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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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3-2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号文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山路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83”。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483,6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8,36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3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83,600.00万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3月24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山路转债总计为39,177,187张,即3,917,718,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1.01%。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3月28日(T+2日)结束。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9,033,91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903,391,7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48,89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4,889,300.00

三、承销团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包销。此外,《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3张由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包销。本次发行承销团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148,896张,包销金额为14,889,600.00元,包销比例为0.31%。

2023年3月30日(T+4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承销团成员指定证券账户。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66336594、66336595

2、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38676888

3、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

电话:021-20370806

发行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