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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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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7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205,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086.50万元(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03,913.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1,184.58万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815.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734号《验资报告》。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9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鹤21转债”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9日下午13:00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3年4月11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3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鹤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2)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9:3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 18日下午1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或通讯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参见附件3)。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鹤21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传真:0570-2931631

邮编:324022

电子邮箱:zqb@xianhepaper.com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鹤21转债”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附件3: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鹤21转债”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鹤21转债”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鹤21转债”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鹤21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加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出席“鹤21转债”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盖章或签字):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持有债券简称:鹤21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3: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鹤21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 元

债券持有人证券证户: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简称:鹤21转债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100 元人民币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中画“√”,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辩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拥有的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3、在表决票原件送达之前,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邮件送达的文件与原件不一致时,以原件为准;

4、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时,须亲笔签署。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9日

至2023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非表决事项:听取《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明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的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上注明“仙鹤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 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9:30-15:00)。

(三) 登记地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请务必提供相关证明身份的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昱哲、叶青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传真:0570-2931631

邮编:324022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长王敏良先生,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10,287,829.46元。按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344,402,203.64元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440,220.36元,加上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2,156,369,351.38元,减去2021年度分配股利247,090,443.2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85,126,517.23元,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1,430,361,013.28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705,975,0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8,852,251.24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以及对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王敏强、王敏良、王敏岚、王明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3年度公司与合营公司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王纸业”)进行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互相担保。其中公司为夏王纸业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夏王纸业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王敏良、王敏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额度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共6名(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共2名。原薪酬预算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实际支出人民币275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人民币60万元,副董事长兼河南仙鹤特种纸浆纸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敏强人民币56万元,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敏岚人民币55万元,董事王明龙未依据其担任的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周子学人民币10万元,独立董事吴仲时人民币10万元,独立董事杨旭人民币10万元。公司监事长王敏文未依据其担任的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监事兼总经理助理李辛夫人民币39万元,监事兼河南仙鹤特种纸浆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蒲茂人民币35万元。

同时,公司结合董事、监事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工作胜任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了董事、监事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确定;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按年发放。2023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的薪酬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王敏良、王敏强、王敏岚、周子学、吴仲时、杨旭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批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额度的议案》

2022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原预算额度为人民币300万元,实际支出人民币239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敏良、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敏岚、副总经理骆志荣均未依据其担任的公司高管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副总经理李志敏人民币40万元、副总经理戴贤中人民币40万元、副总经理张家明人民币40万元、副总经理史君齐人民币40万元、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昱哲人民币40万元、总工程师张诚人民币39万元。

董事会批准2023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规定,公司对内控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我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仙鹤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1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鹤21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鹤21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全体董事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开展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敏强、王敏良、王明龙、王敏岚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期间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而实际发生金额计算期间为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夏王纸业有限公司

(2)浙江高旭仙鹤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3)浙江邦成化工有限公司

(4)衢州仙鹤房地产有限公司

(5)浙江哲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6)广西哲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历年交易额基本保持平稳。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和资金。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下同)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2023年度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为顺利推进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该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授信、贷款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申请有效期限一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涉及的制度

本次修订的主要治理制度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4项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形成的相关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

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

●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总金额:“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拟投资总额为42,967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 鉴于受到未来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市场环境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新项目建设及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瑞新材料”)实施的“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5,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5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55.6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744.3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4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734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止2023年2月28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减本次发行费用1,255.65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规划,公司“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 原拟投资16,681.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2,500.00万元,截至2023年2月28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808.32万元。本次公司拟在原募投项目“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建设内容基础上减少部分建设内容,将纸吸管产能由100亿根/年调整为20亿根/年,并在变更后新增部分其他建设内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截至2023年2月28日,“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变更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原项目变更的原因

随着禁塑政策进一步的执行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以及离型纸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离型纸、纸杯、纸袋等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拟减少原募投项目部分投资建设内容,将纸吸管产能由年产100亿根调整为年产20亿根,同时结合自身技术、成本、市场网络优势,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扩大生产、满足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的业务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讨论后作出审慎决定,拟将“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最终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变更前后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二)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实施地点

衢州市常山县辉埠新区(工业园区)。

(四)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设计年产量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其中,离型纸3万吨/年、纸杯纸碗8.3亿只/年、纸吸管20亿支/年、PLA吸管2.7亿支/年、纸袋2亿个/年、塑料杯1,980万只/年)生产线及其配套车间、仓库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新增5万吨纸制品生产能力。

(五)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42,967万元。

(六)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4年。

(七)预计经济效益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6.23%,静态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8.26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八)项目审批与环评情况

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已于2023年3月2日在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理了项目备案并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3-330822-07-02-626534)。

(九)实施方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柯瑞新材料实缴出资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并由柯瑞新材料实施。

四、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风险提示

(一)可行性分析

(1)离型纸

离型纸是一种防粘纸类型,又称为隔离纸、防粘纸、硅油纸等,其主要应用领域有不干胶标签、双面胶带、广告材料、卫生用品、食品包装、碳纤维复合材料和工业用离型材料等行业。近年来,随着《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快递业发展规划》等鼓励支持政策的出台,离型纸所涉及的下游卫生用品、不干胶标签、双面胶带、广告材料、新型食品包装等行业规模迅速扩张。随着上述各大下游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对离型纸的种类和数量需求越来越多,其市场呈现良好的发展空间。

(2)纸杯、纸吸管和纸袋等纸制品

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规定2020年底前,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与吸管;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要求到2025年底,全国多数范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要求到2025年底,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上述限塑政策的执行及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为塑料包装替代物纸杯、纸吸管及纸袋纸的发展创造了契机。同时,奶茶、咖啡等快销饮料市场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纸杯、纸吸管等需求量剧增。

(3)塑料杯

全面防治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共识,针对污染源贡献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领域,世界多国和中国陆续出台的一些限塑或禁塑措施,已经起到了明显的减量效果;但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和高品质的生活方式,以及后疫情时代做好防护等必然需求,一次性塑料制品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必需品。因便利、可携带、可量控等特点,一次性杯子和盖子在食品和饮料包装市场的整体需求仍每年在上涨;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造制品,在满足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同时,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综上,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在技术、成本、市场网络上的优势,扩大生产,继续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的业务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了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讨论后作出谨慎决定,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进行变更。本次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丰富企业产品品种,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变更的项目实施后,可能受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周期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项目经营情况可能不及预期。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审批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的业务规划,结合现有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了提高对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讨论后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丰富企业产品品种,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