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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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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公司从一片绿地成长为一家现代化高端新材料企业,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EOD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大单体及高性能减水剂等主营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包括20万吨/年EVA、10万吨/年锂电溶剂、2万吨/年UHMWPE、9万吨/年VA、13万吨/年PLA、5万吨/年PPC、1万吨/年高纯电子特气和3000吨/年锂电添加剂等。

公司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共享、高质量的发展理念,关注国家需要和市场紧缺的高端新材料领域,重点在新能源材料(如光伏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生物材料(如生物可降解材料、生物质材料等)和细分品类的特种材料(如特种精细材料、特种工程塑料等)等领域,进行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布局,旨在建设优秀的新材料平台型企业,打造在新材料若干细分领域领先的产业集群。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协同创新研发模式,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设立了国内领先的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平台和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建有生物工程平台、新型电池材料研发应用平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217项。

依托领先的工艺技术、独特的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优秀的运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企业”、“年度最具品牌影响力新材料企业”、“山东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已连续多年上榜“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山东省石油和化工行业百强”、“山东省化工新材料十强”。公司获评“2022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2022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2021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2021年度中国上市企业市值500强”、“中国卓越管理公司”、“山东省高端化工领域高质量发展重点企业”、“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山东省勇于创新奖”、“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全员创新企业”、“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并获深交所2021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A级,子公司江苏超力被认定为2022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先生获评“全国优秀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改革尖兵”、“金牛企业领袖奖”,为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委、第十四届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公司股票已入选深证成指、深股通、富时罗素大盘股、沪深300备选股、融资融券标的、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名单。

(2)公司主要产品

公司持续专注新材料领域,主要产品包括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和高端鞋材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EOD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大单体、高性能减水剂等。

①EVA高端料

公司EVA高端料生产装置采用国际领先的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釜式法工艺,并于2022年一季度完成了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产品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产品,尤其是国内需要大量依赖进口、生产难度较高、附加值较高的高VA含量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光伏胶膜、电线电缆、高端运动鞋、热熔胶、涂覆膜等领域。目前公司EVA产品主要为光伏胶膜料、电线电缆料和高端鞋材料等高VA含量的高端产品。

②PP专用料

公司PP专用料生产装置采用国际领先的陶氏化学公司(Dow Chemical)Unipol工艺,产品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专用料方向,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汽车、家具、光纤电缆、建筑、医疗等。目前公司PP专用料产品主要为薄壁注塑PP专用料、高熔无规共聚PP专用料、高透明PP专用料。

③EO

公司EO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美国科学设计公司(SD)乙烯-氧气直接氧化法工艺。EO为合成表面活性剂、聚醚大单体、碳酸酯、洗涤剂、抗冻剂、消毒剂、增韧剂和增塑剂等的重要原料。目前公司EO主要用于生产EOD、锂电的电解液溶剂碳酸酯系列产品,其余部分外售。

④EOD

公司EOD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意大利D.B.I.公司第五代PRESS工艺技术,产品聚焦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单体、高性能减水剂等下游方向,应用前景广阔。公司在相关产品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应用服务和市场营销能力,广泛应用于日化、纺织、建筑、路桥、光伏、金属加工、农化、涂料、汽车、皮革等领域。目前公司EOD主要产品为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大单体、高性能减水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5,699.07万元,同比上涨7.6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624.84万元,同比下降20.57%。2022年公司业绩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实施了EVA装置技术升级扩能改造,及进行碳酸酯装置、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与公用工程系统连接施工和检修,EVA装置停车28天,其他相关装置同步停车7-15天;(2)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下游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净利润同比降幅较大。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实施完成EVA装置扩能改造的事项

为实施募投项目“EVA装置管式尾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实现EVA装置整体产能增加和效益提升,根据计划安排,公司EVA装置于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5日实施技术升级扩能改造,并于2022年3月27日成功开车。本次扩能改造完成后,各项指标达到预期效果,提高了产品产量,能耗进一步降低,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显著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EVA装置扩能改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2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完成EVA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相关公告。

(二)关于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的事项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拓展新的业务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2022年6月,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同方”),持股比例为51%;2022年9月,为推动华宇同方项目建设,加快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凝聚优秀人才,形成员工与公司、华宇同方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骨干员工和华宇同方经营管理团队、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以受让股权方式成为华宇同方股东,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宇同方股权比例为40%。公司将通过华宇同方投资建设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以丰富公司在高端特种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电子级高纯特气和锂电添加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PLA项目的事项

为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推进公司在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院生物”)根据规划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为加快项目建设,公司为科院生物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支持,其中以自有资金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3亿元,担保不超过15亿元。科院生物PLA项目的投资建设,是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与核心内容之一,有助于实现PLA规模化生产,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支持,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和公司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及相关公告。

(四)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的事项

为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扩大现有优势产品产能并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领域布局,2022年12月,公司决定通过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格润”)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该项目的主要终端产品EVA、PPC等均是国家鼓励和重点发展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结构将更加丰富,产品规模将显著提升,与公司现有生产基地以及产业链充分协同,可实现资源的循环与综合利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明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及相关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巩固和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推进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2023年3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深交所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及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3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5: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7,113,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7: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行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相关内控制度,依法依规履行了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之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6,248,424.5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77,259,244.10元。根据《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7,882,756.30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2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7,113,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5年期满已轮换,2023年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信永中和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司与信永中和协商后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监事会审议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1509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