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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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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90,011,1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是以钢结构产品制造业务及钢结构配套产品制造业务为主、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工程业务为辅等三大业务。随着公司十大钢结构生产基地的陆续扩建、投产、以及生产线智能化改造与信息化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的钢结构产品产能及生产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交货能力及成本控制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钢结构制造等方面的规模竞争优势将持续得到巩固和增强。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钢结构产品,它广泛应用于工业厂房、大型场馆、火车站站台、石化管廊、设备装置、高层建筑、桥梁及光伏支架等诸多领域,是国家大力提倡推广的节能环保型绿色建筑,可以有效地减少资源消耗、减少用工人数、减少建筑扬尘及提高建筑材料的循环利用率等,为“碳中和”“碳达峰”贡献力量。

(三)经营模式

1、继续专注于钢结构领域的高端制造:钢结构制造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公司加工基地多、产能大、产品质量优、加工精度高、交货能力强、成本控制好、领先的智能化设备、信息化管理能力强等核心优势,对技术要求高、制造难度大、工期要求紧的加工类订单具备比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议价能力 ,比如2022年承接的***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一期钢结构制作项目、广州***锂离子电池制造基地与研发中心项目、宁德时代 ***研究院项目、***年产8GW高效电池和12GW高效组件智能工厂项目、***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重庆***第一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等,这类业务有周期短、回款及时、毛利率稳定等特点。本报告期钢结构产量达到349.5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3.21%。 随得生产及管理效率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也随之逐步增强。

2、钢结构相关的绿色建材制造销售业务同步发展:公司的钢结构配套产品有钢筋桁架楼承板、C型钢、聚氨酯复合板等绿色建材等,丰富产品线,提高竞争力。 公司自创建以来一直致力于管理上的变革创新,致力于提高管理效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推进卓越工程,倡导一流主义、优化研发、制造、施工、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并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经营质量,不断打造钢结构绿色装配式建筑的强势品牌 。

(四)公司的近期发展目标:

1、稳步扩大公司的钢结构生产能力,在公司钢结构年产500万吨产能的基础上,2022年公司继续与湖北团风县、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公司行稳致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持续提升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公司一体化的集成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增强钢结构制造方面的成本及规模优势,不断丰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的关联产品,提高协同效应。

3、持续提高公司智能化制造水平,利用工业互联网技术有效打通智能设备与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之间的连接,不断推进公司智能化制造降低生产成本及劳动强度,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

4、持续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公司与国内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合作采购协议,确保公司产品质量以及采购成本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采购议价能力。随着公司多年的努力和储备,不断的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及快速交货能力增强等优势,努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一个最具备竞争力的生产研发基地,成为最值得信赖的最具竞争力的钢结构及相关配套产品供应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1、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8,800.00万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2020年5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0年5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044),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4、2020年8月17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5、2020年8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6、2020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1月2日上市。

7、2021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0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15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8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8、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74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43.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9、2021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3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3.00元(含税)。

10、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鸿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鸿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鸿路转债”转股价格为43.51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11、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根据《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付息为“鸿路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50%,本次付息每10张“鸿路转债”(合计面值 1,00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5.00元(含税)。

(二)关于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单项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工程类业务客户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公司)已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截止2020年5月31日,公司对宝通公司的债权人应收账款原值为12,966.9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513.47万元,未计提3,453.50万元。因宝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结果未定,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2020年已对宝通公司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公司已将剩余未计提的3,453.50万元进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目前破产清算程序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将密切关注宝通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权益。经管理人认定该债权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事宜:

1、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鸿路智能装配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补充协议书。(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报告期内,公司与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鸿路钢结构绿色智能装配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四)关于公司股份减持相关事宜:

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提高重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公司管理队伍凝聚力,计划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基地总经理、工厂厂长、销售人员等通过参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方式,受让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以达到重要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之目的。2022年6月21日,控股股东商晓波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定向减持本公司股票给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减持数量累计为5,5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送达方式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万胜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琦、潘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二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亦客观、公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62,676,603.0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16,557,544.96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655,754.5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1,200,968,111.08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红利175,156,462.1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0,713,439.40元。

1、鉴于公司2022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0,01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9,402,901.60元(含税)。

2、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肯定意见。

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中第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及相关意见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 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上述5名董事候选人(其中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4亿元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4亿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决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鸿路钢构B楼三楼大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12、13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 编:231131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吕庆荣女士

联系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639172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1”,投票简称为“鸿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注2:法人股东受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参与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16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30日下午1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晓平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62,676,603.03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16,557,544.96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21,655,754.5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1,200,968,111.08元,减去已分配2022年红利175,156,462.1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0,713,439.40元。

1、鉴于公司2022年盈利保持较好态势,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0,011,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9,402,901.60元(含税)。

2、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及相关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审议和表决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3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24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8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债数量1,88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8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7.55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86,492.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28.3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6,064.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5-1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差异系尚未支付的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71.7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分别与安徽长丰科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等银行分支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合肥鸿路建材有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会同国元证券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等银行分支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涡阳县鸿锦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盛鸿科技有限公司、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合肥鸿路建材有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该金额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尚未支付的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费用71.7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鸿路钢构信息化与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况日期调整为 2023年12月 31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5月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商晓波先生、商晓红女士、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二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潘平先生、王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2、股东大会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选举,逐项审议表决。

3、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4、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商晓波先生

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嵊州人,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安徽省浙江商会副会长。2010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度十大徽商领袖人物。现任本公司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9,519,764股,系公司董事商晓红的弟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万胜平先生

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职安庆电力四维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安徽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9)财务组长。200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万胜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8,687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商晓红女士,

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深圳华尔美服装有限公司。200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5,731,05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商晓波的姐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王琦先生

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职于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主办会计,安徽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安徽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安徽永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琦先生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潘平先生

出生于196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二级律师(高级)。曾任职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兰(合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淘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平先生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3-019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下转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