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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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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0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华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3-016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疫苗”)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3日届满。现因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安康先生、范蓓女士、马小伟先生、安文琪女士、安文珏女士、潘若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德新先生、董关木先生、杨东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东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德新先生、董关木先生、杨东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现任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康先生,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大学学历,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河南省第六、七、八、九届政协委员,第十届、十一届河南省人大代表,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先后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卫生部甲级成果奖、国家科技二等奖及省、市级科技奖。1974年参加工作,历任新乡市地区卫生防疫站科长、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处长。自1992年3月,历任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生物”)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华兰生物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华兰生物董事长,2005年11月至今任华兰疫苗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安康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亦是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是公司5%以上股东CYBER CREATOR LIMITED科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科康”)的董事,同时为公司董事安文琪女士、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安文珏女士的父亲。除以上情形外,安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范蓓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研究生学历,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自1992年3月,历任华兰生物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华兰生物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华兰生物董事、总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华兰疫苗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蓓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范蓓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董事、总经理,为公司5%以上股东香港科康的董事。除以上情形外,范蓓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马小伟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微生物专业,研究生学历,医药管理正高级工程师。自1993年9月,历任华兰生物生产部经理、研发部经理、生产总监。2013年4月至今任华兰生物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2022年4月至今任华兰生物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小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小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常务副总经理。除以上情形外,马小伟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安文琪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专业,获博士研究生学位。自2009年7月至2022年3月,历任华兰生物研发部副经理、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疫苗研发部经理助理、研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华兰生物董事、华兰基因总经理,晟明生物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文琪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安文琪女士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的女儿,是公司董事、总经理安文珏女士的姐姐,是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董事。除以上情形外,安文琪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安文珏女士,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毕业于西蒙弗雷泽大学统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自2015年6月,历任华兰生物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华兰生物董事,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任华兰疫苗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华兰疫苗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文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安文珏女士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安康先生的女儿,是公司董事安文琪女士的妹妹,是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董事。除以上情形外,安文珏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潘若文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系,研究生学历,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自1993年2月,历任华兰生物质量保证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疫苗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兰生物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华兰疫苗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华兰疫苗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若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潘若文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董事。除以上情形外,潘若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德新先生,中国国籍,1953年出生,毕业于上海第一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自1995年3月,历任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实验室主任、所长,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德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关木先生,中国国籍,1952年出生,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专业,大学学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主任技师。自1978年10月至2014年5月历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技师,科室副主任、主任,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关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东升先生,中国国籍,注册会计师,2008年至2011年任利安达事务所权益合伙人,2012年1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权益合伙人,河南分所所长,2018年至今任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关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3-017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疫苗”)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6月3日届满。现因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并推荐娄源成先生、马超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娄源成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自2008年7月,历任华兰生物证券部证券专员、证券部主管,现任华兰生物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华兰基因监事,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娄源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00股股份,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除以上情形外,娄源成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马超援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毕业于新乡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学士学位。自2009年7月,历任华兰生物总经理办公室项目专员、主管,现任华兰生物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超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兰生物的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除以上情形外,马超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3-018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00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一15:00。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或)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3、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但该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2)提案8.00、9.00、10.00为累积投票议案;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等额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附1号

邮编:453003

联系人:吕成玉、李伦

电话:0373-3559909

传真:0373-3559909

5、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接待能力将根据公司场地条件等进行合理安排。建议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3年4月18日1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hlym@hualan.com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登记后才可接待股东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一: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1207,投票简称:华兰投票

2、投票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附注: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或填写选举票数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