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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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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5版)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传艺科技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支彩琴,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1993年8月起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作,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晶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丹,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成林,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的审计费用为95万元,2022年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2022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水平,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能力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其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经验和优质的专业服务能力,满足公司需求。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上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6、续聘会计师事务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15Z0099号)确认,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9,379,784.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937,978.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4,958,270.60元,减去派发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17,254,267.8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9,145,808.9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89,522,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580,890.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业绩情况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本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期,同时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等因素,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决议及意见于2023年3月30日刊载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37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85.503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8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09.7218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142.08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8,790.276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年8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9月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833.386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仅限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而不用于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短期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董事长将根据授权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短期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东吴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3-01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1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市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申请额度为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邹伟民先生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