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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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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六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营业网点布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决定撤销个旧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抚州玉茗大道证券营业部、绵阳临园路证券营业部、铜仁东太大道证券营业部、嵩明黄龙街证券营业部以及上海嘉定区叶城路证券营业部。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结清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至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于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18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景峰先生

董事、总裁:沈春晖先生

独立董事:杨向红女士

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龚香林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15:00-16: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观看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至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部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二)电话:0871-63577113

(二)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0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昆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景峰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2022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94,812,938.79元,加上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7,581,771.19元,扣除本年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472,905,184.29元,2022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589,489,525.69元。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净利润拟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①按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758,177.12元;

②按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6,758,177.12元;

③按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16,758,177.12元。

上述提取金额合计50,274,531.36元,扣除提取金额后母公司2022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39,214,994.33 元。

(2)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和未来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0.50元(含税)。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0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35,839,387.10元,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②公司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

③以上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3.本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实施公司2023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融资主体及方式

公司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母公司作为负债主体,原则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自主进行对外债务融资。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控制在公司财务杠杆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范围内,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具体债务融资品种及规模情况如下:

(1)主要债券融资品种

备注:(1)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上限均按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

(2)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3)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10号),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之和不超过净资本的60%。其他短期融资工具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融资工具。

(4)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申请于2021年5月28日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9号)。

(5)上表中“不超过”均含本数。

(2)其他债务融资品种

其他债务融资品种,包括同业拆借、法人账户透支、债券回购、债券借贷、证金公司转融通、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公司实施其他债务融资须满足外部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3.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实施债务融资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确定以下事项。

(1)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2)融资期限: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融资方式: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的形式发行或借入。

(4)融资利率及融资工具发行价格以及计算和支付方式。

(5)融入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净资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投资等,具体用途应合法合规,不得超出监管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6)依法确定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7)确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相关事宜。

(8)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9)根据每次融资的实际情况组织办理以下事项:向监管机构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上市有关的其它全部事项等。

4.授权有效期

(1)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时止。

(2)公司此前历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授权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废止。

5.偿债保障措施

为确保债务融资的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制定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

(1)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2)稳健的盈利能力是偿付债务的财务保障;

(3)不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4)畅通多元化的外部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实施公司2023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在审议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景峰、李双友、沈春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在审议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翟旭、张静、沈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在审议与其他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景峰、翟旭、李双友、张静、沈鹏、沈春晖、张永卫、吉利、杨向红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总体效果和效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有资产、负债、损益等财务状况,结合净资本、流动性等风险资源充足情况,会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相关决策事宜如下:

1.授权公司经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或调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和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2.公司2023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

3.公司2023年度信用业务规模(以自有资金投入额计算,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0%,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议案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机构调整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机构业务部并入财富管理中心。两个部门合并后,原机构业务部承担的各项职能由财富管理中心承接,部门名称为“财富管理中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还审阅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稽核审计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160.89万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60.89万元,增加利润总额8,160.89万元,增加净利润6,581.28万元。

三、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融出资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2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13.34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2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8,071.92万元,主要是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项目收回。

(三)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2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1.52万元。

(四)其他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2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416.45万元,主要因为其他债权投资规模增加。

(五)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2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计提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07.23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公司股东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公司股东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审慎客观,计提及冲回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1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3号)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不超过1,090,021,619股新股。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6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公司A股股本总数3,633,405,3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090,021,619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配股价格为7.330000元/股。本次公司实际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3,382,3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1,192,596.18元,扣除承销费87,353,118.56元(含税)、保荐费1,399,995.00元(含税)后的余额为人民币7,852,439,482.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KMAA3065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余额167,473,095.60元,利息收入4,274,131.91元,合计171,747,227.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层面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存放和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已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正义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风西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8月23日,公司、东吴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配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为:

(1)用于发展FICC业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2)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用于增加投行业务资金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4)用于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5)用于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投入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6)用于其他营运资金安排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对部分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变更,将原2亿元“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的用途变更为“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时未对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配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相应地,本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从而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1-052)中第一条第二款“甲方如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存单)另行存放,甲方需在定期存款(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息全额转入本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转存的定期存款(存单)不得进行质押。”的关于账户资金活期转定期的约定,2022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同业约息存款形式存放募集资金累计实现收益1,196,684.94元。其中,民生银行633213686账户存款收益1,020,246.58元;兴业银行471080100101176386账户存款收益176,438.36元,募集资金均持续锁定在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金已按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变更,将原2亿元“设立境外子公司及多元化布局”的用途变更为“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适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红塔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表1: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