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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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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及2019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7号),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7号)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报表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7号)。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5号)。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0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CHENGYUN YUE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2670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具有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4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年度薪酬奖金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2599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涉及报告期数据更新,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内容更新,公司形成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审阅,我们认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基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2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6号)。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及2019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7号),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7号)符合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能够真实、客观地反应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报表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300307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9日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01、10.02、10.0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 Limited、上海微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4月17日17:00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endovastec.com或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登记需在4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时间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心脉医疗-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心脉医疗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邱根永、刘芷言;

联系电话:021-38139300;

邮箱:irm@endovastec.com;

邮编:201318;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时代医创园25号楼9层。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