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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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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26,430,89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特种智能机电业务

由同智机电开展运营,主要业务是特种智能机电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不同行业的特定客户提供保障类电源、智能供配电系统、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和综合环境控制系统及技术保障类装备等。保障类电源用于装备维修、保养、检测、训练和野战等领域,具有启动、充电、切割、氩弧焊、储能、交直流供电等功能;智能供配电系统从发电、储能、电源变换、电源管理等角度为装备提供电气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综合电子信息系统对装备中各类设备的各种数据进行采集、分类、存储和集中管理,具有设备状态动态监测、状态控制、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故障诊断、故障预测、辅助维修、远程运维管理等功能,提升装备信息化管理集成度,提高设备故障解决及作战效率;综合环境控制系统具有温度、湿度、压力、空气净化和新风调节,高海拔环境下人员补氧,核生化探测、防护等功能,用于高海拔、高寒、高热地区,为人员生命提供保障。上述各分系统主要用于坦克、装甲车、自行火炮、指挥车、通信车、侦察车、技术保障、后勤等各型军用特种车辆。同智机电已成为我军各型武器装备分系统的科技、生产及保障服务的主力军企业,目前在民营军工企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品牌效应。

(2)、新能源业务

①新能源智能制造业务

由亿都智能开展运营,主要业务是为新能源动力电池、光伏、储能、安防等行业内的大客户配套各种精密结构件,现有产品涵盖新能源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箱、光伏逆变类产品、储能系统类产品等各类精密结构件。

②充电桩业务

由嘉盛电源开展运营,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系列、直流/直流变换器(DC/DC)系列、直流充电模块系列、交流充电桩系列、直流充电桩系列等,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领域,客户主要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制造商、充电站运营商和电动汽车使用单位。

③储能及微电网业务

在储能领域,公司和储能系统领域优秀公司苏州时代华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江苏银河华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未来,新公司将致力于高效率、高安全性储能系统的研发制造及综合能源服务。基于AI、大数据、云、IOT、5G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构建一个全感知、全场景、全智能的数字化、智能化储能系统,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及便携式储能系列产品。

在网络化控制与优化、智能电网优化协调控制以及网络安全防御等领域,公司和国内专家团队合作成立了一家控股子公司苏州阔普特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未来,新公司将致力于现代智慧配电网、微电网、综合能源系统的技术创新与整体解决方案的研究与实践,建立新一代网络优化协调控制体系,形成面向智慧能源系统建设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系列产品。

(3)、智能数字电视终端业务

由银河数字开展运营,聚焦智能家居核心入口,以智能视觉与智能连接为主航道,提供智能终端及软件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支持4K/8K 的IPTV/OTT,智能融合型网关、家庭多媒体中心的DVB有线数字、地面数字、卫星数字、第四代北斗直播星广播电视终端等产品以及面向智能接入网络终端产品,主要客户包括国内广电运营商、国内三大通信运营商,国外各大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电视节目及网络运营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2023年3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并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23年工作目标,其措施切实可行。《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独立董事张拥军、郭静娟及原独立董事王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董意见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310,662,745.46元,营业成本为848,251,772.86元,税金附加、期间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336,028,551.4元,营业利润为199,406,580.36元,净利润为195,810,777.69元,每股收益为0.17元。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202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鲲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96.0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5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5,777,745.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69,018,468.73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5,177,500.02元,母公司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31,781,965.30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长远发展考虑,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126,430,89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12,643,089.80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公司将采用分配金额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达成暨锁定期届满的议案》。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H10010号),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77.77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1,449.72万元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27.49万元,已超出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20,0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达成暨锁定期届满的的公告》。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2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共计-1,730.70万元(损失以“-”号填列)。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合试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与张红、朱燕春、白晓旻、王双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合计1000万元收购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合试检测合计2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同智机电将持有合试检测100%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合肥合试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3年公司拟继续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上述授信额度全部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署日为准),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吴建明先生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有关的合同、协议以及使用授信额度所需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件。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见附表:

十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并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顾革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顾革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达成暨锁定期届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和《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和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合试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与张红、朱燕春、白晓旻、王双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合计1000万元收购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合试检测合计2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同智机电将持有合试检测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73号《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最终向杨晓玲等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97,435,89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19,999,915.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347,435.8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504,652,479.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5号《验资报告》,2016年9月24日,立信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39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2016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作为共同方与招商银行合肥卫岗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撤消了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将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至同智机电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所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500万元增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增资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由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银河同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及中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募投项目专户存储资金在履行审议程序使用完成后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2018年末,公司已将新能源汽车空调系统产业化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44,331.8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止2020年末,公司已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2,045.35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已经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使用募集资金9500万元增资子公司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公司产业调整需要,公司分别于2021年 6月11日和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骏鹏通信和骏鹏智能100%股权的议案》,截止2021年8月2日,公司已经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交易完成。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包括高流动性、高信用等级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有担保的其他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以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风险投资业务的情形。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 严格履行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的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流程和控制流程;

(3)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内审部负责定期对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 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6)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7)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以不超过13亿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流动性较强的低风险类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和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的实施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海智能”)、江苏银鲲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鲲节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96.05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顾革新

注册资本:3428.5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智能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通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机械模型、高低压输配电设备、智能控制设备、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智能汽车、智能靶车、无人驾驶车辆、沙滩车、农夫车、厂区内巡逻车、特种无人车、四轮或四轮以上休闲车、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信息安全设备、训练器材(除枪支弹药、弩等前置审批项目外)、靶场设备、靶标、激光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租赁;互联网、物联网相关产品或系统、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的研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服务;靶标建设安装工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销售。

关联关系:顾革新系本公司监事,同时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银河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盛海智能35%股权,顾革新担任盛海智能董事长,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盛海智能为公司的关联人。

财务状况:军品配套单位,财务数据涉密。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盛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截至目前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2、关联方名称:江苏银鲲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福新路2号1

法定代表人:贺云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为过去12个月控股股东银河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江苏银鲲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27.92万元,净资产327.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43.4万元,实现利润-71.23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银鲲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截至目前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生产所需,定价公允。

三、交易协议及协议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同类交易的公允价格执行,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违反之前资产重组时承诺方所作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以及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严格依照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2022年度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提取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共计-1,730.70万元(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5.1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76.2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4.24万元,存货跌价损失-668.35万元,商誉减值损失-476.75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货款、租赁费及劳务费等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押金、保证金、代垫款、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未到期质保金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该计提方法,公司2022年度应收票据坏账损失-85.1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76.25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4.24万元。(下转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