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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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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营业务模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铜箔、覆铜板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电子铜箔和覆铜板作为现代电子工业不可替代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5G通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穿戴、医疗电子、物联网络、航天军工等领域。作为国内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同时提供电子铜箔和覆铜板自设计、研发到生产一体化全流程的高新技术企业,金宝电子已具备面向不同档次、不同需求的行业客户提供涵盖多系列产品的能力,并成为国内印制电路板(PCB)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之一。金宝电子拥有优质的客户群体,已与生益科技、定颖电子、奥士康、超声电子、崇达技术、健鼎科技等众多知名公司建了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效应。

金宝电子在电子铜箔和覆铜板领域耕耘多年,目前已形成较强的技术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金宝电子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电子铜箔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覆铜板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主持起草了国家标准GB/T4723《印制电路用覆铜箔酚醛纸层压板》,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GB/T5230《印制板用电解铜箔》、国家标准GB/T29847《印制板用铜箔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T4722《印制电路用刚性覆铜箔层压板试验方法》和国家标准GB/T31471《印制电路用金属箔通用规范》等多项国家标准。

金宝电子曾先后被认定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电解铜箔和覆铜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电解铜箔制备技术工程试验室”,承担并完成了“高温高延展性超薄电解铜箔”、“挠性覆铜板用铜箔”、“高密度互联印制电路用反转铜箔”等多项国家、省级科研攻关及技术创新项目。2021年12月,金宝电子参与的“高强级薄铜箔制造成套技术及关键装备”项目入选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项目编号2021YFB3400800)。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金宝电子已经形成“电子铜箔+覆铜板”主营业务结构,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2、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电子铜箔、覆铜板及大型铸锻件三大类。

电子铜箔是制造覆铜板(CCL)、印制电路板(PCB)的主要原材料,覆铜板及印制电路板是现代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被广泛应用于5G通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领域。

覆铜板(CCL)是由玻纤布等作增强材料,浸以树脂胶液,单面或者双面覆以铜箔,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是制造印制电路板(PCB)的基础材料,主要起到导电、绝缘和支撑三大功能。

大型铸锻件主要包括自由锻件、模锻件及铸钢件。按用途分为船舶配套、电力配套、工程机械配套大及海工平台配套大型铸锻件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船舶、电力、工程机械和石化等行业。

(1)电子铜箔

金宝电子的电子铜箔产品包括高温高延伸性铜箔(HTE箔)、低轮廓铜箔(LP箔)、反转处理铜箔(RTF箔)和超低轮廓铜箔(HVLP箔)等,产品规格涵盖9μm至140μm。公司主要电子铜箔产品分类如下:

(2)覆铜板

根据机械刚性,覆铜板可以分为刚性覆铜板和挠性覆铜板两大类。根据增强材料和树脂品种的不同,刚性覆铜板主要可分为玻纤布基覆铜板(FR-4)、纸基覆铜板、复合基覆铜板和金属基覆铜板。在刚性覆铜板中,玻纤布基覆铜板是目前印制电路板制造中用量最大、应用最广的产品;在金属基覆铜板中,铝基覆铜板是最主要的品种。金宝电子的主要产品为玻纤布基覆铜板、复合基覆铜板和铝基覆铜板。公司覆铜板产品主要分类如下: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电子铜箔

公司生产的电解铜箔制造工艺流程,由溶铜造液工序、原箔制造工序、表面处理工序及分切包装工序四部分组成,其详细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2)覆铜板

以公司覆铜板业务的核心产品玻纤布基覆铜板为例,其生产工序分为三个大的步骤,第一步工序为调胶;第二步工序为上胶、裁切;第三步工序为叠配、压合、裁切、检验。其详细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二)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子公司金宝电子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电解铜、铜箔、玻纤布、树脂、木浆纸等,主要采取“以产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即金宝电子储运部根据生产计划,核算各类原材料需求量,并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按照采购计划,由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最终根据竞价结果,在获得金宝电子审批授权后下达采购订单。金宝电子建立了严格完善的供应商遴选制度,综合考虑采购价格、技术工艺、产品质量、结算账期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动态化管理。

