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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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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4版)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公司自主品牌业务比重逐年上升,产品矩阵不断丰富,产品对应的模具投入逐年增加,公司成本核算采用分步法。产品的产量受季节、客户、推广政策等多因素的影响,月度间很难做到非常均衡,原来的“年限平均法”已不能及时、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当期实际经营情况。因此公司对车间模具折旧计提方法重新进行审慎评估。为了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将公司车间模具折旧方法变更为工作量法。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车间模具的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变更为工作量法。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2年及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根据模拟测算:假设本次新会计估计运用在2021年度,将增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4万元,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74%;假设本次新会计估计运用在2022年度,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30万元,占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01%。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实际生产情况,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将公司车间模具折旧方法变更为工作量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车间模具使用效益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模具使用效益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逸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逸澜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6559930

传真:0755-86021261

邮箱:buydeem@crastal.com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B座、C座A座38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刘逸澜,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具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于2021年入职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刘逸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信永中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服务期为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雅明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陈莹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婷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5、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部分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项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及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鼎科技”)提供担保,担保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子公司承担。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工业D区7栋厂房一层二层三层、8栋厂房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研发、设计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管理,物业管理顾问,自有物业租赁;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家居用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生产经营家用电器、数字仪表及仪用接插件、模具、数字化电路板、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控制软件、塑胶件、五金件及相关零部件。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晶辉科技有限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深圳市北鼎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9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B座、C座A座3801

3、法定代表人:方镇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化家用电器的专业芯片、数字化线路板、嵌入式软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销售,厨具、家用电器、美容保健类电器、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滋补类中药材、干果、生活日用品、家务用品、文具用品、软枕、家具、工艺品、日用瓷器、玻璃制品、服装服饰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的购销;保健类食品的零售;奶茶咖啡制售,西式甜点制售,水果拼盘制售,鲜榨果汁制售;热食的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网络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电子出版物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北鼎科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暂未签订本次相关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能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担保,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和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32%。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2,164.93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鼎股份”)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