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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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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参股公司。

7、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44号5号楼A513

法定代表人:韩从笔

注册资本:15,510万元

经营范围: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旅客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8、启迪公交(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1幢261室

法定代表人:陈文斌

注册资本:30,135.1261万元

经营范围: 销售食品;餐饮服务;道路旅客运输;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维修计算机;数据处理;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租赁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物业管理;企业策划;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公共关系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摄影器材、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工艺品、玩具;零售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道路旅客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参股公司。

9、北京公交广安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核桃园1号

法定代表人:邢晓彤

注册资本:16,815万元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百货、日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机械电气设备(不含汽车)、润滑油、消防器材;维修消防器材;家居装饰;为社会提供劳务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0、北京市公交汽车驾驶学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9,764.19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1、北京公交集团亦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20号院16号楼6单元2层208室

法定代表人:满江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汽车租赁;汽车装饰;设备安装、租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出租办公用房;贸易咨询、打字复印;摄影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商品房、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电子产品、工艺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卫生间用具、针纺织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家具、五金交电;绿化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清洁服务;公共停车场服务;设备租赁、安装、维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餐厨(含废弃油脂)、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仅限餐厨(含废弃油脂)、垃圾处理、厨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北京公交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关联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其余各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为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人与本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土地及房屋租赁。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及其附属公司等各关联方之间的采购、销售和劳务服务已签署相关协议。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及其他主要条款对交易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利用上述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86 股票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2023-005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祥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韬,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4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照成本控制的原则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386 股票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2023-006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采用解释第15号、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2.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对于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本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0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07日(星期五) 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30日(星期四) 至04月0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zzgx@bbcm.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07日 下午 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07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闫哲先生、总会计师范勇 杰先生、独立董事卢迪女士、董事会秘书王婕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07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30日(星期四) 至04月0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zzgx@bbcm.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贾楠

电话:010-68477383

邮箱:tzzgx@bbcm.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