金宝电子通过建立完善、严格的采购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从供应商准入及日常考核、采购流程、比价原则及品质管理等方面对整个采购工作进行了有效管控,从而确保采购流程标准化、透明化、规范化、高效化。

2、研发模式

公司一直奉行“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趋势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原则”的研发理念,形成“量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阶梯式研发策略。

金宝电子主要通过了解和预判产业政策和技术方向,与客户进行高效、充分的交流,以金宝电子现有核心技术为支撑,以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为导向,制定合理、可行的研发计划,确保技术成果能迅速应用于金宝电子产品的生产,缩短从实验室样品到批量产业化的新品转化周期,形成市场引导研发,研发助力销售的良性循环,巩固金宝电子技术领先优势。

3、生产模式

金宝电子基于不同产品主要采取“合理备货+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针对铜箔等具有一定通用性且相对于产能下游需求充足的产品,公司主要基于自身产能限制安排生产。针对玻纤布基覆铜板(FR-4)等客户存在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综合考虑在手订单、生产周期、销售预测等多方面因素后制定详细生产任务计划。具体来看,客户下达采购订单后,金宝电子销管部、生产厂、研发部对订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告知业务部门并及时与客户确认订单信息。随后,金宝电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完成产品生产。生产厂根据生产情况和产品交期制定生产计划;研发部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生产工艺指导;品质客服部根据产品检验规程对生产过程和成品入库进行过程管控;储运部负责产品扫码入库,并根据客户约定的交货期组织和安排发货。

4、销售模式

公司铜箔产品的销售定价模式主要采用公开市场现货铜价作为基准铜价,根据不同产品类型确定加工费用、预期利润,进行整体报价;公司覆铜板产品的销售定价模式主要是根据覆铜板产品成本、预期利润,综合考虑同行竞品价格、产品定位、市场需求量等因素进行整体报价。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客户包括生产类企业和贸易类企业两种类型:其中国内市场面向的客户主要为生产类企业,海外市场面向的客户则同时包括生产类企业和贸易类企业。一般情况下,公司与主要客户会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金宝电子下达具体订单,约定产品型号、产品价格、采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付款方式等。订单对应的产品生产入库后,公司会根据约定的交货期组织和安排物流标的公司发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完成产品交付。

5、结算模式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由于在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市场中,上游供应商普遍较为强势,金宝电子一般会采取付款提货的方式与上游的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公司近期合作的部分电解铜供应商为贸易商,结算方式相对灵活,金宝电子与其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结算;此外,金宝电子一般会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与其他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结算。

在铜箔及覆铜板销售方面,公司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结算为主。针对长期合作的主要下游客户,一般以月度为节点与下游客户进行对账,并给予客户30-90天的账期。针对一般客户,公司通常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诉讼一

2018年10月19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向武汉海事法院起诉公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请求判令三名被告向原告赔付因“虎锋轮”号尾轴断裂事故而支付的保险赔款19,636,288.17元(按2018年10月19日外汇牌价1美元=6.938元人民币计算)以及检测检验费、翻译费、差旅费计人民币337,718.71元,立案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案号(2018)鄂72民初1742号。武汉海事法院于2019年5月27日进行首次庭审,11月26日第二次庭审,12月27日第三次庭审。武汉海事法院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推进)共同赔偿原告保险赔款损失人民币14,982,221.9元及利息(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判决公司及常州推进共同支付原告翻译费、公证费人民币55,009.60元;判决公司及常州推进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10,482.00元。公司不服武汉海事法院作出的(2018)鄂72民初1742号民事判决书,按法定程序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22年12月底收到《(2021)鄂民终25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于收到本次诉讼一审判决书时按连带赔偿总额计提了预计负债,确认未决诉讼预计负债18,399,051.00元。

