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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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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4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以清洁能源、医养健康、自然资源开发为三大支柱产业,股权投资为补充。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清洁能源

公司主要开展水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目前运营管理湖南境内的株洲航电、鸟儿巢2座水电站以及南洲产业园分布式光伏电站,可控总装机容量为17.44451万千瓦。其中水力发电所生产的电力全部输入湖南电网;光伏发电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一部分由产业园内部企业消纳,剩余部分输入湖南电网。

(二)医养健康

公司以湖南发展集团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养老”)为平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及相关业务,报告期内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南发展养老承接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3家,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3家,签约有场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78家,运营71家,其中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1家,5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签约2家运营1家。

(三)自然资源开发

公司目前以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平台,主要开展河砂、河卵石、碎石等产品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销售业务,主要采用从具有河道采砂经营权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批发砂石进行分销的模式进行交易,报告期内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四)股权投资

公司主要以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认购或新设产业基金等方式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以5,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湖南玖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玖康创投基金”)份额,专项投资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合新”)。2022年06月,公司以4.1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的8,474,576股A股股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备注: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权结构数据。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1〕1号文件和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0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均无影响。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08公告。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签订光伏项目合作合同事项

公司于2022年0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签订光伏项目合作合同的议案》。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根据公司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集团水电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水电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株洲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并与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渌口产业发展集团”)签订《南洲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合同》,双方利用株洲市渌口区南洲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及三联厂房屋顶共同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屋顶总面积36873平方米,规划总装机容量4.4451兆瓦。2022年02月15日,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02月21日,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与渌口产业发展集团共同签署了《南洲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合同》。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02、2022-003、2022-004以及2022-005公告。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事项

202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0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464,158,2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6,415,828.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7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06月0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06月02日。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09、2022-011、2022-019以及2022-034公告。

4、关于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

2022年04月14日,公司收到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2021年起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2021年度及后续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17公告。

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事项

2022年05月16日,公司收到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集团”)《关于拟减持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因未来经营投资需要,持有本公司股份36,471,3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86%)的股东湘投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263,394股(即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86%)。其中,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641,582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日后的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8,621,812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6%。2022年06月23日,公司收到湘投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通知》。截至2022年06月23日,湘投集团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16,5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2%。2022年07月13日,公司收到湘投集团出具的《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通知》。截至2022年07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湘投集团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16,5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2%。 2022年08月29日,公司收到湘投集团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08月29日,湘投集团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16,5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2%。湘投集团根据自身安排,决定提前终止目前实施的减持计划。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32、2022-041、2022-050以及2022-063公告。

6、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2年0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资金收益水平,根据“以股权投资为补充”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5,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湖南玖康创投基金份额,专项投资新合新。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湖南玖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湖南玖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托管协议书》《湖南玖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湖南玖康创投基金最终募集的资金总额为8,28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2022年07月14日,公司接到湖南玖康创投基金通知,湖南玖康创投基金已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37、2022-038以及2022-052公告。

7、关于参与认购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06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认购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公司以4.13元/股的价格,认购吉林化纤非公开发行的8,474,576股A股股票,认购股票的金额总计为34,999,998.88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39、2022-040以及2022-049公告。

8、关于变更《房屋返租合同》租金支付方式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07月06日、2022年07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房屋返租合同〉租金支付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房地产市场变化和关联方湖南发展高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新置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同意展新置业使用合法持有的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商务中心A座第9层办公用房(共计20个产权,业态为精装办公)及B座B-10029、B-10016、B-11016、B-14016、B-160165套办公用房(业态为毛坯公寓)抵偿其剩余未付租金5,545.3065万元。2022年7月底,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航电分公司与展新置业签订了《房屋返租合同补充协议》《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2022年08月03日取得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42、2022-044、2022-055以及2022-058公告。

9、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2年07月06日、2022年07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42、2022-045以及2022-055公告。

10、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事项

公司于2022年07月0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湖南省株洲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负责株洲航电枢纽(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2022年07月14日,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11月21日,湖南发展空洲岛公司收到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2〕947号)。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42、2022-043、2022-053以及2022-076公告。

11、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事项

公司于2022年09月0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集团”)通知: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将发展集团持有的湖南发展44.99%股权(208,833,642股)无偿划转至湘投集团。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展集团与湘投集团于2022年09月09日签署了《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发展集团持有的公司44.99%股权(208,833,642股)无偿划转至湘投集团。2022年10月,公司收到湘投集团转发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619号)。2023年0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已于2023年01月13日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完成后,发展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湘投集团持有公司239,188,4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53%,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由发展集团变更为湘投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南省国资委”)。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64、2022-065、2022-067、2022-075、2022-083以及2023-003公告。

12、关于筹划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主业归位、产业归核、资产归集”的改革方向,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考虑,拟筹划转让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养老82.50%的股权。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84公告。

13、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0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湖南省国资委“主业归位、产业归核、资产归集”的改革方向,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考虑,经与关联方湖南康乃馨养老产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清算注销清算注销湖南康乃馨养老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乃馨养老研究院”)。2022年12月28日,康乃馨养老研究院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湘长)登字〔2022〕第8196号),准予康乃馨养老研究院进行注销登记。至此,康乃馨养老研究院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编号为 2022-079、2022-080以及2022-088公告。

14、关于清算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落实有关“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企业法人户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结合公司下属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清算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水电公司、株洲航电源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质公司”)以及湖南湘发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湘发健康”)。2023年01月,源质公司、湖南湘发健康以及湖南发展水电公司相继取得了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进行注销登记。至此,上述三家子公司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均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85、2022-086以及2023-004公告。

15、关于吸收合并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落实有关“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企业法人户数”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公司全资孙公司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后,由公司进行吸收合并 。2023年03月,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取得了株洲市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登记。至此,本次公司吸收合并湖南发展株航新能源事项已办理完毕。详情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编号为2022-087以及2023-007公告。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0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5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43,699.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617,854.0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0,500,105.59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及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4)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以及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落实的关键年,公司将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公司董事会各项部署,围绕存量业务提质增效、新能源板块业务加速推进的经营重心,进一步做优做大做强能源核心主业,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55,8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0万元(该预算数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18、2023-019)及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2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暨2022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2年度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0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2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3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43,699.0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617,854.0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30,500,105.59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后续发展。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能源主业拓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既满足了公司能源主业拓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又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和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等工作的要求。同时,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提议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为6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7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时,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我们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实际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拟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

经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智广先生、刘志刚先生、谭明璋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培强先生、丁景东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韩智广先生

男,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副处长;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湘投清水塘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湘投金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韩智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董事候选人:刘志刚先生

男,196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益阳市资阳区政府办主任,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常务副区长;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党组书记;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刘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董事候选人:谭明璋先生

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具有国家项目管理师资格证、国家建筑企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澳大利亚项目管理师培训证。曾任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湖南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承包总公司工程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生产经营部部长、院长助理。

截至目前,谭明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培强先生

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科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科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电力系统负荷建模与电压稳定、大规模储能及其在电网中的应用、分布式能源与微电网。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纵向项目10余项,完成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南方电网公司等横向项目20余项。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省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

截至目前,李培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景东先生

男,1969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湖南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曾任湖南天心实业总公司会计;湖南省食品工业集团财务科科长;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主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主任、湖南分所副所长、深圳分所所长。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沙分所总经理,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MBA、MPACC业界导师。2020年被评为“湖南十大金牌注册会计师”。

截至目前,丁景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培强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29日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培强,作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下转1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