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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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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3-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55,1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近几年来,汽车行业一直处于“新四化”变革以及整合的阶段,技术快速迭代,竞争者多样化,政策法规密集出台,芯片短缺等问题对全球汽车行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促使行业加速整合,整车市场格局、产业链合作模式均在快速转变。

2022年,在芯片短缺、地缘政治冲突、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下,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全球车市受到不小的冲击。根据汽车预测机构LMC Automotive发布数据,2022年全球轻型车销量同比下降0.6%。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2022年中国乘用车涨幅明显,产销分别完成2,383.6万量和2,3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2%和9.5%;其中高端品牌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11.1%,呈消费升级趋势;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销量同比增长93.4%,市场占有率达到25.6%;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占比49.9%。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面,中国市场走在全球的前端,继续深化演进。智能座舱产品、智能驾驶辅助产品、智能网联产品渗透率与性能均快速提升。

(一)主要业务

公司产品聚焦于智能座舱、智能驾驶和网联服务三大业务群,提供以人为本、万物互联、智能高效的整体出行方案,以智能汽车为中心点,参与构建未来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大生态圈。

1、智能座舱

打造以人为中心的智能出行空间,提供基于自动驾驶等级的智能关怀、高效安全的乘车体验。通过产品平台化,向客户提供开放式、可灵活开发、可持续迭代的智能座舱解决方案。

2、智能驾驶

从低速泊车场景到高速自动驾驶场景,从低级别的智能驾驶辅助逐步到实现完全自动驾驶,从解放脚到解放眼,提供智能、安全、高效的解决方案,最终将人从驾驶中完全解放出来。

3、网联服务

提供安全、有温度的智联汽车产品与增值服务,构建万物互联、高效协同、高度定制化的服务体系。

(二)经营模式

随着用户对驾乘体验安全、舒适、高效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整车系统性能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高,算力要求也越来越强,同时需要突破带宽瓶颈、保证功能的安全性以及实时性。为此智能汽车的电子电气架构正从分布式走向集中式,其终极形态将是超级中央大脑。随着智能汽车的逐步升级演变,市场规模快速扩大,行业的技术门槛快速提升,产业合作更加紧密。

公司基于多年的核心技术积累和丰富的产品组合,结合行业和客户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打造上下游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生态圈,为客户提供专业、创新、智能、有竞争力的汽车电子产品和服务。现公司主要业务形态为前装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2022年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公司对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22,740.2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21%。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公司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22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9,984.18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其中,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方法为:(1)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2)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1)2022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433.7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022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984.6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3)2022年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337.68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在资产负债表日,将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无形资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2022年度利润总额22,740.27万元,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信用与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与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赛西威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近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林,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华,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润晶科技、阳光电源、广信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春林、李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传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容诚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容诚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于本次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我们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该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

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赛西威”)拟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于 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及可行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海外投资引起的资金性收支、外币融资风险敞口、海外外币净资产风险敞口等)。近年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等经济环境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为了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产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和期限: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交易方式: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及可行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通过开展套期保值类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存在平仓斩仓损失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具体风控措施如下: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金融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7、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及会计核算

公司投资的金融衍生品主要为管理未来可预测期间的外汇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汇业务,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八、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2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15:00-17:00举办2022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德赛西威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独立董事熊明良先生,财务总监陈莉女士,董事会秘书章俊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 释第1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 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 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准则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 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 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 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 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 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 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4.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5.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

在确认某项交易或事项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影响时,应当按照与过去 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相关所得 税影响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 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 付股利时,分别计入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6.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 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高大鹏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熊明良、徐焕茹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整体运营良好,关键指标达成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149.33亿元,同比上升56.0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4亿元,同比上升42.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65,310,412.39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55,19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5,358,900.00元。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美国银行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作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项目开发建设(含设备等),其中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跨境直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业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有效。在前述余额内,授信融资可分多次办理及循环使用,不管发生额是多少,累计余额不超过其授信限额均视为本决议范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利用衍生金融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来减小、规避因外汇结算、汇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操作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银行柜台交易。

基于国内外货币市场的特点,结合公司现有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为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开展衍生品交易合约量总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公司管理层就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同意将上述第(一)至(三)项、第(五)项、第(八)项、第(十二)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五)至(十四)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独立董事对第(十二)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第5至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4月26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下转1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