(2)诉讼二

2021年1月4日,原告泰格散装7号有限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公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532,863美元(停运期间的租金、燃油、员工工资等损失),按2021年1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6.5321的利率,折合人民币10,012,814.40元,同时,按原告自事故发生之日2016年10月31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以10,012,814.4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被告承担。宁波海事法院于2021年2月7日受理并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中止审理,2021年5月17日,宁波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72民初346号之一,做出本案中止诉讼的裁定,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鄂民终256号案件判决生效后再进行。2023年1月13日下午,宁波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泰格公司诉宝鼎科技、中海推进以及第三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及中海推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泰格公司损失24,000美元,按起诉状具状之日2021年1月4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5321,折合156,770.40元人民币及利息(自事故发生之日2016年10月31日起至两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基于谨慎性原则及预估后续不确定性考虑,公司已于2021年度按本案诉讼金额50%计提了未决诉讼预计负债。

(3)重大资产重组

2021年10月9日,公司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宝鼎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交易对方收购金宝电子63.87%股份,并拟向控股股东招金集团及/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议案;

2022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62号);

2022年9月6日,本次收购标的公司金宝电子63.87%股权在山东省招远市行政审批局完成过户;

2022年9月15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102,689,322股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0月11日上市;2022年10月12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招金有色非公开发行的26,690,391股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10月19日上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共计发行股份数量129,379,713股,公司总股本由306,232,338股增加到 435,612,051股。本次发行结束后,招金集团及其关联人招金有色分别持有公司130,182,962股及26,690,39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873,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1%。招金集团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政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出席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宜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阎海峰、孟晓俊、谭跃、杨维生、王世莹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2)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2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0,565,485.03元,同比上升290.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76,409.22元,同比下降641.48%。上述指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计,公司2022年全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76,409.22元,未分配利润-99,231,405.40元;母公司净利润-19,075,258.33元,未分配利润-79,699,530.36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根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6刑终443号刑事裁定书,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刘春荣的8,428,676.00元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金宝电子已经于2020年对上述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影响,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个别成员进行调整。

原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和对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结果,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所能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可胜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本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含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预计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将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根据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对金宝电子与关联方在2023年度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为9,472万元。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宜三、王乐译、丁洪杰、李林昌、陈绪论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电子”)、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铜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为提升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的资金使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0.00万元人民币,宝鼎科技、金宝电子、金都电子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金宝铜陵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公司对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因此,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中,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支持金宝电子的经营发展,推进公司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林实业”)及李林昌先生等关联方同意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需要,为金宝电子及其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宜三、王乐译、丁洪杰、李林昌、陈绪论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向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金铜板”)拆借资金不超过10,020.00万元,借款利率为5.35%。若金宝电子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林昌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再融资类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735号《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金宝电子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54.61万元。2022年度金宝电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15,253.55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57.39%,金宝电子未能完成本期业绩承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宜三、王乐译、丁洪杰、李林昌、陈绪论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5007号),经评估测算,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评估出金宝电子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不低于208,654.13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收购金宝电子63.87%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840.2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本次拟增资扩股筹集资金,此项举措能够有效降低金宝电子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金宝电子抓住市场机会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决定放弃本次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考虑,优先保障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参与其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障碍,亦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李林昌回避表决。

21、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在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因收购金宝电子而产生的商誉确认、租赁负债项目列示存在会计差错。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2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公司上述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宜三女士主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除以上议案需审议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该述职报告作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单独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或持股凭证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5月8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9:00一11:30、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琳 赵晓兵

联系电话:0571一86319217 传真:0571一86319217

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关联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16:00在招远市温泉路118号招金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9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规定;本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缺陷,符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际运作情况,同意此报告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的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认为该所能胜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资金周转,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且审议程序符合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计划中所述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晓杰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支持金宝电子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推进公司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及李林昌先生同意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需要,为金宝电子及其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晓杰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向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拆借资金不超过10,020万元,借款利率为5.35%。若金宝电子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本次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定和业绩承诺相关约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王晓杰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符合金宝电子自身发展利益和宝鼎科技作为其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金宝电子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下转114版)