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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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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
公告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3年3月31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二、代销机构信息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3年4月3日(含)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单日累计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5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万元限额(含5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

(2)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关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恢复及暂停代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东方红货币C不涉及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东方红货币D目前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23年3月30日(含)至 2023年3月31日(含)恢复办理单日在代销机构的 A、B、E类份额加总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及D类份额单日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自2023年4月3日(含)起,本基金暂停办理单日在代销机构的 A、B、E类份额加总5000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及D类份额单日 5000 万元以上(不含5000万元)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如单个基金账户在代销机构对A、B、E类份额加总日累计申请金额/对D类份额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部分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5000万元,则对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0万元限额(含5000万元)的申请予以确认,其余部分管理人有权不予确认。

(3)本公告中的限制金额调整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的本基金相关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申请。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前述业务的,不受此次限制金额调整影响。

(4)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相关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查询或咨询。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