬

注册地:莱芜高新区旺福山路009号

经营范围:酚醛树脂、环氧树脂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山东润达的资产总额为358,240,608.19元,负债总额为199,834,126.09元,净资产额为158,406,482.1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4,574,536.52元,实现净利润2,791,753.87元。

(二)李长彬

李长彬,男,中国国籍,住所为济南市莱芜区汶河大道118号。

最近三年任职情况:任山东润达的董事长并持有其66.47%的股权,是山东润达的实际控制人;任山东艾蒙特的副董事长并持有其5%的股权;任山东东润的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任莱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监事并持有其2.14%的股权;任济南汇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55.11%的份额,该合伙企业是山东润达的员工持股平台,核心业务为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东艾蒙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拟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借方: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山东莱芜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李长彬

借款金额:40,000万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一次性提款或分次提款均以实际提款日为借款起始日,实际首次提款日以出借方放款的银行转款凭证日期为准。

借款利率:参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实际提款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

借款用途:产业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履约责任:

1、借款方应提前将提款计划告知出借方以便出借方安排资金,出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给付合同借款所约定的借款金额。

2、借款方应及时偿付本金及利息,若未按期偿付本金及利息,借款方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1%。/天向出借方支付违约金,在逾期期间持续计算利息且出借方可以视情况考虑下一年不再同意相关借款请求。

3、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出借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保障其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快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扩大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山东艾蒙特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经营管理、资金管控和风险控制,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借款,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保障其产业化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加快公司在电子材料板块的产业链布局,扩大产能规模,丰富产品结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借款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对东材科技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参考实际提款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5%,按月计息、按季付息,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向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24,497.53万元(本息合计数),未超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批额度。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委托理财的额度内,办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后续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受托方: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2、理财产品期限:以中短期理财品种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理财产品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4、理财产品收益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办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投资期限、选择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事项。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现拟定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对理财项目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理财项目。

2、公司财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部门,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控资金安全风险;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委托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3、委托理财业务的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委托理财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上市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关联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1.77%,并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形。

单位:元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1.87%。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提升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利润。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将根据产品协议具体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货币资金”科目,投资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本次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不会影响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可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和主营业务开展,可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增加投资收益。同时,公司制订了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可充分保障委托理财的资金安全。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七、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可能存在但不限于政策风险、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等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转债代码:113064 转债简称:东材转债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求,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票据池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11.30亿元。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的业务操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商业银行、确定子公司的可用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均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公司管理层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资质情况和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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