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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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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整体以车载信息终端系统CID为中心,一方面以车联网平台延伸到智能交通,另一方面以智能驾驶舱延伸到自动驾驶,产品覆盖乘用车及商用车领域。

图:索菱股份核心业务分布

1、主要产品分析

(1)拳头产品

智能网联Tbox(OBD/OBU);IVI/DA/MP5; MBB;

商用车车载终端(2G/3G)、集成中控、视听系统;

车联网平台、新能源监控平台及相关产品。

(2)新兴产品

智能网联5G终端及系列产品;

智能座舱中控液晶仪表与HUD等产品;

商用车新国标终端(4G)与中控(10/12寸)系统产品;

云端数据分析产品。

(3)培育产品

智能网联V2X车载网关与5G工业网关;

智能座舱域控制器;

车云一体及人工智能平台及相关产品;

商用车智能座舱与5G终端;

2、经营模式分析

①通过向乘用车与商用车车厂和Tie1等客户提供智能网联与智能座舱类产品和相关服务获取盈利;

②通过向运营商及虚拟运营商等客户提供智能网联产品和相关智能车云服务获取盈利;

③打造高端OEM制造平台,在支撑集团四大战略聚焦业务需要基础上实现OEM加工盈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5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自 2022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ST 索菱”变更为“索菱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766”,股票价格 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2、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事项。2022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事项。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3、受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3日、2020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查询,公司已被移出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广东索菱已全部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 出。详见公司2023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4、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2019年9月29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对索菱股份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已将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检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截至目前该事项尚未有结论。

5、2020年12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8),深圳索菱在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旗报告担保事项时获悉,其全资子公司香港三旗和三菱于2019 年12 月 2 日签订《意向书》。根据《意向书》,香港三旗将为三菱提供电子设备。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开始批量生产。

6、报告期内,因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7、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通知,深圳中院于2022年5月31 日作出(2021)粤03破598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 毕,终结广东索菱破产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4,87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60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31,355.4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627.1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7,281.19元。报告期内公司将节余资金1,243,936.15元转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62,18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另外,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5,52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

截至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己收到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6,264,822.02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本公司收到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共3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29,999,970.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49,999.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249,971.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支付相关费用438.49万元,转为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8.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被司法划扣资金等的净额为14,400.1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84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为49,410.6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560.89元,报告期内公司将节余资金12,403.61元转至基本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办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解除了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51,883,014.64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7067,公司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己进行了注销。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索菱、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于2016年12月2日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3 公司“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 12月30日使用完毕,尚未办理专户注销手续。。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7月25日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索菱和索菱股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广东索菱厂房1楼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己投入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将节余资金1,243,936.15元转至其他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完。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股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82.32万元,其中“人才引进”为441.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50.00万元,合计1,291.5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合计3,374.18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8.14万元。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将节余资金12,403.61元转至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完,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洁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828,185,935.65元,较去年同期上涨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5,863.57元,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5,545,288.02元;负债合计497,308,706.4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58,687,068.61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2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0)。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3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2.13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4.25元/份的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4月25日(周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可以参与现场表决,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3年4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江川北路179号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3至议案5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2由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提交。前述议案内容披露于202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2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海霞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传真:0755-28022955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一道88号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栋3507

邮编:51800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6”。

2.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 (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a)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4月21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家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828,185,935.65元,较去年同期上涨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5,863.57元,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5,545,288.02元;负债合计497,308,706.4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58,687,068.61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尤尼泰对此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尤振专审字【2023】第0065号),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3】第0064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同时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和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董事长具有对上述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相关事项的决定权(但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和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除外),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董事长具有对除了风险投资以外的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非主营业务权益性投资的决定权,并应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具体说明:1、上述授权中关联交易除外;2、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3、授权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安徽众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供应链”)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众合供应链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下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29万。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13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4.25元/份的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在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江川北路179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预留授予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3年4月3日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2.13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4.25元/份的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监事签名:

黄洁蓉 黄青青 张树强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3年4月3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2.13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4.25元/份的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下转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